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縣衙門有多少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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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時代的中國,地方行政體系知道縣一級。換句說說,封建時代地方官員體系中,有正式編制的官員也就到縣一級。



至於對於縣一下的廣大地區,基本上依靠鄉紳或者一些有威望之人來治理,比如說亭長、三老之類。這些人幫助朝廷管理百姓,但是沒有朝廷正式任命,不屬於官,屬於吏。

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在縣這個級別的官是如何分佈的,以清朝為例。

清朝的官員還是有很多區別的,而且在縣級官員中區別確實比較多,有的時候差異是非常大的,從縣令向下就有很多的區別,其中有品級的就達到了九個,很多有不小的實權,但是有的也都是一些虛職,不過對整個縣城的治理也是有巨大影響的,當然當時的冗雜的分配也是為了管理更完善一點。



其中是有利有弊的,可以看到清朝官員的複雜程度確實比較高,很多官員之間的差異也很大,例如縣令在當時就是最高級別的行政長官,而且屬於正七品,可以說對一個縣城的管理是起到至關重要的影響作用的,所有的事情他都可以過問,雖然品級不是很高,但是一個實權領導。

在很多地方這個官職都是最受歡迎的,就是當地的土皇帝,在一定程度上也最能夠做出貢獻了,如果有了接觸成績一定會到更高一級單位的,很多有才能的大官都是從這個職位上慢慢升上去的。

之後就是縣丞了,屬於八品官。縣丞在一個縣裡面是名義上的二號人物,可以管理很多的行政事務,也就是幫助縣令來治理整個縣區的,所以說工作事情並不少,但是真正的實力並不大,因為幾乎所有的事情縣令都需要管理,有的時候實權方面還不如一個典吏,所以說並不是很受歡迎,在當時朝廷中沒有太多用處。


對於主簿這個官職來說,屬於九品官,是清朝有品級官員裡面品級倒數第二低的了。不過主簿雖然品級位於縣丞下面,但是他的實權還是不少的,有的時候也是一些小官慢慢上升的一個必由之路,官位雖然不是很高,不過能夠掌控衙役,所以說很多時候在縣裡面也有比較高的地位。

還有就是縣視學,它的官階確實比較高,已經達到了七品,和縣令一個等級,但是他很多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實權,也就是幫助觀察當地的教育方面發展的如何,是否完成了國家的政策,完成了改革,所以說沒有太多的實權,在一定程度上並不能起到關鍵的影響作用。

還有就是教諭,屬於八品。這個職位就是管理當地的學習教育的,也是改善學員的學風的,禮教文化等等這些方面的負責人,所以說也沒有太多的實權,不過當時清朝設立它這個職位也是為了發展人才,希望未來能夠有更多的人才幫助國家發展。

訓導在當時是教諭的幫手,主要是幫助教導當地的生員,這樣可以培養更多的人才,還有就是進行一些祭祀禮儀等等活動。相對來說莊頭就很不一樣了,在當時它就是管理一些村子的官員,還是有一定的實權,就相當於現在的村長,例如一些徵兵還有平時的治安,還有一些村民日常糾紛。

在縣一級的官員中巡檢也是很重要的,屬於從九品,是最低的品級。他可以查問一些違法的官員,在當時也是執法部門,不過針對的對象主要就是訓練士兵還有巡查一些違法的行為,當然各個縣區還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來設定和選擇,要確保最終起到更好的效果。


小鎮月明


清代的縣衙大概是50個到一百個左右。如果是大縣的話人數稍微多一些。

其中固定的在編人員,官和吏,還有衙役,一般是固定的。


官員是固定的 即縣令 縣丞 主簿 典史 巡檢

縣令無疑是最高長官,縣丞是副職是負責整個縣的具體事務,也就是一個實權人物。縣丞設有自己的衙署辦公,與主簿一起佐理知縣,分掌一縣之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務。

主簿的設置與縣丞類似,有自己的專署辦公,與縣丞分管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但是級別比縣丞低一級,他是屬於九品,縣丞是八品




典史的品級為未入流,掌管一縣監察獄囚之事

小吏也固定,吏、兵、戶、禮、刑、工房

衙役一般有編制的皂、快、壯三班 一班為10人。

有些人會感嘆說,為什麼人這麼少?因為還相當的事務性的問題,都是有保長,里正,鄉紳等大量的編外人員去負責,古代不下鄉,鄉里一般是自治。

清朝吃空餉的人也是非常多的,就是掛個名領一下工資,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他認為他們的人數好少,如果算上他們吃空餉,這個縣人口有50萬的話,在冊的人員可能最高的達到7500個,你還覺得清朝的官員不臃腫嗎?


