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敞篷车”也敢开上路,这位汽修哥真大胆!

近日,来宾交警在巡逻时发现对向车道一辆“破破烂烂”的车辆慢慢行驶过来,巡逻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这辆车到底有多“破”呢?来,先看看这辆车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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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前部分引擎盖、前挡风玻璃、右侧前B柱、后备箱盖、尾灯,通通缺失,右后D柱断裂,车顶向上凸起,这样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是极其危险的,并且,在车辆后备箱里,一个蓝色罐体更是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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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驾驶员陆某未能向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对驾驶员陆某询问后得知:该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将车拿到修理厂进行修理,现在该车还正在修理当中。因为修理厂的氧气用完了,需要去充一罐氧气,而厂里的救援车辆正好外出,没有车辆可用,于是陆某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该车辆去充氧气,在返回途中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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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罐倒置放在后备箱里,没有对其做出任何防护措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极其容易因为颠簸而发生碰撞甚至掉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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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氧气瓶还是液态的杜瓦氧,都属于危险品,有着严格的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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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对驾驶员陆某进行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驾驶员陆某为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实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对陆某共计处罚款350元,驾驶证合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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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求陆某叫来拖车将车辆托回修理厂。陆某也意识到驾驶这样的车辆会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隐患,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法律知识普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像日常见的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车灯不亮等都属于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驾驶这样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无疑是给行车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如果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成为其承担事故责任的条件之一。广大驾驶员因引以为戒,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驾驶“带病车”“问题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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