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不要孩子,有工作,男方說離可以,先把他家債還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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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七個月,你要堅持離婚,看來矛盾已經積累很多,我來說說自己的看法。

首先,你說男方要先還清家裡的債務,那麼,家裡的債務因何而起呢?

如果說債務是因為給你的彩禮,他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說債務是婆家原本就簽下的,你則沒必要去還。

在結婚以後,如果家裡發生債務糾紛,那是夫妻雙方需要共同承擔的,如果跟自己無關,你可以拿出證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身邊有個姐妹就是這樣,她婆婆好賭博欠下十幾萬的債,想用她結婚的陪家錢來還,她結婚一個月後,婆婆就哭哭啼啼地跟她要錢。


她一口拒絕了,老公也奇葩,在一旁幫腔說:“結了婚就是一家人,債務是共同承擔的,我媽要還不上錢,人家會來找我們要債的。”

開什麼玩笑,姐妹還是堅持不幫他們還債,後來債主果然來了,她在欠條上指出欠債的時間,是在他們結婚以前,雖然債主不願意,但再也沒來找她要錢。

誰欠的錢,就該誰還,如果家庭有經濟糾紛,這點自我保護意識還是要有的。

再來說說懷孕七個月,適合離婚嗎?

是可以離婚的,但前提是你們的感情真的已經無法挽回。


有的時候,我們在情緒衝動下會做出過激的反應,這樣的反應會隨著時間來平復,所以說,下決定之前要慎重思考,以免做出後悔的事情。

我們也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你老公不想離婚的出發點是什麼,是因為愛你不捨得分開,還是因為不想人財兩空。

如果老公是因為愛你,說出一些情緒的話,大可以放下,兩人把內心的感受面對面說出來,畢竟孩子這麼大月份,生孩子的痛,當過媽媽的人都知道。

在你最脆弱的時候,是需要丈夫的呵護和關愛的,而且生下孩子後,你有一段時間可能無法工作,撫養孩子以及生活,都會讓單親媽媽心力交瘁,而照顧你也是丈夫的責任。


這也是在懷孕和哺乳期間,不建議離婚的原因。

但是,如果丈夫對你確實有欺負或者冷暴力的傾向,也不要容忍,把事情跟父母或朋友說清楚,你可以收集證據遞交離婚申請,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結婚一年離婚的彩禮退百分之七十,結婚兩年離婚的一般彩禮退百分之五十給男方得了,結婚三年以上彩禮完全不需要退。

加上你已經懷孕瞭如果去法院的話哪怕你結婚一起不夠一年,彩禮可能退百分之五十應該就可以,而如果你有證據丈夫欺負你,則彩禮可以一分錢不用退。

套句馬伊琍的話說,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年輕夫妻還是建議要多考慮長遠一些,想想孩子的未來,站在彼此的角度多想想,不委屈自己,也不要過於任性。

好了,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啟發,最後祝你可以開心一些,這個時候身體最重要,如有疑問,可以關注我,我會繼續為你解答。


子芫伴你成長


當今社會…環境影響下…一句話不對自己的思維…就想離婚…離婚。

請問感情何存?熱戀又在哪兒?

人生不容易,既然走到一起,包容,理解,多換位思考一下,不見得問題和錯誤都在另一方!

畢竟懷孕七個月了,馬上就要做母親和父親的人了。遇事冷靜冷靜再冷靜!

老年人常掛在嘴邊的五百年緣,才能處成夫妻。

這位男士離婚不要孩子,有點不道德。至於彩禮又如何讓女人來分擔?

生活在一起是一家人!既然有些矛盾離婚了,也不見得走到仇恨路吧?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後最起碼還能做朋友吧。

離婚不是小事,是人生中最慘敗回憶錄。國家提倡和諧,每人都要豁達大度一些,好聚好散。

做不了夫妻了,多留戀昔日的美好時光,寬宏大度做好做人的道理!心在中間,對的起良知,對得起父母,對得起身邊的人。人在做天在看。

願天下人,幸福,和睦相處,幸福美滿!


回顧少年


走法院程序,孩子已經七個月了,不是誰說不要就不要!你堅持離婚就走法律程序,他不要你生下來起訴他遺棄罪,另外要他付撫養費!一次性付清!貸款彩禮錢是婚前貸的,非你債權內,也不是你逼他貸的,另外可以告他騙婚,因為沒有那連彩禮錢都貸款,非你所願!誰願意一進門就欠債!沒有彩禮可以不娶,老孃又不是非你不嫁!婚內冷暴力也是暴力,不給妻子錢花,冷漠對待孕期妻子,還有語言威逼不要孩子等,尋求法律起訴他!他橫比他更橫!只能說你狗眼看走了眼,遇上這種渣男,也不知你的彩禮有多高,幾萬,十幾萬,上百萬?看這渣男素質和你遇到問題的白痴樣。估計也上不了百萬!


