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人員加不加班?休假幾天?

中公教育文職人員考試


首先,我們來了解以下這幾點:

一、如何理解遵守單位作息時間與執行國家機關工作時間?

軍隊單位通常是早上8點上班,下午接近18點才下班,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是早9晚5。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把部隊作息時間與事業單位工作時間混為一談。作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時間,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每天不得多於8小時每週不得多於44小時規定的;而作為文職人員當然要遵守的是所在部隊單位的作息時間。

也就是說,原則上單位是不需要文職人員24小時在位、並且在8小時之外加班的。比現役軍人要自由很多。

二、文職人員是否會被安排值班、執勤以及加班,加班有沒有加班費?

文職人員會被安排值班、執勤的。按照《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通常會被安排在8小時以內的值班、執勤。並且能否會被安排值班、執勤,與崗位性質有很大的關係。由現役轉改過來的委任制的文職人員,大概率上是擺脫不了要被安排值班和執勤的工作任務的。

至於加班有沒有加班費問題,關鍵要看文職人員與單位簽訂的合同之中有無加班說明。若無明確的“加班要付加班費”的內容,則加班這一要求基本無法落實。

考慮到若給文職人員付加班費可能會對現役人員造成影響,因而用人單位一般會規避讓文職人員加班的事實發生。當然,那些出於完成特定任務的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中事先會對加班及其補償問題,事先作出明確的約定。

對於在休息日和節假日執勤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文職人員,在任務結束後,用人單位應當並且可以安排補休,這一點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三、文職人員的休假是如何規定的?

在探親休假制度方面,《規定》中明確規定:文職人員休假探親,參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那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是如何執行的呢?

1.探望配偶

探望配偶方面,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共計30天,加路途。

2.探望父母

(1)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共計20天。當然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兩年給假一次,共計45天;

(2)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共計20天。加路途。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並按照實際需要扣除路途時間。

還有,因工作需要導致未休年假或未休滿年假,應按照規定發放未休年假經濟補償:未休年假經濟補償=全年工資收入(全年基本工資+全年基本津貼補貼+獎金工資)÷261×未休假天數×200%因個人原因不休假或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年假天數,不予補償。

此外,執行軍委下達的重大戰備訓練或者非戰爭軍事行動等專項任務,累計時間超過6個月的,經軍級以上單位批准,

執行任務期間的休息日、節假日未休息的天數可以補入當年應休假探親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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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軍隊文職人員 同民間文職有一定區別,但同非文職軍人也是不同的。

薩沙知道的有限,簡單說說。

第一,文職人員的作息時間同公務員、事業編制一樣。

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得多於8小時每週不得多於44小時規定的。

所以,軍隊文職人員也要遵守。

當然,絕對可以按照自己的上下班時間進行安排,但不能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原則。

也就說,文職人員不需要像普通士兵一樣,24小時在崗,8小時外還要訓練、執勤。

由於文職人員通常不出早操,所以不需要很早去單位。


第二,文職人員也會被安排執勤、值班,必要時候可以加班。

同警察一樣,文職人員的執勤、值班會被安排在8小時工作時間內。

執勤、值班往往是常態,本身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只是不會隨便延長時間罷了。

至於加班,因為畢竟是軍人,所以一旦部隊需要,加班是難以避免的。

雖然軍方沒有明確這方面的規定,但大部分單位還是會給予一定的加班費,但也有些單位強調是“自願加班”不給錢,事後多會給予補休之內。

第三,文職人員休假有自己的要求。

《規定》明確文職人員休假探親,參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不滿20年

  已婚,與父母異地,配偶與父母同地,休假天數20天,探親假40天

已婚,與配偶,父母,三地,休假天數20天,探親假45天。


  工作滿20年

  未婚,與父母一地,休假天數30天,無探親假。與父母異地,休假和探親天數均為30天。

已婚,與配偶及父母一地,休假天數30天,無探親假。與配偶同地,父母異地,休假天數30天,探親假20天。與父母一地,配偶異地,休假天數30天,探親假40天。


另外:

文職人員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人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薩沙


軍隊文職人員與現役軍人有一定區別,工作單位不同,工作時間會有所差別,機關單位和基層單位也會有所不同。對於加班這個問題,無論是那個公司、單位和企業都是避免不了的,只是加班多少而已,軍隊這個特殊群體對於加班問題,有比較鮮明的特點:

日常工作加班

軍隊文職一般是按8小時制(早9晚5),可是既然選擇了軍隊文職崗位,或多或少都會有軍人情節,上級安排工作任務沒有完成,作為使命感的促使和軍隊大環境的渲染,自己就會自覺選擇加班加點完成任務,有事業心、責任感的都會這麼做。當然也有選擇不加班,這樣就避免不了因工作任務沒按質按量完成,受到上級批評,嚴重的還要受處分,合同到期會被解聘。當然是沒有加班費這一說的,在部隊加班談錢與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相悖。

特殊時期加班

特殊時期,根據任務要求而定,文職人員一般不參加特殊任務,除非特殊情況下才會抽選個別人員參加,任務完成後,各部門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分批安排補休。補休時同等雙休日和節假日,是帶薪補休。

休假天數

文職人員休假參照現役軍人執行,一般是每年假期30天,可選擇一次或分兩次休完,報銷一次來回路費。平時享受正常雙休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

本人退役軍人,如有軍隊、退役和再就業等政策問題,歡迎留言交流,必真誠、真心解答!


兵哥愛剪輯


不要想那麼多,一入營門深似海,但是你要改變認知,你為國防事業貢獻是義務,組織給你彙報是認可,萬萬不可斤斤計較


斑馬1989


加班正常,因工資高。

補休應該,因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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