梁啟超:書法是第一等的娛樂丨走尋


梁啟超:書法是第一等的娛樂丨走尋

凡人必定要有娛樂。在正當的工作及研究學問以外,換一換空氣找點娛樂品,精神才提得起來。假使全是義務工作,生活一定乾燥、厭煩、無味。有一兩樣或者兩三樣娛樂品調劑一下,生活就有趣味多了。


娛樂的工具很多,譬如喝酒、打牌、下棋、唱歌、聽戲、彈琴、繪畫、吟詩,都是娛樂,各有各的好處。但是要在各種娛樂之中,選擇一種最優美最便利的娛樂工具,我的意見——亦許是偏見,以為要算寫字。寫字有好幾種優美便利處。

梁啟超:書法是第一等的娛樂丨走尋

一、可以獨樂。


一人不飲酒,二人不打牌。唱歌聽戲,要聚合多人,才有意思。就是下棋最少也要兩個人,單有一個人,那是樂不成的。唯有寫字,不管人多人少,同樂亦可,獨樂亦可,最為便利,不必一定要有同伴。


二、不擇時,不擇地。


打球必定要球場,聽戲必定要戲園,而且要天氣好,又要有一定的時候。其他各種娛樂皆然,多少總有點限制。唯有寫字,不擇時候,不擇地方,早上可以,晚上也可以;戶內可以,戶外亦可以。只需桌子、筆墨,隨時隨地,可以娛樂,非常的自由。


梁啟超:書法是第一等的娛樂丨走尋

三、費錢不多。


奏音樂要買鋼琴,要買環珴玲,價錢都很貴,差不多的人不願買。唯有寫字,不需設備,有相當的紙墨筆就可以。墨筆最貴的不過一兩元錢,寫得好,可以寫幾個月。紙更便宜,幾角錢,可以買許多,無論多窮,亦玩得起。


四、費時間不多。


打牌繪畫,都很費時間。牌除非不打,一打起碼四圈,有時打到整天整夜。作畫畫得好,要五日一山,十日一水。唯有寫字,一兩點鐘可以,一二十分鐘亦可以。有機會,有功夫,提筆就寫,不費多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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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費精神不多。


  

作詩固然快樂,但是很費腦力。如古人所謂“吟成五個字,捻斷數根鬚”。非嘔心瀝血,不易做好。下棋亦然,古人常說“長日惟消一局棋”,你想那是何等的費事。唯有寫字,在用心不用心之間,腦筋並不勞碌。


六、成功容易而有比較。


學畫很難學會,成功一個畫家,尤為難上加難。唱歌比較容易一點,但是進步與否,無法比較。昨日的聲音,今日追不回來。唯有寫字,每天幾頁,有成績可見,上月可以同下月比較,十年之前可以同十年之後比較。隨時進步,自然隨時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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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攝身心。


每天有許多工作,或勞心,或勞力,作完以後,心力交瘁,精神遊移,身體亦異常疲倦。唯有寫字,在注意不注意之間,所以要想收攝身心,寫字是一個最好的法子。


依我看來,寫字雖不是第一項的娛樂,然不失為第一等的娛樂。寫字的性質,是靜的,不是動的。與打球唱歌不同。喜歡靜的人,覺得興味濃深。喜歡動的人,亦應當拿來調劑一下。起初雖快樂略小,往後一天天的快樂就大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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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寫字作為娛樂的工具,有這麼許多好處,所以中國先輩,凡有高尚人格的人,大半都喜歡寫字。如像曾文正、李文忠,差不多每天都寫,雖當均屬旁騖,亦不間斷。曾文正無論公務如何忙碌,每一興到,非寫不可。李文忠事事學曾,旁的趕他不上。而規定時刻,日常寫字,同曾一樣。這種娛樂,又優美,又便利。要我來講,不由我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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