知常容三國


清代縣衙的官員,首先是知縣,通常為七品官,相當於縣長,是縣的一把手。一般情況下,知縣還有若干佐貳官,如縣丞,八品官,相當於副縣長;主薄,九品官,第二名副縣長;典史,不入流,主管治安、刑獄。此外,各縣還有一名主管教育的教諭。不過,清代的一個縣往往並不會配齊佐貳官,佐貳官被認為是閒曹、冗官,權力主要集中於知縣一人之手,所以有歷史研究者乾脆將清代縣級政府稱為“一人政府”。

一個縣衙門,除了前述知縣、佐貳官、教諭之外,還有若干辦事員,他們就是胥吏、書吏。請注意,胥吏、書吏並不是官,儘管他們也掌握著一些權力,但地位極低,也沒有官俸,只能領一點非常微薄的工食錢。按清代學者洪亮吉的估算,清代一個大縣約有1000名書吏,小縣則有一二百名。

書吏是縣衙的文職辦事員,縣衙還有武職辦事員,即衙役,類似於現在的警察、治安員、城管隊什麼的。一個縣衙有多少名衙役呢?正式的編制是幾人、幾十人,但實際上,一個縣往往有1000多名衙役。

以上,都是縣衙役的公職人事。此外,清代衙門中還有一類不縣公職身份的人,那就是知縣私人僱傭、聘請的生活隨從,叫做“長隨”,還有辦公助手,叫做“師爺”。


吳鉤的鉤沉


清朝的縣衙門,官員2~3人而已,至多不過4~5人!



清朝的縣衙門工作人員,分為官、吏兩種類型;

另外,還有知縣自己僱傭的工作人員,佔很大比重。

一、縣衙正式編制、有品級的官員,不過2~3人,多則4~5人。

(一)知縣:全國一律正七品;

唯有兩縣例外,京師所在的順天府宛平縣,聖人孔府所在山東省曲阜縣知縣為正六品。

(二)縣丞:正八品,協助知縣工作,相當於今日副縣長。

(三)教諭:正八品,相當於今日縣教育局局長。

訓導:從八品,相當於今日縣教育局副局長。

(四)主簿:正九品,相當於今日縣政府秘書長。

有的小縣,不設縣丞、主簿,官員也就是2~3人。

(清代官員品級為九品,每品再分為正、從兩級,是為九品十八級,為“流內”官員;沒有品級的稱為“未入流”)



二、清代縣衙,除外上列官員外,尚有其他工作人員,其中:

(一)有編制、無品級的吏,俗稱“未入流”,如《西遊記》孫悟空的弼馬溫之職。

(二)以及無編制、當然更無品級、由知縣自掏腰包開支的衙役、僕役等工作人員。

以下全為縣衙“未入流”的吏,以及知縣自費僱傭工作人員。

縣丞攥典:相當於縣丞助理;

主簿攥典:相當於主簿助理;

典史門子:相當於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柬房柬書:相當於縣政府辦公室秘書股長;

典史:相當於縣公安局長;

典史攥典:相當於縣公安局長助理;

典史聽差4人:相當於縣公安局警衛;

典史聽差門子:相當於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

忤作:相當於縣公安局法醫;

捕快:大小縣數十人不等,相當於縣公安局刑事、治安警察;

典史馬伕:相當於縣公安局車隊長;

吏房典史:相當於縣人事局長;

吏房攢點:相當於縣人事局長助理;

戶房典史:相當於縣財政局兼稅務局局長;

戶房攢點:相當於縣財政局兼稅務局局長助理;

禮房典史:相當於縣文化禮賓局長;

禮房攢點:相當於縣文化禮賓局長助理;

兵房典史:相當於縣武裝部部長,轄有鋪兵,專司剿匪、城防;

兵房攢點:相當於縣武裝部部長助理;

刑房典史:相當於縣法院院長;

刑房攢點:相當於法院院長助理;

看監禁卒8名:相當於縣公安局看守所獄警;

工房典史:相當於縣城建局局長;

