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的区域公司,为啥很多一年都拿不到一块地?

房企的区域公司,为啥很多一年都拿不到一块地?


2019年已经结束,大部分地方政府的供地计划也都完成了90%以上。

很多地产公司区域投资部都是颗粒无收,粗略统计了一下,比例可能在一半左右。

目前为止拿到地的大部分区域公司,也只能说是惨胜。

要么是高溢价拿到招拍挂土地,面粉的价格接近面包价,要么就是胆子大一点,步子迈宽一点,拿到一些很多公司不敢拿的问题很多的收并购项目,拿到之后解决问题的过程很漫长,肉难吃。

当然,某些“高富帅”“活儿好”的公司,通过勾地渠道拿地的除外。

现在大部分公司的拿地审核制度都大同小异,即投资部主导(也就是资料传送人),营销部、成本部、研发部、运营部、财务部深度参与,工程、法务部间歇性配合,以标准测算模板为经济评价,可研报告为全面评价,经区域初审,集团复审的多部门多层级的评价制度。

但是这个制度会带来一个明显的副作用,我称之为“101制度”,收集100个项目,上报20个,通过评审10个,最终还不一定能拿到1个项目。

总结就是两句话:越折腾,越拿不到地。专门搞人,不搞地。

这套制度的价值出发点,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安全。从营销、成本、研发、运营、财务等多部门角度,对项目给出一个详细评价,形成项目完整的侧面描述。

这有利于发现项目问题,让公司决策失误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从制度源头避免避免项目投资失败。

但同时也有着明显的弊端:

1、目标不统一。投资的目标是要拿地,营销的目标是要保证价格和去化,成本的目标是成本可控,研发的目标是产品可行,财务的目标是测算达标。

2、利益差异化。目标不统一的背景下,每个部门都按照自己利益最大化,风险可控为半径,充分留有足够的空间,以免项目落地后被严厉考核。

导致成本的价格过高,营销的价格过低,研发的产品难看,项目评价指标很难通过评审会。


房企的区域公司,为啥很多一年都拿不到一块地?

最终使得项目算账越来越难看,拿地越来越困难。

3、效率非常低。一个项目要同时经过多个部门的研究与评审,过程必然耗时久,除了重大项目由高层领导直接推动外,其他项目只能按部就班。

我曾粗略统计过大半公司的评审制度,从接触项目到最终拍板拿地,基本上在10天左右。

4、投资部边缘化。拿地本来是投资部主导的,在这套制度下却变成了资料传送、消息对接部门。投资部的价值在被弱化,造成了一种投资部可有可无的假象。

而从长期看,这套制度还有更多副作用:

1、多部门分奖金。所谓见者有份,本来不多的拿地奖金,非投资部门少的要拿走3成,多地要拿走一半。拿地奖对投资部拿地激励的效用基本为零。

2、各部门自以为是。

拿地配合部门,比如前策和成本,长期参与拿地研判,都认为自己很重要。感觉投资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感觉投资部没什么了不起,没有投资部自己也能干。

3、重复资源内耗。看起来为了拿地,各个部门都很忙,实际上是消耗了公司大量的资源,在做一些低效重复的工作。拿不到地,一切都是0。

因此,这套制度看起来完善,但实际上会存在失灵的风险。

一是这套制度的基础应该是各个职能部门的人专业能力要够用。

如果团队人员没有完整地配备,或者是人员的专业能力达不到要求(这个貌似比较常见),得出的评价结论要么是有失客观,要么就是错误的。原本的风控和把关的效用,并没有发挥,形同虚设。

二是效率低下,导致招拍挂拿地反应时间不够充足。

收并购拿地决策效率低下,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能够拿到的地越来越少。

因此这套决策制度从长期来看,是存在决策效率越来越低下的问题。

三是这套制度之下,很多公司的地王项目照拿不误,有坑的收并购项目还是在继续交学费。

关于拿地评审制度的思考:

1、拿地总需要一套制度进行量化、客观的评价,有总比没有的好。

2、现有制度设计初衷在于抑制拿地冲动,从而把控风险,在客观上是体现消极拿地的价值导向。每个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定这套制度。

3、不是每个公司都要去模仿头部企业,建立繁杂评审体系,对于中小规模的房企而言,高效地决策是核心竞争力之一。

4、相对于高周转的头部房企,一般房企在人员配置和专业能力上会有欠缺

,这套投资体系制度,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性地设置,从而更好地兼顾拿地决策效率与安全。

另外就是为防止这套制度失灵,核心还是在强调怎样激发投拓人员的积极性,以及区域总的拍板决策能力,以及在整个项目评审体系中的话语权这几点尤为重要。

这样才能抵消项目上会评审制度的消极性指导价值,有效兼顾拿地效率与安全性。

房企的区域公司,为啥很多一年都拿不到一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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