一眼知秋


把孩子生下來,把他送人叫人家給你幾萬塊錢也可以啊,我就是二婚,現在老公是頭婚的,我跟他是別人介紹的,我是帶孩子過來的小孩在我肚子也有五個月了,我老公不能生,我懷我兒子就是個意外懷上的,剛開始我也想打掉他,我用了很多辦法就是不掉,我還把肚子撞去碰石頭的,都沒有掉,也是我沒有錢也沒有辦法,後面就讓朋友找個對相嫁給他,讓後就把孩子生下來了,讓後戶口上他們家的,我沒有給我婚禮只半了個滿月酒,現在我小孩都兩歲多了是男孩子,我跟他在一起三年多了,我們沒有辦結證,我覺得把沒有感情的婚姻過著好累真的,因為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他,我這三年也不知道怎麼過的,剛開始他對我還可以的,後面就不咋的了,他很小氣的右摳門得很,對我很小氣,他對他那些朋友很大方,人家沒錢都會馬上跟別人借錢的,我找他要兩三百都不給我,他媽逼兩天給我一百塊錢只能買萊,其他東西不能買,他經常跟我說,說他媽媽一百塊錢可以用三天,說我一天一百塊錢不夠用,說實話現在一百塊錢能幹嘛咯,也買了什麼東西,給小孩子買保尿不溼都買不了,給孩子買雙鞋子也要7八十塊錢的,哎呀不是他親生的對帶都一不樣,叫他給我兒子買玩具都捨不得喲,我現在真的不想和他生活了,孩子他不會給我的,我也帶不走的,像他說的就算我帶走以後小孩子上學也是黑戶,就是上不了學的,讓後我說大不了不上學了,老子花錢去找個人交他學技術唄,只要頭腦零活就行了,現在社會只要會電腦打字那些什麼的,他媽的連錢都不叫給我管,剛開始怕我把帶孩子跑了,在說我帶孩子能去那裡咯,孃家不能回去,孃家媽媽不在了,只有爸爸在有個弟弟他去給別人上門去了的,現在只能烤自己,自己口袋有錢才有安全感的,老公說白了也沒啥子用的,只要有人要我。我會跟他走,我不要彩禮房子那些,只少讓我有安全感的,能把我放在你心裡面就好,不管你去那裡也帶上我,你在哪我就在那裡,你眼睛裡有我,我眼睛有你就行了,我有時候都想帶我兒子跳樓了,他不讓我帶孩子走的話,我和我兒子吃藥死給他看,我讓他什麼都沒有,讓他後悔去吧,我也跟你說過,我說我得不到的東西,他也別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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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七個月,馬上就要當媽媽了,卻很難高興起來。因為你想要離婚。

因為丈夫是個顧大家而失小家的人。他寧願把錢交給母親,也不願把錢給你,那怕你說這些錢可以用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矛盾日積月累,沒有妥善解決,新的矛盾不斷出現,使你們之間出現冷暴力。這就更加重了你堅持離婚的念頭。

此時的男方,不是挽救婚姻,而是提出更苛刻的條件,讓你把彩禮錢拿出來還債。如果協議離婚,還要把家裡的債還清。

這種做法,無疑火上澆油,讓你更加難以繼續這樣的婚姻,就只剩下一個念頭,那就是堅決離婚。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你應該想清楚孩子的問題。懷孕七個月,再過兩個多月就要當媽媽了。如果將孩子留下,離婚後帶個孩子難嫁不說,男人是否會容得下也是一個大事。如果把孩子打掉,那可是自己身上的一塊肉,而且是一個有生命的肉體,怎麼下得去手呢。

二是你的彩禮錢是給你父母的聘禮,你也為此而付出身體的代價。現在日子過不下去了,他讓你把彩禮錢全部退回,你是否可以接受,如果你不能接受,他不跟你離婚,僵持下去怎麼辦。

三是他讓你拿錢還債。這些錢可能是因為結婚而欠下的。但是,也是幫他家置成了東西的。他家的債務讓你拿錢來還,你不覺得冤枉嗎?如果你不幫他還債,他便以不離婚來要挾你,你可怎麼辦呢?

為了快速離婚,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你只能在利益上做出讓步。退回彩禮,還清債務,然後把孩子拿掉,一身輕鬆的離開這個家門。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十月懷胎,即將臨盆,仍然堅持要和男方離婚,足以可見男方行為之惡劣,讓女方不堪忍受和心灰意冷。最近,我正好遇上這樣一起真實案件,我來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去年,一位女士找到我諮詢離婚的相關事宜。她告訴我,剛結婚時,男方及其父母對她都還不錯,讓他感覺非常溫馨。後來她懷孕以後,男方及其父母更是對她呵護有加,生怕讓她受了委屈,這也讓她倍感溫馨。可是,這一切到孩子出生以後便戛然而止了,真的讓她猝不及防。

