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投河自盡,為什麼要在跳河之前,把鞋子脫下來呢?

史海閒聊


相信大家都接觸過高中的課本《孔雀東南飛》這一篇章,其中的劉蘭芝就是為了自己的丈夫焦仲卿而投河自盡的。其中就有一句:“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就是在描寫蘭芝跳河之時的動作。那麼問題來了,在她投河自盡的時候,為什麼要把鞋子脫掉呢?同時,我們中國的古代偉大詩人屈原在受到楚國國君疏遠之後,看著百姓在水深火熱之中而自己又無能為力之時也選擇了投河自盡,後來人們在江邊同樣發現了他的鞋子,為什麼他也把鞋子給脫掉了呢?

並且在影視劇《武媚娘》裡有這樣一個情節:殷德妃和武媚娘獨處的時候,說了很長時間的話,再之後殷德妃就脫下鞋子放在湖邊投湖自盡了。之後武媚娘把鞋子拿給李世民看,所有人都相信殷德妃是自盡,並沒有質疑是被武媚娘陷害而亡。這三個事件結合來看就令人特別好奇,古人自盡前為何會如此做?通過翻閱歷史資料才知道其中的原因。

第一,古人把鞋子整整齊齊的擺放在河邊不僅能證明自己是自盡而亡的,同時還會令自己的家人可以儘快找到本人的屍體,從而早日入土為安。投河自盡者把鞋完完整整的在河邊證明自己是自盡而非橫死,就可以在死後可以入宗廟祠堂受後人祭奠。

第二,在古代的時候鞋子也被認為是占卜工具的一種。鞋子是屬於每一個人的隨身之物,因此用來占卜時會比較方便和準確。自盡者在跳河之前脫下鞋子,用其來占卜吉凶,會在得到到自己滿意的結果之後才去自盡而死。古代對死亡方式特別重視,如果一個人是溺水而亡等方式離開人世,那他的死亡不僅不被尊重,甚至還不能進入自己家的祠堂和宗廟。古人重視的就是自己的根和歸屬感,如果離世之後不能進入自家祠堂,那麼對於死者來說是莫大的侮辱。

第三,自盡這種方式是以死明志的一種,能得到很多人的尊重和認可,被認為是一種很高尚的行為。此外,中國還有一個流傳著久遠的關於鬼神的傳說,既人在進入水中之後會成為水鬼找的替身,水鬼會自己去投胎替身則會成為下一任水鬼。自盡者把自己的鞋子放在岸上的,證明自己是自盡而亡而非意外溺水。這不僅可以讓自己獲得很好的名聲,而且還會因為自己的高尚品德和情操而不被水鬼附身,能提早的轉世投胎。

古代人很注重自己死後的名聲,不僅在生活中秉持著自身的美德和修養,以品質和德行來得到別人的尊重,而且在死後他們也很介意自己是否能有良好的聲譽。所以說在古人跳河自盡前都會把鞋子整整齊齊的擺在河邊來表示自己高尚的情操及尊嚴。以上就是古人跳河自盡時脫鞋的由來了。


凡塵了事


在古代,自殺是很不吉利的,特別是在宮中,自殺的宮女和嬪妃是有大罪的,他們的家人都會受到牽連。投河是自盡的一種方式,古人在投河的時候常常會脫下自己的鞋子,按常理來說自盡的人都已經看淡了生死,為什麼還會注意這種小細節呢?其實這裡面也是大有文章的。

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的

死在河裡無非就是三種原因:第一被人謀害,第二意外落水,第三自盡,一般自盡的人,要麼是自己覺得自己生活無望了,所以選擇用死來結束這一生,但是他也想在自己死後有人記得,所以會留下自己的鞋子,也是在告訴世人他離去了;要麼是有目的的自殺,他的死是在宣洩不滿或者表達情緒,這樣的人也會在投河的時候脫下鞋子,告訴世人他是自殺的。

這樣做也相當於是留下了遺書,不會讓人們誤會他是被害或者其他原因,也給自己的家人朋友減輕一些負擔,自己也能死的安心。另外,也避免了會有外人議論,畢竟突然死人,外人知道了肯定會議論這家人。自殺的人留下鞋子就是在告訴世人,他的死與其他人無關。

以死明志,告誡世人

當然,自盡也不全都是覺得活著沒意思了,才輕生尋死,有很多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死來告訴世人一些事,而投河的時候留下鞋子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死的是有價值的,也讓後人能夠記住他。

