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重大轉機,全國首例“醫告官”案宣佈重審

江鳳林— 對於這個名字,很多人或許並不熟悉。


他雖然只是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的一名普通醫生,卻以一己之力和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局對簿公堂,成為歷史上首位“民告官”的醫生。

疫情下的重大轉機,全國首例“醫告官”案宣佈重審

江鳳林醫生

近日,湖南湘雅三醫院江鳳林醫生與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長沙市人民政府及第三人劉某白行政處罰及行政複議決定糾紛一案,再審宣判:發回重審!


這意味著,經歷了兩次行政複議、兩次庭審、兩次敗訴的江風林醫生“醫告官”案,終於迎來轉機。


儘管這樣的轉機對尋常人來說,不過是從頭開始,但對江醫生,對全中國數百萬白衣而言,卻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


01


讓我們回到2017年4月23日那天。


上午8時許,江鳳林主任像往常一樣,在診室準備接診病人。此時一名患者王某在其丈夫和兒子劉某(湖南大學工會副處級幹部、黨員)的陪同下前來就診。


江醫生判斷王某的病情比較危重,建議其退號轉掛急診號(距離20米遠)。起初,患者一家接受建議,轉至急診。


但半小時後,劉某與父親又回到江醫生診室,要求江醫生為王某辦理住院手續。江醫生告知他們,按照規定,王某已轉至急診,只能由急診科醫生負責辦理住院手續。隨後,劉某父親情緒激動,拍桌辱罵江醫生沒有醫德,劉某也上前撲向江醫生對其進行拉扯、廝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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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狼藉的診室

江鳳林醫生身體遭受傷害,其他患者的權益也受到損害。衝突發生後,診室內一片狼藉,於9點46分被迫停診,30個號源無法向患者開放,而7個已掛號患者也只能無奈退號。


這起傷醫事件,人證、物證俱在,起因、經過、結果也十分清晰,按理說並不難辦。然而就是這麼一起不復雜的傷醫案,卻因當地執法部門處罰不當,讓無辜受傷的江醫生,走上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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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歷時近三年、兩次行政複議、三次庭審、兩次敗訴,江鳳林所遭遇的的坎坷和艱辛可想而知(期間或許還遭受過來自多方的壓力),但他硬是咬牙堅持了下來,將官司一路打到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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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麼“折騰”,難道僅僅是為了自己?


不!他為的是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為的是全中國數百萬白衣的尊嚴,為的是保護老百姓正常看病的權利!


試想一下,如若他不抗爭,那輕飄飄的500元就像一個笑話擺在那裡,告訴所有人:破壞醫療秩序、毆打醫務工作者,只需付出這點代價!這難道不是在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嗎?


試想一下,如若他不堅持,那修改的200元就像一根恥辱柱立在那裡,把當事人江鳳林狠狠釘在上面!那麼奮戰一線的全國醫務人員的尊嚴,會不會被更多的“劉某白”打入塵埃呢?


試想一下,如若他不“折騰”,那不關痛癢的懲罰就像另類的催化劑,傷醫鬧醫者會因此更加囂張!長此以往,醫務工作者寒了心,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又由誰來守護?


或許正因如此,包括湖南省衛健委、江醫生所在醫院,以及社會各界人士都給予了江醫生維權莫大的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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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眾人拾柴火焰高,但江醫生維權的火焰卻依然被一盆盆冷水澆熄。


二審敗訴時,江醫生接受自媒體採訪表示,對於敗訴結果他早有思想準備。從行政複議把罰款金額從500元減到200元時,他就感覺到了有種力量跟老百姓的利益是相背而存在的。他不斷上訴,不光是要贏,更重要的是,要把這種反面力量展示給人看。讓人看看這種力量到底有多大,有多可怕。


事實上,這種力量的確很大很可怕。


據江醫生所說,在法院的判決書裡,重點被轉移了,事實被歪曲了。劉某打人的醜陋行徑被儘量弱化,而江醫生卻被劉某的嘴塑造成了想要毆打劉某父親的暴力分子。


這也成了後來絕大多數人對最高法院的判決不抱有太大期待的原因。


但轉機卻突然出現,最高法院近日宣佈將案件發回重審。這意味著,對原一審甚至二審法院審理的全盤否定,它使原審法院的所有工作歸於無效。


雖然整個案件從頭開始,但比起維持原判這樣的結果,總讓人燃起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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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耐人尋味的是,湖南省高院作出這個判決的時間,正好在抗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也是人民群眾對醫務人員尊重愛護之情最為濃厚之際。


這彷彿是對奮戰一線的醫護人員的聲援,又彷彿是因為前線“逆行英雄”“白衣天使”不顧生死的貢獻而作出的“妥協”。


或許這只是我們對“發回重審”的誤解。


我們更願意相信,這場轉機的來處與去處,都在於“反思”,反思行政機關對醫鬧案件的不公與不誠,反思整個社會對醫生職業的忽視與輕視。


“職業是高尚的,地位是卑微的。”這是江醫生對這份職業產生的新理解。


誠然,因為抗擊疫情的原因,越來越多的人對醫務工作者有了新的認識,越來越多的人對醫者這個職業有了崇敬之情,整個職業的社會地位有了階段性的提升。


但是,這對於“醫鬧”氾濫的醫者執業環境來說,作用甚微。


因為執業環境的真正改善,靠的不是鮮花掌聲,不是高考加分,不是門票免費,而是國家法制的健全和嚴格執行。


早在去年,兩會報道就提到了對各類傷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甚至立法保護醫務人員的安全。


但在此之後傷醫事件仍然頻發,而且息事寧人者,眾多,妥善處理者,寥寥無幾。這不得不讓人深思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或許答案能從江鳳林醫生的維權案中窺得一二,明明國家已三令五申必須對醫鬧傷醫嚴懲重罰不得降格以處理,但到了地方執法者手上卻全然變了形…..



這次湖南省高院“發回重審”,讓許多人感慨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其實這話的原意遭到了曲解,其真正意思是:遲到的正義就不是正義。


早在三年前,江醫生遭受傷害時,當地公安若嚴肅公正處理,便斷然沒有往後江醫生“民告官”的無奈之舉,也沒有數次庭審的曲折煎熬。


如今重審之路希望漸現,但過於漫長,短則數月,長則又是一兩年。彼時疫情已然過去,一切恢復往常,但願屬於江醫生的公道終究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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