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上帝无力探知全部真相

我们经常说,法院判案要“以事实为依据”。在这个案子中到底什么是事实?不同的人,给出的事实完全不一样,有的刻意隐瞒,有的故意欺骗,法官不是当事人,也没有上帝视角,你说想要真的发现事实难不难?

我们国家有一位法官曾经作过一个形象描述:“把打碎的镜子重新粘贴起来,跟原来的镜子不可能完全一样。”

即使一个简单的事,事实都如此难以判断,更何况现实当中比这个复杂的案子比比皆是。而且,你可别忘了,法律人还面临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无论发没发现那个客观世界中的事实真相,都得在特定时间内作出判决。不能说事实不清,就不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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