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州光州与南汝光道

信阳州、光州与南汝光道

今信阳市人,多数知信阳在明清有信阳州和光州,却很少有人知道清代信阳城驻有道台。今之中山路,即由道门口(路)、木牌坊(路)、五举牌楼(路)、北大街、北门外小街合并而成。清代信阳城内的道台衙门,在今信阳日报社的对面,关帝庙后,约今天浉河宾馆的位置。今天的中山路清洁胡同,清代时叫澄清街,即道台衙门出口。

清代的地方政权,承明制略有变化,分省、府、县三级。州为县级市,有属县,隶属于府。但光州在清代为直隶州,越过汝宁府直属省管(后属道管)。信阳州虽属汝宁府管,但因为有南汝光道,所以汝宁府对于信阳来说没有存在感。

清代行省,一般设巡抚一名,为从二品。也有设总督的,总督为正二品(若加尚书衔为从一品)。总督管大区,一般管一两三个省,综治文武,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如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陕甘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东三省总督等。巡抚也综治文武,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兵部侍郎衔。巡抚也有加提督衔的,但不是总督。总之,巡抚管一个省,总督管一个省或两三个省。巡抚级别相当于今天的省委书记。

行省巡抚衙门外另有布政使司衙门、按察使司衙门。清代布政使品级与巡抚相同,为从二品,管理一省之行政与财赋,颁布国家政令,相当于今天的省长。按察使司是司法机构,按察使为正三品,办事机构称“提刑按察使司”,通称“按察司衙门”。

道员(或道台)本是布政使或按察使的副职派出或巡察各地,由参政、参议、副使、佥事演变而来。道分为(分)守道与(分)巡道两类,为省司派出机构。乾隆十八年(1753)将各省参政、参议、副使、佥事名称取消,守、巡两道一律称为“道员”,定为正四品。道本来与司平行,但自此渐演变成司、府之间的特别行政机构,府呈司的公文,先呈送道,由道呈布政使司。

道也有不管行政的全国性的专道,如河道、关(税)道、(漕)粮道、盐(法)道等。便清朝中后期河、关、粮、盐渐归属地方道兼管。

清代的府相当于唐宋的州。乾隆十八年前知府为正四品,此后为从四品,级别低道员半级,这也是府的公文为什么要先呈道的原因。知府的副职同知、通判为正五品。

州分直隶州与散州,都有属县。光州为直隶州,信阳州为散州。信阳州原有两个属县:罗山、确山。后确山县归属汝宁府,信阳州属县仅余罗山。光州有四个属县:固始、息县、光山、商城。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散州知州为从五品,知县为正七品。知县为最低一级地方行政长官,俗称“七品芝麻官”。但知县下还有县丞,为八品官,还有主薄,为九品官。

驻信阳城内的南汝道,康熙九年(1670)设,辖南阳府、汝宁府、汝州,兼管全省驿盐事务。雍正二年(1724),增辖光州,称南汝光道。雍正六年(1728),兼管水利。雍正十三年(1735),汝州划属陕汝道。乾隆十三年(1748),加按察使司副使衔。咸丰八年(1858),加兵备衔。光绪年间,称南汝光淅道,增辖淅川直隶厅,辖区包括今天整个南阳、信阳和驻马店。民国时期,改为豫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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