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批覆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依據事故調查的結論,兩人被追究刑事責任,21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2019年9月29日13時10分許,位於浙江省寧海縣梅林街道梅林南路195號的寧波銳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銳奇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傷,過火總面積約11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約2380.4萬元。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銳奇公司員工孫某松將加熱後的異構烷烴混合物倒入塑料桶時,因靜電放電引起可燃蒸氣起火併蔓延成災。同時,事故發生還存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屬地地方政府和相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流於形式等間接原因。
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事故調查組還就事故防範提出了釐清重點行業領域監管職責,加大違法建築整治,持續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和風險隱患排查等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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