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网购射钉枪被判有期徒刑3年是否量刑过重?

我外甥花200元网购一支射钉枪(3年前),现被举报。公安局以反扒大队的名义电话叫他去公安局一趟,没说明是什么事叫他去公安局,我外甥刚要坐飞机出门,便打电话问我是否去公安局,我说人家反扒大队找你肯定有事,你回家时是否在飞机上偷拿过别人的东西?他说没有。我说你必须去公安局问问是咋回事再走,他开车去了公安局,半路上说公安局人打电话说去家里接他,他说不用我自己去就行,他到了公安局就再也没有消息了电话也打不通,下午家人到公安局询问,公安局告诉家人,他涉嫌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刑事拘留了,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羁押8个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请问律师或者法律专家:1我外甥有投案自首情节,又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线索,主动交代还有10发射钉枪子弹,同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某单位骗取保险立功表现,没有犯罪动机只是好奇购买的,没有危害社会的情形,请问根据以上情节能否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交社区矫正的可能。

2判决书已经下达多日,因为疫情因素律师不能会见在押人员,判决书是否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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