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沒有公務員編制也沒有事業編制


社區工作者,是指經過一定的選拔或公開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鎮)或社區的兩委一站(黨委黨組織、居委會、社區服務站)選用的人員。並在以社會基層社區為基本的服務區域,為居住在小區內的各類人群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協同治理)與其他公益服務的專職工作人員。

目前,我們所說的社區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幹部。

社區工作者屬性

社區工作者屬於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聘用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也不屬於事業編制。

當前,在很多省市都已開放了針對社工崗位定向招考進公務員和事業編的渠道。北京2019年的招考計劃要求:具有北京市戶籍,年齡在45週歲及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5年以上社區工作經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近5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大專學歷的,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社區工作者,應由所在街道(鄉鎮)進行組織推薦。不過,對於全市3萬餘名社工而言,選拔進公務員或事業編隊伍可謂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成功上岸如鳳毛麟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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