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佟麗婭小姐姐的劇《完美關係》,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遊戲公司員工楊墨猝死的公關案。
隨手搜一下大家對於猝死的關注,發現no zuo no die。 996,熬夜,作息不規律,還要想著“長命”,誰給的邏輯思維?
什麼是猝死?
猝死就是 “平素身體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時間內,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為猝死。”
劃重點 —— 猝死是一種疾病。
現在996、007喊的這麼響亮,網易員工的心肌炎、高以翔的猝死,不得不說,疾病的發生愈來愈年輕化。
猝死對家人的打擊很大,不僅是傷痛,在生活上也會不及安排。就如楊墨的妻子這時候懷孕了,還是沒有工作在家的全職主婦,完全沒有收入來源,連自己都養不活更別說撫養落地後的孩子了。
楊墨所在公司紐菲思CEO呢,第一次談判只答應賠償30萬,但楊墨妻子一句話把我們拉回現實 —— 現在三十萬能幹什麼?
那這裡就會有人建議,買保險啊!公司沒法為員工買單,自己總能給自己加一份安心吧。
買了保險就一定獲得理賠嗎?
猝死了,意外險能否賠付?
一般意外險不賠付! 你逗我 ?!
意外險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所以意外險理賠原因必須是因為意外,而剛剛強調了,猝死是疾病!
所以普通意外險不能理賠啊!
而現在不少意外險還附帶了猝死責任,那可以了理賠了吧?
可以,但需要滿足3個條件。
1、“即刻”或者6小時(含)內死亡的,個別放寬至24小時。
如果死亡超過規定時間,不賠付。想想獨居人士,熬夜通宵後獨自入睡,隨後發現的時候已經過了幾天的這種情況。
2、投保前自身未知且未曾進行診療
也就是有既往症的不賠、隱瞞告知的不賠。
意外險沒有健康告知,但是帶病投保,買的時候是可以“隨便買”,但想讓保司“隨便賠”,那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會“隨便篇”。
保司一定會查明原因,“拜訪” 親朋好友同事,喝喝茶聊聊天。
3、可能需要屍檢
想起《秦明法醫》。
想想上述有既往症,又猝死了,而既往症比較關鍵,那就需要猝死不是因為既往症,怎麼辦呢,需要時間,這往往讓家屬很難接受了。
想用意外險附加猝死責任 給與身故後家庭一個保障,這是不確定的保障!
猝死了,重疾險能否賠付?
重疾險的理賠需要分是否帶身故責任,等待期後——
帶身故的重疾險以身故責任進行理賠,而非因疾病原因進行理賠,簡單快捷。
不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那證明疾病在前,身故前已經達到重疾的賠付標準,而後身故(不管是不是猝死),才能獲得理賠。身故後證明因得病身故,這就參考意外險的第3個條件了。
猝死了,壽險能否賠付?
壽險理賠條件是身故或者全殘,等待期後身故,即可以理賠。
依然是用“身故“責任來理賠,簡單明瞭。
猝死了,醫療險能否賠付?
百萬醫療的理賠條件通常有一個一萬免賠額,而猝死的突發性,往往費用只是一個救護車和急救費用,難以達到理賠額。醫療險用不上,所以談不上能否賠付。
買錯了,保險真的 “這” 也不賠 “那 ” 也不賠。
而買保險想留給家人保障的,應該首選壽險。一份定期壽,30歲男性 100萬保額,只需1500元保費,女性不到300元,比老闆的 “承諾” 可靠一百倍。
其次是 帶身故的重疾險。
電視劇中,公司最後給付了200萬,並每月給付生活費直至孩子成年,皆大歡喜。
現實生活中,是否在這樣一個好公司呢? 如果在,那恭喜了,公司發員工福利真好。
如果不在,我們還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式呢?
閱讀更多 呱呱小靈子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