工房攢點:相當於縣城建局局長助理;

以上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設置,對應中央政府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收發房役員:相當於縣政府收發室工作人員;

庫房役員:相當於縣國庫工作人員;

時員:相當於法官;

招房:相當於法庭書記員;

倉房:相當於縣糧庫主任;

庫子4 人:相當於縣糧庫工作人員;

鬥級4人:相當於稅務稽查局稽查員;

知縣聽差16名:相當於縣政府行政總務、警衛保安、服務人員;

壯班40名:相當於縣稅務局徵稅員;

知縣聽差門子2名:相當於縣長秘書、警衛、服務員;

知縣轎子扇夫7名:知縣轎伕;

知縣馬伕;

驛丞:相當於縣政府招待所所長兼縣郵政局局長,轄有驛卒若干,專司公務接待及公文傳送;


人醫醫官:相當於縣衛生局長兼醫院院長;

河泊大使:相當於縣水利局局長;

獸醫醫官:相當於縣動物檢疫站站長;

僧會司僧會:縣佛教協會會長;

道會司道會:縣道教協會會長;

貢生20名:相當於後備幹部;

幕僚:文案、錢糧、刑名、律法師爺等,相當於縣長文秘、財貿、司法、法律顧問。


z山海


我就按有品級的算吧。每個縣都不一定,少的話幾個,多的話能有十個!

首先就是我們的知縣大老爺!

縣一級最高行政長官,主一縣之政,有攢典一人協助辦事,並聘請幕友為其參謀顧問。三年一任,通常為正七品,也有特例,大興、宛平二京縣知縣為正六品,還有因為皇帝欽加、特授原因為別的品級,比如光緒時期一位名為章炳燾的縣令品級就為正五品,還有一個名字叫汪繼祖的縣令品級甚至達到了從四品!

有一個電影名字就叫做《五品縣令》,就是說傳奇縣令章炳燾的故事,感興趣各位可以看一看。

接下來就是縣丞。

正八品,縣令的副手之一,主要職權是管理文書,倉庫,少數時期裡,能管理地方財政和治安。還有一個職權是縣長不能處理政事時,他可以代替縣長暫時管理地方。可以看做是縣裡的二號人物。清代縣丞不多,1300多個縣僅有300多個縣有縣丞,某一些大縣可能會有兩個縣丞,例如錢塘縣和仁和縣還增添勸農縣丞一員,主管農桑。

莫要看不起縣丞這個官職,有很多重要官員就是擔任過縣丞的,例如大名鼎鼎的田文鏡就曾經擔任過福建長樂縣縣丞。

然後是三把手,主簿。

正九品。宋以前是主管文書、簿籍和印鑑的官員,職責為記錄門下眾事,審核簽發文書。至明清為知縣佐官,以掌管治安為主,同時與縣丞一起協助知縣分掌一縣糧馬、徵稅、戶籍、巡捕、鹽業、水利等事項。不過主簿也很少,據我查的資料清朝全國1300多個縣似乎至多也就幾十個縣有主簿。

還有縣學教諭和訓導

正八品,地位挺高,為縣學長官,負責生員學習事務。訓導是從九品,是教諭的佐官。

縣尉,又稱典吏

其實很多縣尉是沒有品級的。不過也有很多縣尉是從九品。縣尉管理全縣治安和獄囚,負責緝捕盜賊。縣尉雖品級較低,但在縣丞、主簿不在時可代行他們職權。

最後是巡檢

從九品,負責捕盜。 在各關津要害處都設巡檢司,以統率卒役,確保地方安全。仁和縣在塘棲就專設巡檢司署。

其他像什麼六房三班等一百來個就都是不入流的,沒有品級,就不贅述了。

我瞭解的就是這些,如果有錯誤的或不全的希望大家補充。


追風穿雲


其實清朝雖後期一直都存在著冗官的現象,但是說實在清朝縣衙的官員真的不像現在的那麼多。在清朝縣一級的有品級的官員就只有九位,這九位包括縣令、縣丞、主簿、教諭、訓導、莊頭、巡檢,以及在光緒三十二年所設立的縣視學。