歷史上投河自盡比較出名的就是屈原了,史書記載:“……於是懷石,遂自投汩羅江以死。”屈原投江自盡是因為不滿楚國奸佞當道,楚懷王又是一個昏庸無道的人,屈原不願意和這些人同流合汙,所以才投江自盡。人們發現屈原投江就是在岸邊發現了屈原的鞋子,所以認定他是投江自盡了。屈原的自盡就是有目的性的,既彰顯了他不想和姦臣同流合汙,也在告訴世人楚國此時是奸臣當道。


告訴世人自己死在哪裡

古時候,人們對自盡的人也會有很多種看法,雖然決定自盡的人已經看淡了生死,他們內心深處還是不想成為一個孤魂野鬼的,還是希望人們能夠發現他的屍身,能夠入土為安。

投河自盡與其他的自盡方式有很大不同的,不管是服毒還是上吊,人們都很容易能夠發現屍體,但是投河就沒那麼容易了,投河之後,屍體會隨著河流漂走,如果不留下點什麼東西,人們根本不知道這個人自盡了,也不知道他死在哪裡。這樣的結果不是投河自盡者想要的,所以他們會脫下自己的鞋,留下線索,讓家人和朋友找到自己的屍體。


小姐姐講史


古人在跳河自盡之前為何還要把鞋子脫下來放在河邊?原因可能在你意料之外!下面請聽歷史漫談君慢慢到來。

大家在古裝劇(稍微嚴謹一點的)中可能看過不止一遍這樣的情景:他們在跳河自殺前居然還把煞費苦心地把鞋子給脫下來,然後再跳河結束自己的生命。

那麼看到這裡有人不禁就要問了:為什麼他們在臨死前還要做這個貌似沒有任何即使作用的工作呢?難道是嫌鞋子礙她事了?生怕把鞋子弄丟搞壞了?



顯然這些理由在一個一心求死的人面前都是不成立的,那麼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呢?下面我們就來仔仔細細地分析一番。

先來看看《孔雀東南飛》中對於古人投水自盡的記載:

我命絕今日,魂去屍長留!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這裡區區二十字就記載了焦仲卿原妻子劉氏跳水自殺的經過,說她生無可戀之後脫下絲綢和鞋子,然後就投入了“清池”自盡。同樣自溺而亡不肯與世俗同流合汙的屈原在死前也在汨羅江邊留下了鞋子,也就是憑著這一雙鞋子後人才做出他是跳江自殺這麼一個判斷的,這樣後來大家才往汨羅江裡扔粽子,才有了現在的端午節。



我認為古人之所以要在自殺前脫鞋子留在岸邊,是出於以下幾個考慮:

一、證明自己死因

大家知道中國古代人的平均壽命實在低的可憐,隨便一個什麼天災人禍就能要了人的性命,自殺者提前把鞋子脫下來放在邊上,眾人尋到這裡來的時候就能發現,大家也自然就明白了他是跳水自殺的,也就不會再去報官破案之類的了(不然僅僅憑水中的屍體,死者的死因起碼就有三種:投水自溺而死;意外落水,不幸而亡;被人推落水中,謀害而死。人們又如何得知他真正的死因呢)。

這樣既可以向他人表明自己是自殺而死,以此達到自己以死明志(如屈原等)目的,也可以節省國家公共資源,避免在動用人力物力來調查此事,不然靠古代的那個查案水平(大家不要被電視劇《神探狄仁傑》、《大宋提刑官》等迷惑了哈,真是的歷史人物沒有這麼神,歷史上狄仁傑、宋慈這種人也是少的可憐),不說耗時費力,我覺得還很有可能會把無辜的人給牽扯進來。



二、方便自己死後進宗廟

古代人是很迷信的,他們認為人死後是有靈魂的,會經過一個輪迴之後再轉世為人,所以他們就很在乎人死的時候是不是全屍啊、是不是死於非命啊、人死後能不能進宗廟啊之類的,而在河邊上放上自己的一雙鞋子就能充分地證明自己並非橫死(因為橫死之人在古人眼裡看來就是人壽數未盡卻早早的離開了人世,也就是個不詳之人,這種人大家都會敬而遠之,更加不會準他的牌位進入宗廟,玷汙祖宗神靈的),而是自己生無可戀主動終止了生命,所以這樣就方便自己死後能夠進入宗族廟堂。



