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失誤把錢存入"老賴"帳號,被法院划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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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我遇到的真實案件。



一對中年夫妻,男方在外面借了幾百萬用於投資建設工廠。由於建設工廠是男方的個人意志,女方一直都不支持,也沒有參與實際經營,更沒有和男方共同對外借債。另外,該工廠自建設之初就一直沒有實現盈利,也不存在工廠收益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夫妻一方個人舉債,如果不是用於共同生產經營、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意思表示,那麼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因此,上述債務顯然屬於男方的個人債務,而不是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院關於審理夫妻債務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但是,男方不知是壓力太大還是發生意外,他竟然在河裡溺死了。男方債權人申請執行他的遺產後,仍有200萬元沒有執行到位,於是債權人便申請執行女方的個人財產。說起來女方也是冤枉,法院竟然認定該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男方死後女方要繼續償還,於是便強制執行女方財產。

本來女方名下已經沒有財產了,恰巧她的兒子有一筆錢準備先打進她的賬戶,再轉入自己的賬戶。沒想到,錢剛剛進入女方賬戶就被執行法院給划走了,她的兒子可謂是損失慘重。

於是,她的兒子讓我代理這起案件,我代理他向執行法院申請了執行異議,本來就是他的錢,法院也支持了我們的異議。接著,我們又申請了執行迴轉,好在債權人還沒有把錢用掉,很容易就執行迴轉了。

因此,如果你把錢不小心打進老賴賬戶被法院執行了,那麼可以申請執行異議,繼而申請執行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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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失誤把錢誤存入老賴賬號,導致錢被法院扣劃了。這種情況處理起來確實比較棘手。但也不是說沒有辦法。

責任追究很重要

首先我們要明確的一點是現在事實已經發生了。我們要解決問題首先要分清責任源頭在哪裡。銀行工作人員為什麼會把錢存入老賴賬號呢?是存款人提供了賬號銀行沒有核對名字還是說直接就是打錯賬號,而恰巧這個賬號是老賴的存款賬戶呢?

如果說是前者的話那銀行和存款方都是有責任的。不能單純的把責任推脫到銀行櫃員身上。如果情況是第二種情況的話那就要追究銀行的責任主體了。

提供材料找法院

既然錢已經被扣划走了,也就是說現在錢還是在法院的對公賬戶裡面。只要銀行方面還有存款人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明材料表明這筆業務與老賴沒有任何關係,那就有可能會經過法院退款。

在去年的時候我的同事也有發生過類似的情況。當時情況是我們銀行方面向企業追繳貸款欠款。費盡心機終於追回部分錢款時卻由於工作人員的失誤誤存入該企業已經被凍結的賬戶裡面。

後來我們就自己作出書面說明確定這筆資金不是企業正常的業務往來款項。向法院提供書面說明後才對該賬戶進行解凍取出了該筆款項。當然最好還是找找熟人幫忙,起碼好說話不是。

綜上所述,遇到這種問題是比較麻煩,需要各方進行協調疏通。可能會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等待期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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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欠款不對,法院划走合法,銀行失誤不該!

現在打官司,被執行人一旦判決後不給錢,那麼被執行人就有可能被法院列為老賴,並且其銀行賬戶也會被法院凍結。如果有錢存入該凍結的賬戶,那麼法院既視為是老賴的財產,有權進行划走執行給申請人。

因為銀行員工失誤,把錢存入老賴的賬號,結果被法院划走,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虧的是銀行,失誤的是員工,便宜的是老賴。

但是對於這種情況,如果銀行及時追查,一般都會能挽回損失的。

首先,出現這種情況後,銀行應當及時通知法院,並且申請執行異議。說明有關情況,附上有關證據,讓法院審查。

其次,人民法院經過審查銀行的異議後,認為異議成立的。可以及時將錢退還給銀行,如果該錢被申請人領走的,那麼人民法院可以進行執行迴轉,要求申請人退還執行款。

最後,銀行員工因為失誤操作也是有一定責任的,如果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銀行方面應當賠償。銀行方面賠償後,可以向失誤的員工追償。

但是不論怎麼講?執行錯了就應當糾正,不能便宜了老賴,也不能虧損了銀行,實事求是解決問題就是了。


法重情深


從法律角度聊下。

1,銀行轉到錯誤的第三人名下,對於第三人行為系不當得利。此時對於銀行來講,有對第三人追索權。

2,大家一定不要把老賴特殊化,銀行轉給老賴和轉給馬雲馬總性質上沒有區別。轉過去後,第三人對於轉來的錢還不還銀行,也是就是一般的基於不當得利的債權債務關係。

3,銀行和老賴是債權債務關係,起訴到法院去執行的債權人也是和老賴債權債務關係。此時的債權債務沒有抵押,不管是銀行和起訴的債權人來講都沒有優先權,沒有優先權就是誰先查封法院優先滿足誰。法院去查封,基於是起訴的債權人的申請,而銀行和老賴的法律關係剛剛發生,還不存在起訴以及申請執行。所以比較明確了,這個錢是原起訴債權人的了。


上海律師何傳標


銀行員工失誤把錢存入"老賴"帳號,被法院划走了,怎麼辦?