縣令

縣令就是一縣最高的行政長官,一般情況下為正七品,但是如果是京縣縣令,如大興縣、宛平縣等就是正六品。據《清史稿》載“知縣掌一縣治理,決訟斷闢,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在當時只要是在這個縣發生的事情,不管是審案斷案,是扶貧賑災,亦是稽查獄囚等等事務都歸縣令管理。總的來說縣令就是一縣的土皇帝,雖然他的品級不高,但是執掌一縣之地,可謂是實實在在的實權官職。


縣丞

縣丞就是縣令的副手,為一縣的第二號人物。他負責協助縣令處理縣中的一切行政事務,包括文書檔案、倉庫、糧馬、徵稅等事務,官階為正八品。不過說實在縣丞沒多大實力,雖為正八品,但是職權可能還比不上一個不入流的典吏。也正是因為如此,清朝很少在各縣設立縣丞一職,終清一朝全國1300多個縣份中只有345個縣設立縣丞,可想而知這個官職其實並不受歡迎,而且朝廷也覺得沒啥用。



主簿

主簿是縣令的佐貳官,地位在縣丞之下,乃一縣的第三號人物,官階為正九品。主簿的職責就是負責一縣戶籍、緝捕、文書辦理事務。一般情況下這個職務都是留個貢生,亦或不入流的吏目升遷所用,當然雖然主簿的官階很低,但是在縣裡也算是實權人物,可調動衙役。



縣視學

縣視學是光緒三十二年設立的,官階為正七品,不過雖然它與縣令是平級的,可是這個官職是有職無權的虛銜,沒有啥權利。當初設立縣視學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們去看看清朝關於教育的有關改革有沒有落實到各地而已。後來並常設,其職責就是定時巡察各鄉村市鎮學堂,然後定期考核各鄉村的辦學情況,有不對的地方給予改正。同時這個官職並不是只有功名的人能夠擔任的,在當時只要是地方有名望的富商鄉紳亦可擔任。



教諭

教諭就是主管一縣縣學的官員,官階為正八品。教諭的職責就是負責教導所屬縣的縣學學員,也就是生員,同時在祭祀孔子的時候負責文廟祭祀活動。

訓導

訓導就是縣學的二把手,也就是教諭的副手,官階為從八品。訓導的職責跟教諭一樣,那就是教諭所屬縣的生員。同時負責在教諭主持文廟祭祀的時候,協助他進行祭祀。



莊頭

莊頭就是主管一村事務的官員,官階為正九品。莊頭就是現在的村長,他的職責簡單的說就是協助縣令管理好一村的事務,包括治安、村民日常糾紛、徵兵糧等事務。



巡檢

巡檢是主管一縣的緝拿盜賊,查究違法作亂的官員,官階為從九品。巡檢主要負責訓練甲兵,巡邏州邑等事,在清朝凡鎮市、關隘要害處都會設巡檢。同時有些縣還會分別設文武巡檢,甚至還會設副巡檢,當然這些都根據各縣的實際需要來設立。



典史

這個典史是不得不說的一個官職,雖然它在清朝是一個不入流的小吏,但是它的權力卻非常之大。正常情況下它的職責就是稽檢獄囚,簡單的說就是看牢房的,但是正如《清史稿》所載“典史掌稽檢獄囚。無丞、簿,兼領其事。”也就是當這個縣沒有縣丞、主簿的時候,典史會替代他們去負責本該屬於他們的事務,包括文書檔案、倉庫、糧馬、徵稅等事務,可以說從這點來看典史在一縣的地位是比較高的,雖未入品,但權力卻一點都不差。



以上就是一個縣所有的正式官員(排除典史)。其他的如主管一縣陰陽學的訓術、主管一縣醫學的訓科、主管一縣驛站的驛丞、主管一縣道教的道會、主管一縣佛教的僧會、主管徵收一縣稅收的稅課局大使,主管一縣縣庫的倉大史、主管一縣魚稅徵收的河泊所大使、主管一縣瀦洩啟閉的徬官,及主管一縣城門的五城兵司吏目等這些不是官,而只是吏。


澳古說歷史


為了方便大家閱讀和理解,咱就不長篇大論了,結合現在一個縣縣委縣政府的配置來給大家說一說。



現在一個縣級行政機構由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機關部室、行政部門等組成。清朝縣衙也差不多是這樣設置的。