三、向他人表明自己的自殺地點

其實投水自殺也是分很多種的,根據投下的水就能分成死水(地下水、井水等)和活水(江水、湖水、河水等),死水還好,反正水不會流動,人在水中溺死之後屍體並不會離開投水的位置太遠,他人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死亡的第一地點(當然即使是死水,跳水自殺前扔下自己的鞋子放到岸邊也能讓人比較容易地找到自己的屍身,方便自己入土為安,也是有好處的)。



但如果死者投入的是活水,那就不一樣了,活水由於水具有流動性,加上如果有些湖泊再和江河一連通,那就不得了了,死者的屍體說不準隔個兩天就跟自己跳水自殺的位置“十萬八千里”了,而偏偏古人又很重視自己死亡的第一現場,因為他們堅信自己死後靈魂會離開軀體再去轉世為人,所以這個地點就成了這個關鍵轉折點的見證,所以他是一定得要其他人知道的。同樣投水前丟下鞋子也能輕而易舉地解決這個問題。

綜上所述,古人投水之前還脫鞋子這個操作並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而是很有必要的,只是以他們封建的眼光來看是這樣的,不過以我們今天現代人的角度來看的話就難免會感到有點滑稽可笑了!


歷史漫談君


我來給大家科普一下

按照古代的風俗,橫死之人是不能進入家族宗廟的。

橫死的人,就是非正常死亡的人,不管是老人、中年都不能入祖墳。

橫死有諸多不吉利

一是壽命不夠,沒有福氣。

二是違背上天意願,是最大的罪過。會壞祖上的風水。三不是壽終正寢的,就應了不得好死,是家門的不幸,很不吉利族人是很忌諱的。所以會不讓入祖墳。

如果自殺沒有留下證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人謀殺。


後來,投河投井自縊之前有沒有脫鞋,就成了人們判定自殺和他殺的證據之一。


而以個人的角度來看,人之所以在意這個,我覺得更有一種以死明志的悲壯感,這種複雜的情感通常難以用具體的文字表達,只好以一種更為抽象又引人遐想的方式進行,正如下定決心去赴死的人,會將自己的房間和衣物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寫著歡快明亮的詩句,碰見熟人也會笑著打招呼,還會饒有興致地餵養庭院裡的鳥兒,再去從容不迫地赴死,彷彿就是去街市買菜一般自然,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一種別樣的浪漫。

《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馮夢龍《警世通言》中亦有...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作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


浮生小記者


在古代,投河自盡和投井自盡都是比較常見的自殺方式,而不管是投河還是投井,古人都會有一種很奇怪的做法,即:將鞋子脫下來。例如,《孔雀東南飛》中的劉氏:

“(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而投井自盡脫鞋的,例如,馮夢龍在《警世通言》裡就有這樣的描述:

“……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做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井,將一雙鞋脫下,投井而死……”

那麼,古人在投河自盡前,為何要先將鞋子脫下來呢?我們來看看其中的原因吧。


第一,鞋子能證明自己的身份。

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古代,鞋子是為數不多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投河自盡者,想借助自己留在岸邊的鞋子證明自己的身份。

之所以要證明自己的身份,有可能是死者想表達自己的心志。因為,如果是正常失事跌入河中,鞋子會和死者一起泡於水裡,而投河自盡者將鞋子留在岸邊,就表明了某種儀式感,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而死的。

投河自盡者可能是想借此向世人表達自己的某些志向,才將鞋子留於河岸邊吧。


第二,為了進入家族宗廟。

古人比較講究落葉歸根,講究死後要進入家族的宗廟,因為這代表著某種認可。

但按規定,橫死的人(非正常死亡)不能葬入祖墳。而所謂的橫死,包括早夭、他殺和因犯罪而被官府處決的人。倘若投河自盡者沒有留下遺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殺。

所以到後來,投河、投井自殺前,死者有沒有脫下鞋子留在岸邊(井邊),就成了人們判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重要證據。


第三,出於某種迷信。

在古人看來,人有三魂七魄,所謂三魂,即天魂、地魂和人魂。人死後,這三魂各有歸屬,比如天魂就歸天路,地府就歸地府。

所謂“履常聚湧泉之氣,可引地魂迴歸,遺履於地,引地魂,齊生魂,二魂未散,正是可找替身,借屍還魂之道也”。

出於這樣一種迷信的觀念,古代就有一部分人認為,臨死前脫下鞋子,死後才能找到替身,才不至於魂魄飄散遊離。而這也是古人投河自盡前脫下鞋子的一個重要原因。

即便是現在,也有一部分投河自盡者,會在投河前選擇將鞋子留在岸邊。


金兔歷史


很顯然,投河自盡之前脫下鞋子,就是為了留下一個證明本身自殺的東西或者自己遺物。那麼問題又來了,留下鞋子是為了證明什麼呢?莫急莫急,且聽我給你分析這其中的幾點原因:

一、證明自己是自殺而不是他殺。為什麼自殺還要證明呢,因為古代有一條規定:橫死之死,不能進祖墳的。橫死就是非正常死亡,會被認為不吉利的象徵和表現,進入祖墳會破壞風水的。自殺就不同了,是以死明志的行為,是可以進入祖墳的。同時證明是自殺的話,排除他殺的可能,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官府查破案的時間,省去了一些沒有必要的事情,引得別人議論紛紛,死於非命啥的,利於保全自己的名節和操守。

春秋時期,愛國詩人屈原,楚王昏庸,楚國衰敗,屈原無能為力,帶著苦悶和絕望的心情投入汨羅江。人們還因此用粽子投江喂小龍蝦,避免小龍蝦吃屈大夫遺體。後面把端午節定為紀念屈原的日子。怎麼會認定屈大夫是自殺的呢?就是因為人們在江岸邊發現了屈原的鞋子。

《孔雀東南飛》中記載道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也是證明古人投河自盡脫鞋的事實證明之一。

二、便於查找屍體位置,打撈起來安葬好。古代人認為,死亡時要保持全屍,就算自殺也是一樣的,要讓家人把遺體完整安葬好。死無全屍,是非常不吉利的,現在也是用來詛咒人的話。中國人重視“入土為安”,死者不能暴屍荒野,或遭毀壞,而跳河自盡的人,屍體難免被魚蝦所食。因此,留鞋在河邊,也就告訴別人自己自盡的位置,便於讓別人根據鞋子的位置,快速找到屍體,入土為安。當然後面非要說,更迷信點的來源於鬼神說,鬼神說認早入土為安就可以早轉世投胎。

三、脫鞋是自盡前的緩衝和過程,是一種儀式感。自盡肯定也是需要勇氣的,對這個世界絕望了和沒有寄託,在自殺前肯定有心理掙扎和猶豫,而自盡前脫鞋這動作也是緩衝和猶豫的過程,因為沒有其他事物在自殺前可以起到分界和緩衝的作用,所以自盡者潛意識下都會去脫掉鞋子,久而久之,投河自盡前脫鞋也就被當成了一個古人習俗和一種儀式感的存在了。


叨說歷史


留下鞋子也相當於留下了一封遺書,就是為了告訴其他人自己是自殺的不是被謀殺的。這也符合了古代的封建風俗,如果是在水中橫死,那麼這個人是沒有臉面見自己的祖宗的。

古人跳河自殺如果不留下鞋子,很有肯能被認為是謀殺,這就增加了官府的破案程序,那麼這個跳河自盡的人就非常不道德。所以估計在跳河自殺前,也要考慮一下別人的感受不至於被罵做個冤魂。

舉例說明:

春秋戰國時期的詩人屈原,在投江自盡前,在江邊留下了自己的一雙鞋子,所以大家發現他的鞋子後都認定他是自殺的,可見古人額素質非常高。

還有另一種說法,古人投河自盡為了能夠上天堂,但是必須要用土埋葬。投河自盡的人在跳河之前把自己的鞋子留在河邊,希望別人能夠儘快發現自己的屍體,並儘快用土埋葬,這樣自己就能快速進入天堂。

總結

古人投河自殺之前留下自己的鞋子,這說明了古人的把道德看的比自己的命還重要。


公元前


趣談答案: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而不是他殺。

舉一個小例子

在鐵齒銅牙紀曉嵐當中,有這樣一段劇情非常的有趣,是紀曉嵐和和珅一起去窺探某些貪官汙吏的時候,一些臣子覺得紀曉嵐在是一個潛在威脅,並想暗中把他做掉。

而做了他的手法也很簡單,便趁著他不注意的時候,一個麻袋把他裝進去,然後丟到了河裡,要不是有高人相助的話,估計紀曉嵐就橫死他鄉了。

這個小例子是幹嘛的?

我們突然舉出這樣的一個小例子,大家會沒有有這樣的疑惑,這個小例子是幹什麼的?好像和這個問題也不搭邊兒呀。

我們需要點明一點,古代的時候,如果有一些人在河裡面死掉了,而且她沒有脫鞋的話,有一定概率是被殺的,對嗎?

