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套路贷”涉恶案件被告人拒不供认,检察官“破局”促12人认罪认罚!

案件事实近百起,被害人和证人近300名,且有一大批书证和电子证据。审查起诉中,所有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2018年7月初,江门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名移送审查起诉“套路贷”涉恶案件6件35人。经审查,检察机关起诉6件27人,其中12人认罪认罚,8人一审判决生效。

这是江门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市首批“套路贷”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率先判决的一批案件。

江门“套路贷”涉恶案件被告人拒不供认,检察官“破局”促12人认罪认罚!

释法说理破“缺口”,庭前7人认罪认罚

该批案件移送到蓬江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依法提审了犯罪嫌疑人,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担心量刑过重,对自己参与的犯罪事实予以隐瞒,拒不认罪。各承办检察官互通有无,耐心释法说理,解开犯罪嫌疑人心中“死结”,促使他们正确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适时向其宣讲关于实行宽严相济、对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使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在庭审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质证有理有据,庭中1人认罪认罚

由于该批案件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各承办检察官自受理案件之日起,均进入“作战”状态,通过一系列的证据梳理和分析,最终形成1680页近100万字的审结报告,72页近4万字的公诉意见书和162页的举证提纲等文书。在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质证、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近100条,承办检察官均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予以合理回应并适时出示证据,使犯罪事实“无所遁形”,其中

1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依法从宽显法度,庭后再促4人认罪认罚

部分犯罪分子在到案后,一直心存侥幸,并结成攻守同盟,希望通过民事纠纷、公司行为等辩解理由,逃脱罪责,始终不认罪认罚。为此,该院一是通过补强证据,证实其非法侵财的主观故意和参与犯罪的客观事实;二是采取“分而化之、各个击破”的审查战略,各承办检察官通过在法庭调查环节出示多个同案人的供述,共同指认主要犯罪分子,使其认识到其犯罪行为已无法隐瞒;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同批案件的其他8名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的判决结果出炉后,及时做好宣传,庭审后又新增4名被告认罪认罚。

其他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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