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不容易,別讓某些機構給毀了

對不起各位,公眾號又停了一段時間。收到突如其來的武漢新型肺炎疫情的影響,這個春節大多數人過得都很喪,每天抱著手機各種刷疫情的新聞,作者也是如此,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打不起精神寫文章。


這一兩天刷新聞,看到了關於兩條當地紅十字會的負面新聞,在這樣一場“人民戰疫”中,此類新聞顯得尤為刺眼。每一個人都希望能儘自己所能做一些事,幫助湖北,幫助中國度過難關。然而,捐款不知道去了哪,捐物資給了不相干的人,那可真是叫人寒了心。要知道,中國幾千年來的慈善事業發展至今,是很不容易的。


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不容易,別讓某些機構給毀了

紅十字會會標


人類社會形成不久,慈善事業就伴隨而來。幾千年的文明社會持續發展,統治者因王朝更迭而變換,其對慈善救濟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每一朝代皆有自己的特點,使慈善事業也呈現出階段性的不同。

遠古的慈善政策,雖然因時間太久無法確切考證,但從留傳的文獻中仍可找到零星記載。那時的人們居無定所,且露天而棲,常常遭禽獸的攻擊,老弱幼婦等無生命保障。有巢氏乃以建造木屋讓百姓居住。到太昊時,伏羲氏教民作網罟以瞻民用,教民養牲畜以補充食物的不足。

周朝時,政府制度有所完善,立法較多,對救濟百姓也制定了相應的法律,對救濟對象做了限定:首先要照顧鰥寡孤獨等生活有困難的貧困人員。政府設立了主管機構大司徒以掌管六息養萬民,具體負責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賑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政府派專人負責掌管國家和地方的糧食儲備,用來救濟地方的災荒或其他困難的人員,如老孤等。政府每年派人在全國各地巡視,調查百姓疾苦之狀,對遭遇水、火、盜賊、死喪之屬,給予賑濟。

遠古時,慈善救濟的方法有二:一為防貧;一為救貧。成康以前,社會生產力十分低下,人民生活簡單,幾乎沒有乞丐,所以慈善救濟主要是防止貧困。據傳,神農氏創立防維之法,主要用於防病治病。

劉邦建立漢朝後,吸取秦始皇的教訓,制定了《約法三章》,採用養民保民之策。到文帝時,其進一步考慮窮民的問題,制定賑濟窮人的政策,如照顧老人之策,逢年過節,使人不時存問長老。漢景帝時,又制定防災之策,下詔二千石務農兼以蓄積備災。漢章帝詔二千石勸農業以廩瞻饑民。

當時救恤之政之最顯著,而得以經久者,莫宣帝之置常平倉也。時人劉陶對民食問題看得十分透徹,在上皇帝書中指出:“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為至急也。”

唐代慈善救濟主要為設置常平倉,此外還有義倉和社倉。常平倉,自漢代以來就已經有了,隋朝照樣設立,隋開皇三年,陝州置常平倉,京師特設常平監以掌管其事。唐代沿隋制,武德初置常平監,不久即廢。貞觀十三年,詔令洛、相、幽、徐等州置常平倉,藏九年粟五年米;下溼地藏五年粟三年米。永徵六年,京城東西二司設常平倉司官。開元中,復令關內、隴右、河北、河南道及荊揚等州,置常平倉,並置本錢上州三千貫,中州二千貫,下州一千貫。元和元年規定,因歲時有豐歉,谷價有重輕,將備水旱之虞,在權聚斂之術,天下州府每年所稅地丁數內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倉及義倉。到元宗時,抽客戶之稅,德宗時,抽茶漆之稅,專充常平本錢,皆穩便收貯,以時出糶。

義倉、社倉到隋煬帝貸社倉谷以供政費之後,社倉幾乎有名無實至唐武德元年設置社倉,方法與義倉同,始名實相符。貞觀二年,尚書左丞戴胄奏請自王公以下,以至眾庶擁有的農田,至秋熟,準其見在苗以理勸說課稅,全部令出粟,稻麥之鄉亦同樣辦理。此稅各納當地為立義倉,若年穀不登,百姓饑饉,由所在州縣隨便取給。唐太宗要求大臣議定辦法,戶部尚書韓仲良奏王公以下,懇田畝納二升以備凶年,獲准自是天下州縣始置義倉。天寶年間,天下義倉儲米凡六千三百萬石,常平倉儲米凡四百六十萬石。義倉與常平倉大略相同,其所不同者,義倉為地方團體之賑恤事業,而常平倉由國家舉辦。