因為一旦出現被殺或者陰謀論的話,一般動手之人會比較緊張,也不會在意他的鞋子問題,直接趁著別人不注意,一股腦的把他丟到河裡,是死是活懶得管了,當然死了更好。

而一些投河自盡的人,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證明自己並不是被殺的,自己是真正意義上想要脫離人世,想要脫離苦海,所以才跳河自盡的。

當這些想臨死之人想要證明這一點的時候,便會把自己的鞋子脫在一邊,然後跳到河裡面去。

為啥這麼費勁?

按理來說想死就死吧,還幹嘛脫鞋子呀?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多此一舉呀。

萬萬不是,因為古人有著古人的規矩,最大的規矩就是橫死之人不能夠入祖墳。

什麼叫橫死之人呢?就是你死得莫名其妙,死得不乾不淨,你的後面可能有著某些冤魂或者你本身就有著某些冤屈。

而但凡是死亡不正常的人,都不可以進入祖墳,進入祖墳對於古代人意味著什麼?我們不說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一下。

進入祖墳和落葉歸根相差不大,而古代有一些人,他們一輩子追求的就是落葉歸根。

所以那些想自殺的人,或者是對生活不抱有希望,或者壓力太大,或者遭受了某些打擊想一死了之,但是他們想一死了之歸一死了之,死後得有個地方埋吧。

如果自己不脫鞋子的話,連埋的地方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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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唐宋元明清


古人投河自盡,大部分都會把鞋脫下來或者留下身上衣物首飾等,個人覺得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

1、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的;

2、以死明志,警醒世人;

3、告訴世人自己死在哪裡,是死者給生命、給家人、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點尊重和敬意;

4、落葉歸根的緣故

為什麼呢?因為古人有著古人的規矩,最大的規矩就是橫死之人不能夠入祖墳。

什麼叫橫死之人呢?就是你死得莫名其妙,死得不乾不淨,而凡是死亡不正常的人,都不可以進入祖墳,進入祖墳對於古代人意味著落葉歸根。例如古人自盡的經典故事:屈原的投河自盡;《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7馮夢龍《警世通言》中亦有...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作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

不管怎樣,我們要樂觀面對生活,開心每一天,即使再大的困難也會過去,哪怕天塌下來,也會有高過你的人頂著,熱愛生活就是熱愛自己哦!






秋風不響


古詩《孔雀東南飛》講述了劉蘭芝和焦仲卿的愛情故事,劉蘭芝在自盡前,“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可見她投水自盡前是脫掉了鞋的。

為什麼古人在投水自盡前都要脫了鞋呢?



如果我們僅僅從邏輯上來看,一個大活人突然失蹤了,家人肯定很著急,到處去找,然後在河邊找到了他的一雙鞋。如果是失足落水,鞋肯定來不及脫下,所以家人就明白了,他應該是投水自盡了,之所以把鞋脫下來,就是想告訴自己的家人,自己已經離開人世,投水自盡了,既無人逼迫,也不是失足落水,更不是有人故意謀殺,所以就不要再追究下去了,也不必再找了。

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原因,就是死者故意把鞋留下,是希望自己的靈魂可以入土為安。因為在古代,自殺屬於橫死,屬於凶事,是不允許入祖墳安葬的。更何況,人已投水而死,屍骸順水而下,想要再打撈上來,難度極大。但如果留一雙鞋子,或是一些其他個人物品,按很多地方的習俗來講,就可以通融一下,允許家人把橫死者的鞋子埋入祖墳,這樣就變相完成了死者入土為安的願望。



當然,如果再引申一層,投水自盡前脫鞋,這也有可能是一種儀式。

古人說,死生亦大矣,一個人的生與死是非常重大的事情,也自然是很有儀式感的事情。所以,如何走向死亡,這也是很有講究的。

那麼,在中國古代,什麼場合需要脫鞋呢?

古代屋子裡是沒有椅子的,客人來訪,登堂入室,要跪坐在地上,所以在室內的時候,必須脫鞋,以示尊重,否則別人還怎麼坐?這就是對別人的一種大不敬了。

如果你在你家裡進屋不脫鞋,那就不脫了,但如果這是在皇宮、在朝會上,你不脫,那罪過就大了。只有經過皇帝特許,有極大功勳的大臣才有劍履上殿的資格,就是佩著劍穿著鞋入殿上朝面聖。



而人在投水自盡前,也要把鞋脫掉,這可能也是一種儀式,是死者給生命、給家人、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點尊重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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