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判錯案而自殺謝罪?從“李離失責自刎”看古代官員的擔當精神

  • 人物簡介
因判錯案而自殺謝罪?從“李離失責自刎”看古代官員的擔當精神

姓名:李離

性別:男

出生年月:春秋晉文公時期

出生地:春秋晉國

職業:掌管刑獄的官員

  • 事件經過


因判錯案而自殺謝罪?從“李離失責自刎”看古代官員的擔當精神

李離是春秋時期晉國的掌管刑獄的官員,主管刑法,負責審理案件,作出判決,是一位法官大人。李離本性剛正,做事一向認真,斷案不講情面,李離對自己要求非常嚴格,他知道自己手裡握有生殺大權,稍微不慎,便會造成冤假錯案。所以不論大小案件,都要仔細調查審問,從來不敢馬虎。

十天前,他接受了一個疑難案件。審理此案時,他聽信手下一個官員的意見,把一個罪行並不很大的人,重判為死刑,殺掉了。

兩天後,死者的家屬不服,來衙門告狀。李離認真聽了家屬的訴訟,再一次審理此案,才發現自己確實是重判了這樁案件,被殺的人可以不殺。這個審核結果像一塊沉重的石頭壓在李離的心上,連續幾天,他吃不下飯,常常一個人坐在那裡,有時低聲自語:不應該啊,不該啊!

李離的老婆看他這幅樣子很奇怪,當她知道事情的原委以後,便勸解道:“自從你當上法官後,一直兢兢業業,秉公執法,經手的案件數也數不過來,從未出過大錯,從國君、百官百姓都很稱讚。雖然這次出了點差錯,可是誰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作為教訓來吸取就可以了,何必這樣自責自怨,跟自己過不去呢?更何況上面又沒有追究你的責任。”

“不!”李離打住了老婆的話頭,很堅決地說“人命關天,法律規定殺人必須償命,我既然殺錯了人,就是觸犯了法律,應該請求處分。”

因判錯案而自殺謝罪?從“李離失責自刎”看古代官員的擔當精神


第二天,李離脫下官服,換上囚衣,叫手下的人給他戴上枷鎖,到朝廷去見當時主持國政的晉文公。

李離向晉文公敘述了事情的經過,提出讓晉文公處決自己。晉文公急忙從座位上站起來,扶起李離,又命令大開枷鎖,然後安慰他說:“這件事不能完全歸罪於你,你是錯聽了下屬的話才這樣做的。現在趕快回家換衣服,還有案件等著你去審理,國家還有不少大事要你去辦了。”

李離搖搖頭說:“我是總管全國刑法的官員,官職很大,從沒有讓給下屬一點權;享受很多奉祿,卻沒有賞給下屬一點利益,現在我判斷不明,錯殺了人,怎麼能把責任推給下屬呢?”

晉文公見李離不接受自己的好意,便對他說:“你若自認為有罪,那麼我也有罪啦?”

李離說:“司法官吏審案斷案有法律規定,錯判刑則自己要受刑,錯殺人則自己要抵命。您以為我能聽察微理決斷疑案,所以委派我任司法長官。如今錯殺了人,罪該判為死刑。”

晉文公不等李離說完,便先命令說:“那我現在宣佈:赦免你的死罪。這總該沒話可說了吧?”在場的大臣們都紛紛圍過來,勸慰道:“好了,好了,就算你犯了大錯,主上這下也赦免了你,快點叩頭謝恩吧!”

李離不顧眾人的勸阻,高叫一聲:“有罪必罰,我要用生命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

說罷,李離突然“唰”地一聲,拔出藏在身邊的短劍,猛地往脖子上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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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物評價

失刑則刑,失死則死”李離用生命捍衛了法律的尊嚴,他向世人詮釋了什麼叫擔當精神。古人云:“在其位,謀其政;司其職,負其責。”勇於承擔責任,是為官者必備的素質,是領導者應有的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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