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畢業研究生、各學院:

根據《教育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相關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20〕1號)精神,在疫情防控形勢下,為進一步做好我校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對我校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工作的影響,努力保障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及時獲得學位,在《關於2020年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審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研〔2020〕1號)基礎上,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批開展學位授予,順延有關工作時限

為保證學位論文質量,儘可能降低疫情防控形勢對學位授予造成的影響,學校決定順延有關工作時限,分批次開展本學期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具體如下:

1.對於本學期能夠按照學校原學位授予工作要求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畢業研究生,學校將按計劃於6月中下旬召開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學位授予事宜。為了確保學位申請者及時獲得學位,請各學院、指導教師和研究生把握好各個環節的時間。建議主要工作環節的完成時間節點如下:

4月10日前完成學位論文文字複製比檢測(含複檢);

4月15日前學位論文提交外審(指通過教育部平臺進行送審人員),學院送審的最遲時間可自行掌握;

5月31日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

6月10日前提交學位論文終稿;

6月15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報送擬授學位名單。

2.對於學位論文受疫情防控影響較大的本學期擬畢業研究生,學校將於8月中下旬增開一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學位授予事宜。建議主要工作環節的完成時間節點如下:

6月10日前完成學位論文文字複製比檢測(含複檢);

6月15日前學位論文需提交外審(指通過教育部平臺進行送審人員),學院送審的最遲時間可自行掌握;

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

8月10日前提交學位論文終稿;

8月15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報送擬授學位名單。

二、認真落實有關要求,改進工作方式方法

1.疫情防控期間,學位申請資格審核、學位論文文字複製比檢測、學位論文送審等均通過研究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國知網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第三方學位論文送審平臺在線開展相關工作,避免人員接觸,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2.對於按規定由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送審的學位論文,將按照學院隨時提交,研究生院隨時在線送審的原則進行。學院自行送審論文也建議按此原則執行。

3.各學院要嚴格落實學位論文統一送審要求,評閱送審單位及專家信息必須嚴格對學位申請人及導師保密,堅決禁止導師自行組織論文評閱,一經發現取消學位申請人本次學位申請資格。疫情防控形勢下,各學院要提前做好充分的送審方案,有條件的學院可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論文送審。

博士學位論文(自行送審學院除外)和部分碩士學位論文(同等學力、MBA/MPA、JM、申請延遲公開、申報優秀論文評選、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論文的導師所指導的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進行匿名送審,研究生院將隨時受理各學院提交的學位論文並完成送審工作。

4.學位論文答辯期間,若疫情防控尚未解除,需採用視頻答辯會議形式進行,不得組織現場答辯。網絡視頻答辯的答辯委員會組成、答辯會程序、答辯質量等應與現場答辯要求基本一致,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見附件。答辯期間若疫情防控已解除,由學院決定採用視頻答辯或現場答辯。涉密論文不得采用視頻形式答辯,具體形式由學院與指導教師協商按照保密要求自行確定。

5.疫情防控期間,涉及申請審批的工作材料一律以電子版方式送達,必備的紙質材料待疫情防控形勢解除後予以補交。

三、提高育人責任意識,確保學位授予質量

各位研究生、各位指導教師、各學院、各部門要堅持標準,防疫同時不降低要求,嚴格按照規範開展工作,共同為學校人才培養質量把關。各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與研究生的日常溝通,通過線上交流研討,主動為研究生學習和撰寫學位論文提供支持和指導。各位研究生同學要盡力克服疫情干擾,積極配合學校管理,潛心學位論文研究寫作,以高標準嚴格要求。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學位授予工作,切實做好有關工作預案,壓實管理責任,創新管理模式。各學院研工組要及時掌握研究生思想狀況,做好心理疏導,加強人文關懷。請圖書館做好文獻資源的開放和共享工作,為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提供便利和幫助。

蘭州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3月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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