宋朝的慈善舉措大致亦分為二:由國家設置,如常平倉,惠民倉,廣惠倉等;由民間主辦,如福田院等。

太宗淳化三年,京師置常平倉,是時谷價日騰,乃仿漢唐常平之法,減價以糶,以濟民食。真宗時東京、東西路、河北、河東、陝西、淮南、兩浙皆置常平倉。祥符二年,遣使出常平倉粟麥,光京師就設八場以糶之,谷價以平。自是以後,屢令各州各路置常平倉,或以內幣或布帛,給諸州使為常平糶本,谷價以平。治平二年,總計常平倉糶米五十萬一千四十八石,米四十七萬一千十七石。還有與常平倉相類者,如折中倉、祖倉等。


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不容易,別讓某些機構給毀了

河北蔚縣的常平倉


宋代以前的慈善組織主要特色是宗教,尤其是佛教,如福田院、悲田養病坊等。據梁其姿研究,這些宗教團體濟貧的意識與宋政府的組織有相當大的差別,前者是因果報應思想,後者是為了減輕因貧窮階層而產生的種種社會問題,這一模式被後代所仿效。

明代在部分繼承了前朝的制度外,又有了自己的特色,即自治制度比較發達。主要是把慈善救濟的職責向下延伸,從中央、省、府、縣向更低的層面上推進,以裡為最基層單位。十家為甲,一百十戶為裡,與後來近代所建立的自治團體有些相似。專門制定了鄉約,建立了里社,設有社倉,辦起了社學。

里社,是裡內設立的領導機構。每裡立有一罈,每年春秋祭五穀之神,祭畢,里人設宴相聚,並宣抑強扶弱之誓,其辭曰:凡我里人,各守禮法,勿恃勢凌弱。對違者由里社組織里人共同處治,如犯罪較重則送官府處罰。裡內有貧而無依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裡內有婚姻喪葬者,隨力相助。如果裡內有人不服從眾議,及敢於為非者,不準入會。

社倉,各里均設置,按里人之貧富以谷納倉,歲凶乃谷以濟民食,此制自洪武八年始。明朝時實施慈善救濟辦法,賑米以大口六鬥,小口三鬥,五歲以下不給。此外,還鼓勵民間捐納糧食。

清期時的慈善救濟活動已經逐步開始以民間為主體,其慈善救濟活動在歷代發展的基礎上達到了一個較高的高度,其名目之繁、組織之多、參與人數之廣,皆前所未有。除了明代的大部分做法被繼承之外,地方民間還新設置了以下機構。

遷善公所是用來收留犯輕罪及行為不端之少年;育嬰堂是給予三胞胎以上的家庭補貼,收留棄兒與迷失路途的孩子,其育法有外領和內養,是清朝時期一個重要的慈善機構。還有義學,這是鄉里子弟無力就學者給予免費入學,書籍紙筆或亦由學校給予。施醫局則是對於貧病者施醫藥或施種牛痘。

清朝是我國古代與近代的過渡時期,其救濟措施和政策也在逐步地轉變,政府和民間的救濟機構在前朝的基礎有所發展。特別是晚清的慈善機構已經向近代轉變,新的意識與新的機構成立,使慈善事業進入一個新階段。


自19世紀中期以來,中國已將西方慈善事業的理念融入中國的傳統和現代慈善事業中,這其中包含了新舊價值觀。教會在推進兩者融合過程中發揮了突出的作用。

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早期,英國和美國的教會在醫療保健、撫育孤兒、治療殘疾兒童和國家救災上表現得很活躍。教會的慈善機構最早可追溯到1835年成立於廣東省的第一所教堂附屬眼科醫院。依據基督教傳教士協會的《世界統計》,到1938年已有300家教會醫院,擁有超過21000張床位和600多家診所。