清朝縣領導班子由知縣當班長,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縣長一肩挑。現在的縣長屬於處級幹部,古代知縣是七品官。班子成員有正八品的縣丞,相當於現在的副縣長,替知縣分管具體事務,像稅收、糧草、戶籍等;還有正九品的主簿,相當於秘書長,分管文書等。此外還有縣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在清朝這倆官是合二為一的,叫典吏。



班子成員都是官,由吏部選拔任命。他們手下各有一批辦事的下屬,這些人就是吏。相當於現在各個局委辦,在清朝不叫局叫房,清朝縣衙有六房,吏、戶、禮、兵、刑、工。

除了六房還有三班,即皂班、壯班和快班,相當於現在的警察。別看他們平時威風得很,其實他們跟縣衙的禁卒、門子、仵作、穩婆等一樣,統稱為衙役,屬於賤籍,子孫三代不得入仕為官。

另外還有縣衙的屬官,主要有教諭(教育局局長)、巡檢(派出所所長)、驛丞(縣郵政局長兼縣招待所所長)等。



上述人員再加上知縣私人聘請的幕僚,基本就是古代縣衙的人員組成了。題主問的是清朝,咱就只說清朝的縣衙。如果是算核心工作人員,有十幾個吧,如果把各部門工作人員算上,四五十個人,如果連雜七雜八所有人員算上,那得上百人了。總的來說要比現在的縣級行政機構人員少很多,因為職責不會像現在這樣農林牧副漁商業外貿之類分這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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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張


縣(州)在清王朝時代是地方行政的基層單位,一個縣中,真正具有國家編制的官員實際上非常少,大致上僅有3人。

知縣:1員,正七品,是一縣的正印官,即相當於是縣長,負責所在縣的民政管理、訴訟、農業、教育等等工作。

縣丞:1員,正八品,類似副縣長,協助知縣開展工作,通常會分管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的具體工作,諸如刑訟、課稅等等。

主簿:1員,正九品,類似第二副縣長,掌管一縣的簿記等工作,同時也分管全縣的某一方面具體工作。

在這3名官員之下,主要依靠不在國家官員編制的書吏(一般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以及具體工作人員衙役(一般分設快、壯、皂三班),還有知縣個人的幕友、長隨,開展全縣的工作。一般而言,一縣的官、吏、役等大致也就是幾百到一千多人的樣子。

其中,只有官是國家官員,有額定的薪俸。其餘人員屬於臨時招募性質,只有微薄的薪金,吏的年薪通常是10兩銀子,衙役的年薪通常是6兩銀子,因為薪資過低,實際上也助長了吏、役這些人員利用種種途徑貪贓枉法。


海研會


清朝的行政體制為省、道、府(州)、縣四級,除了特殊的邊疆或少數民族的軍府制外,其它都為常規四級制,要說縣衙門有多少官員或者多少人吃皇糧,要先弄清楚縣與縣之間也有區別,清朝有京縣、首縣、府縣之分,京縣就是北京、盛京周邊的縣,地位最高,首縣是省會或府治所在地,地位次之,最後是府縣,普通的縣。

圖為唯一保存最完整的縣衙,河南內鄉縣衙,有天下第一衙門之稱。

縣是朝廷政權的基層,最接近百姓,縣衙門對政策法令實施直接關係到政權的穩定,清朝統治者對這塊管理非常完善,每縣知縣或縣令一名,是中央政府的全權代表,下設縣丞、主簿、典史、教諭、訓導、巡查、驛丞、閘官、稅課等官員,他們各管事務不但有各自衙署,還有佐貳和屬官。在縣署衙門裡,官和吏有嚴格區分,等級也分明,辦事機構有三班六房,還有幕賓、長隨等協助知縣辦理公務,辦事的都是合同工,當官的頭頭屬於國家正式編制的公務員。

圖為內鄉縣衙西花廳,為知縣家眷生活起居地方。

七品知縣、八品縣丞、九品主簿、無品典史、無品獄吏、八品教諭、九品訓導、從九品巡檢、無品驛丞、無品稅課、無品訓科、無品訓術、無品僧會、無品道會,以上是一個縣衙的標配,14個官員最起碼的,其中知縣、縣丞、主簿、典史還各設有攢典協助辦差,也能混到編制,縣衙六房、三班、基層組織,吃朝廷俸祿的,幾十至百人很常見,如果大縣人更多。

