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可以房屋退租嗎?注意什麼?

路遙知馬不停蹄


如果疫情只是暫時影響到合同的履行,可以延遲履行來實現合同的目的,最遲不能實行法定解除權,不能退租。如疫情導致無法使用期間超過租期大比例時間,可以退租。私營企業 完全取決於房東。



穿搭試穿師莎莎


如果是單位正規的可以的,但是如果是私人的就不可以,雖然疫情期間沒有過來,但是房租要交,我這邊的房東我跟他說過免租他都說我給你免租誰養我,我說現在疫情期間,支持一下,他既然說那你賺到錢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跟我分一點啊,所以我我不想在跟他說下去了。所以部分私人房東免租都不給,何況退租!不過華強北龍勝 通天地市場免租,確實值得表揚!


逗比潮汕哥


1.本次疫情從性質上講屬於不可抗力。如果因為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活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繼續履行合同會損害一方利在處理相關民商糾紛中,堅持事實求實原則,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原則。

2.通常對於構成不可抗力情形的的非金錢債務,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對於雖然不構成不可抗力,但受疫情影響履行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的,可以參照情勢變更原則處理益的,可以根據情勢變更原則請求變更合同;

3.基於上述規定及題主描述的情況,如果題主想解除合同,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本次疫情導致是實質上無法使用租賃房屋,並且因為疫情導致你後繼無法實現你簽署租賃合同的目的。

4.從程序上講,你需要及時通知出租方,並提供遭遇不可抗力的證明,如政府的管制文件等。同時,你還需要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如水電費損失等。

5.基於你的描述,感覺申請減免房租比較容易實現。如果要解除合同,在疫情很快結束的情況下,有難度。


上海Wang律師


我認為可以退租,但是應當承擔一部分房東的損失。

一、相關規定

本次新冠疫情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況。如果構成不可抗力,可以減輕或者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既然教育局已經下達了無限期停業的通知,可能長達半年無法營業,那合同的主要目的將無法實現,可以主張不可抗力,請求解除合同。

當然,以上的事實需要證據來支持,具體停業時間是多長,是三個月還是半年,將直接影響是認定為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

如果符合情勢變更原則,雙方重新簽定合同,適當減免租金,但合同需要繼續履行。

二、解決辦法

現在很多地方的中小學都沒有開學,因為延誤了課程,一旦開學,基礎課程都將佔用很多的時間,題主所開辦的校外輔導機構將受到影響。

最好還是退租,讓房東將房子重新租賃給受疫情影響較小的行業,更為妥當。

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房屋也租賃不出去,題主開辦的機構也無法營業,雙方都將承擔風險,還是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為好。


法苑小馬叔


疫情期間:

如果企業停工,租的房子想退租,可以和房東解除合同,不用付違約金。

如果個人退租,無論任何原因,和房東解約,都要付違約金。

依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銀訊財經


據法律界人士表示,“長租合同目的主要為居住,其次為物品存放,疫情並不充分影響以上兩點合同目的。單方面要求免除租金並不合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你的案例中,承租人解除合同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因其租房是為了居住,疫情並未造成其不能實現該合同目的,解除合同不屬於第九十四條規定之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亦不可援引第一百一十七條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事由,因此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房建領頭羊


住宅又不是商鋪,租金遠遠低於商鋪,住宅租給你隨便你住不住,你想怎麼住就怎麼住(住宅又不像商鋪那樣是為了營業賺錢,租金遠遠不夠還按揭貸款,憑什麼減租);而租商鋪是為了對外營業賺大錢,商鋪關起營業受影響可找出租人商量,出租人不同意你也沒有權利違約!


遙想未來發展


不知道,還沒外出。



一不小心出了名


這種情況下,退租是可以的,延後一個月計算租期也是可以的,因為這是不可拒力的災難。這種情況在民法上叫“情勢變更”。情勢變更詞條的解釋。“所謂情勢變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情勢變更,致合同之基礎動搖或喪失,若繼續維持合同原有效力顯失公平,允許變更合同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退租是在你身體健康的前期下實施的,還要和房東當面講清楚,簽訂退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你,請關注我喲!





錫飄的人


我把這一個問題分成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疫情是否構成了不可抗力?回答:是的。

根據2003年非典時期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法[2003]72號)》,節選如下:

由於“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對一方當事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合同糾紛案件,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用公平原則處理。

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

我們再看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第117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118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二、疫情構成不可抗力,是否可以減免租金?回答:如果新冠疫情導致租賃合同暫時不能正常履行,租客可以提出減免租金。如果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租客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但是對於減免租金涉及到的尺度,比如起止時間、金額幅度、減還是免,最好還是協商解決。畢竟房東給租客減免房租,銀行給不給房東減免房貸?租客不容易,難道房東就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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