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张凤群
身份证号码:4407211968****2160
性别:女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立案时间:2019年10月25日
执行案号:(2019)粤0705执4125号
执行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张凤群应向申请执行人吕某偿还借款本金368000元及利息(以368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1月13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肖法官,电话:0750-63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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