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我們都知道唐代使用的是“坊市制”,以此來對城市進行規劃和管理市場。為了方便管理,唐朝的時候就對城市實行了宵禁制度,禁止百姓們在夜間外出通行。白天結束的時候,會在順天門擊鼓四百通,關閉城門;然後再擊鼓六百,關閉大街小巷的大門,禁止出行。這擊鼓的這段時間,就是為了讓居民能夠有充足的時間回家。

一直到了唐朝中期,由於國家統治的衰弱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坊、市之間的界限不再明朗,在人們居住的“坊”中也出現了商鋪。在坊市制度被打破的同時,宵禁制度也逐漸廢弛,有些坊市甚至會通宵營業。

到了大宋,由於商品經濟的急速發展,在居住區都有了很多方便百姓生活的店鋪,坊市制度徹底被打破。隨著坊市制度的消亡,宵禁也就開始逐漸廢弛,由原來的一更宵禁,變為三更宵禁。到北宋末年,開封府也逐漸出現了“夜市”和“早市”,極大的豐富了開封的夜生活。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開封都城

那麼宋朝的開封在放寬宵禁的同時,又沒有那麼多現在的“天眼”,大宋王朝是如何進行夜間管理的呢?

開封府的夜間管理

開封府對街道安全的夜間管理

古代沒有路燈,加上大宋每年的開春會派人在城裡開挖溝渠,由於沒有水泥路、柏油路,大風一刮溝渠中的泥土便吹到了井口旁邊,逐漸和地面變成了同一種顏色。白天還能夠依稀見到井口,到了晚上便看不清井口了,於是就會“無眼人或有酒人遺身在內,必害性命”。所以,朝廷便著令讓人在在井口上修築護欄防止危險的發生。同時,朝廷還會讓人在那些坑窪處,修築護欄,減少人員的損傷。

除此之外,開封乾旱之日較多,而且風沙較多,開封也成為火災的頻發區,所以夜間的打更人會喊“天乾物燥,小心火燭”的號子。因此,宋代便設置了嚴格的防火措施,比如說是半夜之前必須熄滅燈火,如果要在夜間舉行祭祀活動,則必須要報告相關的官員。當時,開封實行的是府、廂、坊三級行政機構,在各坊區設置了軍巡鋪,並且日日派遣士兵巡查。除此之外,還設置瞭望火樓,存儲滅火的器具,用於及時發現火情和撲滅火災。

在防火之外,還有很多防盜的措施。比如說每天晚上,分區域在街道上派遣士兵巡視。宋代的宵禁時間是晚上9點之後,凌晨5點之前,在這段時間內外出則需要被鞭笞二十下。但也有特殊情況,比如說是為官府送信、婚喪、求醫問藥,這種急事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處罰。到了宋末,宵禁的時間便成了子夜12點。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放夜

在古代的許多重大節日期間,都會讓百姓在夜間自由通行,稱之為“放夜”。

宋代的“放夜”的時間比之唐、五代時期要長的多,尤其是在宋徽宗時期,上元節(元宵節)放夜的時間提前到了臘月十五,並且持續到正月十九,長達三十五天的時間。這種敢於讓百姓在夜間自由活動的做法,從側面也體現出了宋代朝廷對自己統治的信心。

在“放夜”期間,大宋的朝廷還在坊間設置了很多遊玩的措施,比如說寺廟內設置樂棚、還會在各個街巷路口也設置樂棚來為居民提供服務。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宋徽宗

上文所述的對開封府的管理中,以宵禁制度為中心的夜間管理只是宋代更鼓制度中的一環。除此之外,更鼓制度還囊括了古代的計時方式、報時制度等等。

更鼓制度

更鼓,在《辭源》中的解釋是“報更的鼓”。而在古代,“更鼓”則表示的是古代夜間的計時方式。我們常說的“三更半夜”,就是更鼓制度衍生出來的詞語。更鼓,在進一步延伸之下,還可以理解為是古代官府對於時間的管理。宋代更鼓制度的主要內容便是計時和報時。

而宋代對時間的管理主要是屬於天文觀測機構——司天監。而更鼓制度的運行,則是主要是屬於司天監,以及其下屬機構天文院、刻漏所、鐘鼓院等等。其中,天文院主要掌管的就是掌渾儀臺,晝夜測驗辰象等等;鐘鼓院主要掌管的就是鐘鼓、漏刻、進牌等事務。

