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情期間項目復工需進行告知承諾備案

日前,記者從海南省住建廳獲悉,疫情期間,為更好地推動房建和市政工程項目有序復工,各項目復工將實行告知承諾備案。

具體包括,擬復工項目應滿足《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規定的復工條件,按照《海南省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點》落實好相關疫情防控工作,且已達到復工的安全生產條件。


項目業主(建設單位)或者施工企業應在復工前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採用告知承諾制,企業通過海南建築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的“項目跟蹤服務”系統(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填報相關信息,上傳項目復工承諾書等備案材料。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完成備案後企業可在系統自行下載項目復工申請表。裝配式建築構配件的復工生產參照本規定執行。


審核:賈遠平 王曉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