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疫情期间项目复工需进行告知承诺备案

日前,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疫情期间,为更好地推动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有序复工,各项目复工将实行告知承诺备案。

具体包括,拟复工项目应满足《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复工条件,按照《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且已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应在复工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完成备案后企业可在系统自行下载项目复工申请表。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的复工生产参照本规定执行。


审核:贾远平 王晓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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