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獲利2萬判2年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僅用兩天時間就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3月2日,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常某偉涉疫詐騙一案當庭宣判。

 今年2月,被告人常某偉在毫無物資來源的情況下,通過手機微信編造虛假售賣測溫槍、口罩等防疫物資信息,在收取張某等4人共計24700元購貨款後隱匿。 

 2月27日,迎澤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立即對案件進行審查、訊問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於次日提起公訴。3月2日,該案適用速裁程序開庭,並當庭宣判。綜合被告人常某偉在案發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迎澤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常某偉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李青 姜贇

檢察官提醒

  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活動,是檢察機關堅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內容。本案僅用兩天時間就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充分體現了檢察院依法從快從重打擊疫情犯罪的政策要求和堅定決心。 

 檢察官提醒大家,對借疫情之機實施詐騙財物、製假販假、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違法犯罪活動,將依法嚴厲打擊。來源: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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