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二級高級警長陳小明等2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海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二級高級警長陳小明等2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海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二級高級警長陳小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二級高級警長陳小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小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小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知法犯法,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小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處分事項移交海南省公安廳黨委按有關程序處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萬寧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南橋鎮原黨委書記李士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萬寧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南橋鎮原黨委書記李士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士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濫發津貼、補貼;違反工作紀律,在打擊違法建築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便利,在違法搶建、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士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意識,不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整治違法建築的決策部署,把政府工程項目當成向商人換取金錢的籌碼,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士尤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萬寧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繼續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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