圖為內鄉縣衙三班院,為皂、壯、快三班候差之所。

一個縣衙還有一堆師爺,比如書啟師爺、刑名師爺、錢穀師爺等,是合同工,不在編制;縣衙六房一堆胥吏、書吏合同工,沒有編制,但任期滿5年後,可以有升遷的機會,賞個九品頂戴什麼的;縣衙還有三班衙門,分別是皂班、壯班、快班,都是一些站崗、辦差、仵作穩婆也算在內;縣衙還有兵勇50名,負責知縣和縣衙安全;剩下的還有里長、甲長、坊長、廂長等,監獄、班房、訟師、代書等,總的一句,清朝縣衙人員除編制外沒有定額,國家只管固定的名額,剩下的全是縣衙自己承擔。


圖文繪歷史


中國自秦代一統中國後,普遍地實行了郡縣制。郡縣制是皇帝制度之下皇權的延展,是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制度從秦朝開始,其間歷經損益變革,一直實行到清代。直到今天我國的基層政權還有“縣”的稱謂。不過,傳統社會下的縣,究竟有多少官員?都負責什麼工作?下面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

清代縣衙審判

自秦朝開始,根據縣的大小和重要程度,縣一級的長官分為縣長和縣令。到了清朝,縣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為知縣。縣相比於整個國家當然顯得微小,但它是歷代政權的基層單位,也是賦稅徵收的“起點”,人口不少,事務繁雜,僅僅靠知縣一個“光桿司令”當然不能實行有效的管治。知縣之下還有正八品的縣丞和正九品主簿。縣丞與主簿都相當於知縣的“副手”,一起輔佐知縣處理一縣之事,這兩個官職的設置數量也是根據縣內事務輕繁與否而定。值得注意的是,縣丞、主簿雖然也是芝麻官,但“待遇”可不低,它們都有獨立的辦公衙署。

除了縣丞和主簿,縣一級的官吏還有很多。比如典史,典史的品級尚未入流,相當於縣公安機構的負責人,管理縣裡監察獄囚。明末清初嘉定反抗清軍的閻應元就是一縣典史,可見典史是縣裡的重要官員,一般在縣長、縣丞和主簿不在的情況下,典史可以暫時處理縣裡事務。比如巡檢,,從九品官。清廷在地方上要衝之地設巡檢司,負責緝拿盜匪。再比如驛丞。古代中國在交通要道上均設有驛站,驛丞就是驛站中的管理人員。負責該驛站的文書傳遞和迎送來往。縣一級一般還要負責醫藥衛生工作,專門設有醫學訓科大致相當於今天縣一級公立醫藥機構負責人。

縣衙大堂

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立國的文明國家,所以農田水利等事務也需要政府專門設立官吏管理。例如閘官,從名稱上就能看出來,這是水利水閘的管理人員。比如稅課司大使,掌管當地的完糧納稅。又比如倉大使,負責當地倉庫的保衛工作。再比如靠近江河湖海的許多地方上縣裡還設有河泊所大使,掌管漁業事務。除了一般的行政工作,清代縣一級的機構中往往還設有掌管天文術數和宗教事務的慣例。比如專管星象堪輿的陰陽學訓術、負責地方僧侶人員及相關事務的僧會司僧會和管理地方道教事務的道會司道會。

古代縣衙舊址

縣一級的“編制”除了以上這些品級高低不一的官吏外,還有負責此後這些官吏的專用僕從和廚師等,這些人員的數量各個地方均不盡相同,囿於篇幅與時間,這裡就不一一敘述了。

鄭秦:《清代縣制研究》

魏光奇:《清代州縣治理結構述要》

周保明:《清代縣衙吏役的內部管理》

回答者: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個人簡介:雷曉凡,南京師範大學中國近現代史方向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長,季我努學社自媒體主編,南京民間抗日戰爭博物館館員。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抗日老戰士口述史資料搶救整理”採訪與資料整理工作。目前研究方向為民國政治史、抗戰金融史。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季我努學社頭條號(搜索季我努學社)及季我努學社微信公號(名稱季我努學社,搜索jiwonu)季我努學社系國內著名的歷史學民間學術社團,已出版中國近現代史料及研究作品逾3000萬字,代表作為《美國國家檔案館館藏中國抗戰影像全集》(全30卷)、《日本遠東戰爭罪行叢書》(第一輯5卷,第二輯已出1卷)。其創辦的季我努沙龍系國內最著名的公共歷史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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