這是一個既比較清晰、簡單的問題,也是一個需要深入瞭解分析才能做出判斷的問題。情況不一樣,處理的結果也不一樣。

應當說,員工誤把錢存入“老賴”賬號,無論是無意還是主觀故意,這名員工都是失職,都要受到處罰。如果是無意,就是工作嚴重失誤,輕則扣發工資獎金,重則受到紀律處罰。如果是主觀故意,那就要看情節了。假如是串通一氣,那麼,銀行將遭受嚴重損失,所遭受的損失,不僅可以作為該員工的借款,由該員工賠償,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老賴”來說,如果是銀行員工無意中利入的,與其無關。如果是與銀行員工串通的,那麼,同樣要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要按金額大小,認定其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如果金額巨大,就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銀行來說,其員工將資金打入“老賴”賬戶,如果是無意的,可以與法院協商,將資金追回,但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包括這名工作人員、部門領導。如果金額巨大,還要追究更高級別人員的工作責任。如果是故意的,可能就無法追回資金,會成為銀行的一筆損失,其追責的力度也要更大,要按照損失大小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總之,這樣的“錯誤”,還是不能犯,一旦犯了,問題就嚴重了,後果也相當嚴重,會影響到很多人。所以,工作認真細緻,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


譚浩俊


關鍵在於這筆錢的歸屬權,,銀行錯誤把錢存進了老賴的賬戶,但不等於這筆錢就歸屬了老賴,法院把不屬於老賴的錢划走,是很不恰當的做法,銀行肯定是要向老賴追回這筆錢的,但老賴完全可以把事情推到法院頭上,說錢都在法院手裡,法院該如何處理,難道要說法院只管從老賴的賬戶裡劃錢,至於錢從哪裡來法院不管,,這不就變成了銀行在幫老賴償還債務,老賴反而成為最大的獲利者,這也太荒謬了。


心居天地


1.金錢屬於非特定物,佔有即所有,所以法院划走沒什麼可說的;

2.法律關係:

(1)銀行員工屬於職務行為,受損失客戶可以起訴銀行賠償損失;(銀行和員工屬於內部問題,我們不過問)

(2)銀行賠償後可以以“不當得利”起訴老賴歸還,勝訴後繼續排隊等老賴還錢。

3.如果您是受損失客戶,找銀行就行,千萬別被支來支去找員工啊,找對方啊什麼的。

除非賬號本身是客戶給錯了。

(用一點法考底子答,希望得到專業人士的指正[祈禱])


小F女俠


朋友們好!現在經濟活動普遍化。任何事兒都有可能發生。標題的問題就是一種特例!首先把標題分解一下:1,銀行員工失誤!2,錢存入老賴賬號。3,被法院划走!可以說這個問題非常複雜…

一,先來看銀行員工失誤!是員工將不相干的錢,或將他人的賬戶號碼記錯,轉入了老賴賬戶!這需要由銀行出面追款!能不能追回,要看該款與老賴有否直接,間接關係…法院是否同意…

二,是銀行職員沒有注意到該賬戶,劃為老賴,被法院鎖定等,這不能算銀行員工的失誤!因為員工是按客戶要求轉入。想要追回,很難了…除非能夠證明該款與老賴沒有任何聯繫…當然需要法院同意…

第三被法院划走!老賴的賬戶目前已經聯網監控。只要有資金異動(往裡面進款,至於向外轉款,那也不可能),法院立刻會有相關軟件報警,送上門來自然,第一時間就會被法院查扣…

綜合分析,錢能不能追回,主要看該筆款項,要老賴有沒有直接,間接,或者說千絲萬縷的聯繫!無論有沒有,銀行,都必須經過法院同意才能轉回!至於銀行員工失誤,這也需要認定!如果該筆資金未經授權,也與老賴賬戶沒有任何關係,那麼銀行純粹的失誤,受損失的賬戶人可以向銀行索賠…或通過司法解決…總之,出現這種情況,想把錢追回來,是一個很艱難的過程…存在很多變數…



理財迦


如你說屬實,你可以找銀行協商解決或者直接起訴銀行,前提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是你提供給銀行的賬戶,而不是銀行誤劃入老賴賬戶。責任就由你承擔。如果你和老賴沒有關係,帶著證據材料去找法院。如果無法證明你和老賴沒關係,那麼這筆錢就會被法院查封。


正午陽光8724


我不相信,我相信這是安排好的套路,在套路貸中聽說也出現過這樣的情況?這就提前串通好的。這就是明著坑欠債人。他們利用網絡,互聯互通,提前設計好的套路。很多就是本身一個貸款馬上逾期要還款,在要全力以赴要還款時,突然間出現,手機死機,沒有信號,時間卡點,誤入打錯賬號,軟件突然不能用,被其他賬戶扣款,總之就是不能讓你在預知的情況下還款,這都可能是套路,提前設計好的,不要老是天南海北,其實在網絡上就瞬間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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