傳統中國和現代西方慈善事業整合的另一個主要影響是國際非營利組織的出現,如1904年成立於上海的萬國紅十字會。


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不容易,別讓某些機構給毀了

萬國紅十字會救護隊與鄂軍都督黎元洪合影


早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已有2000多家由社會名流、外國基金會和宗教團體出資成立的慈善組織。1950年,新成立的政府開始接管各類慈善組織,進行重組或關閉。針對當時的環境,50年代初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份《救濟福利事業》報告明確指出:慈善事業是“由統治階級用來欺騙與麻醉中國人民的裝飾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慈善事業的中流砥柱”成為政府接管所有慈善事業的依據,最終導致私人慈善事業暫停了30年。中國紅十字會甚至喪失了它作為一個獨立的國際人道組織的地位,成為一家由政府監督的慈善組織。

在城市,政府負責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事業。在農村社區,“五保制度”照顧孤兒、需要幫助的老人和極度貧困者。

1979年開始進入了恢復期,中國政府實行了改革開放政策,中國人民生活的很多方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民間慈善事業得到了大力發展。1980年,殘疾人福利組織、中國紅十字會、南京愛德基金會亦開始重建。1981年,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成立,宋慶齡基金會於1982年5月成立,主要開展少兒文教福利方面的公益事業。1984年,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成立,少數地方性民間慈善組織,開始從事一些慈善活動。

相信很多70後,80後都會記得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實施的“希望工程”項目,它產生了很大的社會效應。其宗旨是向社會各界募捐,以籌集資金,幫助千千萬萬因家庭貧困而失學的孩子重返校園。

1991年,華東地區大水災後,興起了一場民間社會慈善捐贈活動,也是中國慈善事業復興的大事件。20世紀90年代初,大量湧現的慈善活動呼喚著更多從事慈善事業的專門機構——民間慈善組織的誕生。1993年1月8日吉林省慈善總會在長春成立。這是中國最早以“慈善”命名的社會團體。1994年4月,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全國性的民間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在北京成立,擁有創始基金2200萬元。它的成立,標誌著中國內地的慈善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到今天不容易,別讓某些機構給毀了

這個大眼睛女孩,讓人們記住了“希望工程”


除各地成立的慈善協會外,這一時期還創建了一些特殊的專門性的慈善機構。影響比較大的有廈門南普陀寺於1994年成立的慈善基金會,屬於宗教性慈善組織。1998年,泉州市籌建的佛教性質的正覺易慈善基金會,參與賑災與扶貧濟困等活動。1995年,上海慈善基金會與上海第二工業大學共同創辦上海慈善教育培訓中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家專門從事慈善教育的辦學機構,為殘疾人員、特困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免費或減免費技能教育。


這些都表明,世紀之交,中國慈善組織已呈現多元化發展,不僅有混合型或綜合型慈善組織,還有專業型慈善組織和附屬型慈善組織,它們並存發展,構成了當前中國大陸慈善組織的主體。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慈善公益類的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頒佈,旨在鼓勵捐款,規範捐贈和受贈流程,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最終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到90年代,希望工程已成為參與最廣泛的慈善項目,吸引了國內外的資助者。希望工程品牌被廣大公眾接受,併為其他非政府組織樹立了成功的典範。


2004年出臺的《基金會管理條例》打破了政府對募捐的壟斷,允許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成立私有基金會。到2011年,註冊的非公募基金會數量達到1200家,首次超過了公募基金會的數量。此項立法大幅增加了沒有政府參與運作的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


互聯網在21世紀最初10年裡也推動了慈善事業的發展。一時之間,網絡論壇、博客、微博都開始成為公眾對慈善事業的監督渠道,新媒體的使用使得公眾對慈善組織的質疑和問責制日益明朗化。可在這樣的背景下,關於慈善的醜聞也越來越多,千辛萬苦發展至今的慈善業,反而失去了人們的信任​。


​參考資料:《全球勸募 變動世界中的慈善公益規則 引進版》佩內洛普·卡格尼​;《民國時期上海慈善組織》李國林​;《當代慈善學》安樹彬,趙潤琦;《施善與教化——明清的慈善組織》梁其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