其中與更鼓制度最為密切的就是鐘鼓院。他們的詳細職責是掌管文德殿的鐘鼓樓,並且擊鐘鼓報更、報點、報時。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古代鼓樓(西安鼓樓)

宋代計時

宋代採用十二時辰制,將一天分為十二時辰,用十二地支來命名。為了精確的計時,還將一晝夜的時間分為一百等份,每份為一刻。這種百刻的計時方式是用一晝夜中滴下的水量為準,將其分為一百個刻度,水流滿一個刻度為一刻。這種十二時辰和百刻相結合的計時方式,稱之為辰刻制。古代一個時辰大約是2小時,一刻大約是十五分鐘。

到了夜間,宋代採用的更點制。古人將夜間的時刻分為五等份,稱之為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每更又分為五點。由於一年中的夜長是變化的,所以古代每更的長度也隨之而產生變化。

在宋代,白晝報時多用辰刻制,夜間報時多用更點制。宋代更鼓制度是建立在大宋計時制度的基礎上。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古代計時工具

宋代報時

在有了計時方式之後,接下來便是要報時了。宋代的報時方式有很多,主要方式是通過鐘鼓提示、牌契顯示、雞人引唱等等方式。

牌契顯示是宋代報時的兩種方式,一種是用時牌,一種是用鼓契。時牌,又叫做辰牌,主要用於白天的報時。時牌有七個,分別用於卯、辰、巳、午、未、申、酉等七個時辰。時牌用象牙製成,刻上金字,遠遠望去十分醒目。鼓契有兩種,木製而成,上面一刻“鼓契”、一刻“止鼓”。這兩種主要是為了傳遞晨昏之時的信息。鼓契用於戌時(19點至21點),是夜間開始的標誌;止鼓用於辰時(7點到9點),是白天開始的標誌。

雞人引唱的方式就是通過人來報時,我們在《長安十二時辰》中那位報時的人就是通過唱“雞唱詞”的方式來報時的,在《宋史》中有記載雞唱詞“朝光發,萬戶開,群臣謁。平旦寅,朝辨色,泰時昕。日出卯,瑞露晞,祥光繞。食時辰,登六樂,薦八珍”。雞人白天根據時牌轉換唱時,夜間則是在每更轉更的時候唱更。

鐘鼓提示更好理解,就是在每天的整點時辰擊鼓報時。在白晝的時正,擊鼓15聲,正午時分敲擊150聲;到了夜晚開始的時候,放了“止鼓”契之後,發鼓擊鐘100聲,表示黑夜即將來臨。到了黑夜則以更為計時方式,一夜分為五更,每更分為五點。更初,用擊鼓來報時,點初則用敲鐘來報時。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長安十二時辰》報時博士龐靈

宋代更鼓報時的影響

直接影響

《東京夢華錄箋註》有記載“至三更,方有提瓶賣茶者,蓋都人公私榮幹,夜深方歸”,從記載中可以看出,開封府的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很明確的時間劃分,其中更點的劃分為其生活劃分提供了信息基礎。雖然由於坊市制度的消亡,“坊”與“市”邊界的模糊,“坊”與“坊”邊界的坍塌,致使人們的活動交流頻繁,而導致對於宵禁制度的廢弛,從而消減了更鼓制度對人們影響程度。宋代人們的活動,已經不如唐初那麼更點分明瞭。

間接影響

在曆法方面,古代以來,天文曆法很受到統治者的重視。而更鼓制度背後的一整套天文曆法制度,更是發揮出了其作用,而更鼓制度字一定程度上也推進了宋代計時工具和計時方式的變革和更新。

在城市管理方面,上文也提到過,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坊市制度和宵禁制度的沒落,對於民眾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有了極大的改變。而更鼓制度中宵禁制度的廢弛,更是在一定程度上給商品經濟的發展提供便利。

在民眾思想意識方面,宋代的更鼓制度深入人心,甚至宋代的人認為,更鼓制度和政治密切相關,並且在一定程度上關係到了家國存亡。王安石將時間管理、時間儀器和國家的興衰綁在一起,這種思想在古代世界是十分罕見的。

大宋更鼓制度: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豐富夜生活的更迭

結語

宋代更鼓制度背後折射出的是宋代的天文、曆法、政治、經濟、文化、思想等等方面的內容,比如更鼓制度中的計時方式,折射出了宋代的天文曆法;而更鼓制度中的宵禁制度則可以折射出宋代經濟、政治方面的內容等等

大宋王朝的更鼓制度,作為當時社會制度中重要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統治者而服務。他的存在為大宋的社會穩定、安寧和諧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