自從孩子(男孩)出生以後,男方便開始對她不理不睬,平時都是早出晚歸,回來以後也不怎麼搭理女方。更為甚者,後來女方給男方收拾衣物時,發現其上有其他女人的痕跡。從那以後,女方便開始懷疑男方有出軌嫌疑,刻意觀察男方的一舉一動。一次,男方帶回了一套在工作地點用的床單被套準備換洗,女方趁他不備,發現床單上有男女鬼混過的痕跡。趁男方洗澡時,女方趁機翻閱了他的手機,發現他和前女友一直以來都聊得火熱。

另外,男方父母也越來越不待見女方,平時女方帶孩子,他們就那她不去工作,一天到晚只知道混吃等死;而女方忍無可忍之下去打點零工,他們又罵她不管孩子;平時女方多吃兩口飯,他們都會那她比豬還能吃,簡直就是浪費糧食……諸如此類,讓女方簡直不堪忍受。

後來,女方情緒奔潰向男方攤牌,在爭吵中男方不慎口出真言。據他所言,他和父母一開始就是利用她生個孩子兒子,等孩子出生後便希望她自己主動提出離婚。

這種婚姻已經沒有挽留的必要了,於是女方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當然,女方同時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最後,女方告訴我,遇人不淑還是要早日解脫,開始自己新的人生。如果和他耗下去,對自己也不會有好處的。


冰焰


一樣,今天他抽風,說過年前都要上班

懶得回來了,本來他每週都會放星期天的,還說以後每年工資都存他自己卡上了,說在外用錢和慢慢存買車,結婚幾年了,越來越變得離譜!越來越過不下去了,我又不想我父母擔心阿,不想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長大。


陽光下的星星a


別說女方不用還債,只要收集夠足夠的證據,一半以上的房產和孩子的撫養權都將是女方的!


面對如此渣男,最好是選擇訴訟離婚。

說個類似的案例吧:幾年前,上海女孩小方通過相親認識了男士小潘,兩人都在上海工作,年齡、家境都差不多,算是門當戶對。兩人沒有經過太長的“戀愛期”,只是覺得對方條件合適,就結了婚、買了房子,約定一人一半。


然而,門當戶對也僅是流於表面,兩人在平時的交流中甚至無法做到基本的求同存異。但婚後不久,小方就懷了孕並生下了女兒。

兩人的婚姻狀態並沒有因女兒的出生而有所好轉,反而是愈來愈差。先是小潘的父母重男輕女,拒絕幫忙照顧孩子;再是小潘“失蹤”,不管母女倆死活。小方在帶孩子連軸轉的同時,也堅定了要離婚的決心。


小方火速地聯繫律師,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聽了律師的建議後,小方就開始收集關於“小潘是個徹頭徹尾的不顧家庭的渣男”的證據——小潘“失蹤”的證據,小區裡證明小潘和家人從未“拜訪”過小方和女兒的監控錄像,鄰居的證言。


開庭時,小潘說兩方感情未曾破裂,真要離婚,小方就必須帶著女兒“淨身出戶”,決心是要耗著小方不讓離婚。但是在小方收集的這麼多證據面前,小潘的“感情未曾破裂”絲毫站不住腳。

最終,法院經過檢證,證實了兩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准予離婚外,也將孩子和房產的三分之二判給了小方,小潘則需要每月支付兩千元撫養費。


其實現實生活中,法院在判決離婚案件的時候難點在於“夫妻關係確已破裂”的認定,因為這種認定過於主觀,不能簡單地依據“不回微信”、“不買禮物”、“忘記結婚紀念日”等事情進行判斷。

但是若是存在“冷暴力”的現象,即兩人“各過各的”、對另一方完全不聞不問,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認定夫妻關係破裂。雖說最終還是由法官裁量,但只要像小方那樣掌握充足的確鑿證據,當然是沒有法官會堅決不判離婚的。


迴歸題目,懷孕7個月、堅持離婚,男方又提出這樣不可理喻的要求,完全可以不用理會,法律只是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並沒有限制女方的離婚請求,女方可以直接訴訟離婚,主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據面前,法院一定是會支持女方的合理訴求。


最後,法律君希望大家都能遇見對的人,和諧美滿共度一生,即使真是一時不走運、遇人不淑,也要及時止損,並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故事匯


你這個時候離婚,對你和孩子都是最大的傷害,因為你只有兩條路,要麼離婚後引產,對你傷害極大,我懷我二女兒時就是六個月引產的,引產後離了,最後忍受了身體和心靈雙重痛苦,要麼就是你孩子是單親,我離婚後,我大女兒跟著我,在別人眼裡她和正常家庭的孩子有區別,我們都不敢和她說親爸有關的事,直到她四歲時我在婚了,後爸也對她不錯,感覺也有了父愛,而她的成長也就漸漸得和那些在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差不多了!所以你得考慮清楚!一定三思而後行


shuijingyan888


你現在懷孕期間離不了婚,我和前夫就是在我懷孕時鬧離婚,去了沒離成,後來我找人問了,人家說懷孕期間不給離婚,除非把孩子做了才給離婚,在就是把孩子生了過十八個月可以離婚,我和前夫就是我把孩子生了等到十八個月我們離的婚,我要的寶寶,我媽一直給我看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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