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很早就離婚,跟著媽媽生活,爸爸現在要我養老,應該嗎?

開開生活記事


中國人最願意道德綁架,孝沒有任何條件沒有任何前提,哪怕父母拋棄孩子,到頭來大家也認為子女應該盡贍養義務。可是為什麼對父母沒有道德綁架,甚至讓他們逃避法律約束?多少孩子被拋棄,他們有幾個去告父母?這些惡棍渣了一輩子,最後老了病了想起自己生過孩子,可是想過缺少他們孩子成長過程的艱辛嗎。一個缺愛的孩子一生都在治療童年的傷痛,這些孩子自己一直要矯正心理,為融入社會艱難地生存,現在還要善待傷害自己的人,讓他們面對這樣的義務,他們不情願很正常。我認為隨心吧,不忍心放棄他們,說明你大仁大義。


米小婭婭


我的父母很早也離婚了,是在我7歲的時候。媽媽也沒有要父親的撫養費。在我父親70多歲年齡很大的時候,我們把他接回了母親的家。我們絲毫沒覺得父親沒養過我們,我們就不不養他了。

首先,最起碼沒有父親就不會有我們。這是割不斷的血緣關係,是親情,血濃於水。我們不能因為父親沒有撫養我們,就把贍養父母的義務推卸掉,到什麼時候人都不能忘本。人在做,天在看,我們是孩子的榜樣,你孝順父母,你的孩子自然也會孝順你。要知道你不是在為別人做,你是在為自己做。一個心地不善良的人,沒有孝心,不孝順父母的人,一般不會有太大的財運。

其次,父母有天大的錯,我們做為晚輩的沒有資格去評價,那是父母他們自己的問題。我們做為晚輩的義務,就是善待他們,孝順他們,這是我們的責任,不可推卸的責任。

並且,養兒防老,本來就是我們中國自古以來的傳統習俗。違背了中國傳統道德觀念,是會遭人唾棄的。當代社會,雖然我們傳統的東西,沒有那麼被人重視,但是孝順父母,養護父母,也是衡量一個人道德標準的一個尺子。

綜上,父親讓你養老,做兒女你義不容辭,作為中國人,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不能到你這就變味兒了。父親讓你養老,不要找任何藉口和託詞。雖然你父親沒養過你,沒帶過你。拍拍胸口問問自己,你可以對一個年邁的父親說不嘛,無論他年輕的時候,做過了過多少對不起你母親和你的事情。只要你忍心說出口,你能忍心說出口,你怎麼做,做什麼都可以,那是你的選擇。只要你覺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日子過得安穩。選擇是一一定的,一定要選擇,但是正確的選擇只有一條路。選擇權在於你自己,路在你腳下。走你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只要你不在乎,做什麼選擇都是對的。別人的意見僅共參考。望你開心,開心地做出正確的選擇。


逆風飛雪789


我今年38,龍鳳胎13歲了,孩子六歲那年我和前妻離婚,她媽要孩子,就給她了,我是個窮光蛋,啥都沒有,這些年打工有錢就給一些撫養費,沒錢就沒給,心裡話,不指望將來他們養我,我現在還是一個人,也不想再找了,關鍵是也找不到,且活著吧!


浮雲了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談一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題主的具體描述是:爸媽大概在五歲的時候離婚,從小跟媽媽生活,爸爸從來沒有給過撫養費,現在老了,要我養老,希望大點(家)給點意見。

首先,要說的是:目前,我國涉及到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法律制度比較多,最基本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其中,《民法總則》最為基礎;其次為《婚姻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收養法》可以看做是特殊情況下的《婚姻法》,是一種特殊家庭關係;《未成人保護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則重點強調了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特殊保障、保護。

其次,《婚姻法》對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律關係,體現在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中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很明顯,父母親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和子女對父母親對贍養義務是相互的,通俗地說,就是: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但這種相互的義務並不是完全對等的,因為你根本沒有辦法設置一個合理、合法的衡量標準;同時,家庭事務屬於

私法範疇,只要沒有因不履行法定義務造成太嚴重的法律後果,公法一般不予介入,即:民不舉,官不究。

同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也就是說:父母親的婚姻關係發生了變化,也即離婚了或重組了家庭,做為己經成年的兒女,對父親、母親的贍養義務並不發生任何變化,依然必須履行贍養義務,這是毫無疑問的。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爸媽很早就離婚,跟著媽媽生活,爸爸現在要我養老,該嗎?題主的這個問題有三個基點:1、本人大約五歲時,父母親離了婚;2、父母離婚後,本人由母親撫養長大;3、母親撫養過程中,父親沒有給過撫養費。現在父親老了,要其養老,應該怎麼辦?依照法律規定,本人應該給父親養老嗎?

毫無疑問,

題主不僅應該,而且必須給父親養老。為什麼呢?題主由母親撫養期間,父親未給撫養費,是父親故意逃避法律責任不給撫養費呢?還是和其母親在離婚時達成協議,出親同意其父親不支付撫養費?或者父親有什麼特殊原因,沒有支付撫養費的能力?題主並未明確說法。即便是父親不願意支付撫養費,母子二人也完全可以依法起訴,維持母子二人的合法權益。不起訴,無非是母親完全有能力撫養,或者默認放棄要撫養費的權利。這也並沒有影響孩子長大成人。更直白地說:不論其父親是因什麼原因未給撫養費,但父子關係並沒有因為父母離婚、父親不給撫養費而受到任何影響,父子關係依然有效,孩子也己經長大成人了。即:未給撫養費並不能解除父子關係。因此,現在父親要求兒子,兒子還是必須給父親養老,這是肯定的。這只是從法理的角度得出的結論。

假如父親即不給撫養費,又從不探視孩子,導致父子二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即便法律規定兒子必須贍養父親,兒子又能做到多少,只有天知道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制度,無論是父母對於兒女的撫養義務,還是兒女對於父母的贍養義務,基本屬於私法範圍,以基於傳統道德習慣的倡導性規定為主,只要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後果,民不舉則官不究。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傷害的一方只能自認倒黴,艱難度日而己。


水波不興3291


這是這個令人非常難過的話題!

分享兩個故事吧,表達一下我的觀點。

堂姐和姐夫在大外甥4個月的時候離婚了。堂姐抱著兒子淨身出戶,姐夫是個渣男,家暴,外遇一個不拉,堂姐在父母的幫助下把孩子拉扯到25歲。

25年,男方家沒給過一分錢,沒一個人問過孩子怎麼樣好不好,連一個電話一條信息都沒有。

外甥越來越大,他把單親家庭帶給自己的困擾全部歸咎在堂姐身上,甚至公然指責堂姐說她當初就不應該要他,應該把他還給爸爸,就算爸爸再怎麼過分那也是他的爸爸。

現在堂姐的角度來看,外甥的話確實很讓人寒心,但是客觀來講,外甥說的也不錯,無論他再怎麼十惡不赦,都是給了他生命的父親,生而不養是他的失職,但是養兒不孝就是你的失職。

如果你認為一個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父親不值得被贍養,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含辛茹苦的父母得不到子女贍養和孝順呢?

再來說說第二個故事吧

我與小菘哥的爸爸在小菘哥出生第36天正式分居,幾個月後我正式成為單身媽媽。原因很簡單小菘哥爸爸家暴(導致小菘哥早產),媽寶男,出軌,這些都是我零容忍的底線。

在家人的幫助下,我摸爬滾打的把小菘哥拉扯到6歲,6年,除了按月崔他支付撫養費,我們沒有任何交流。前夫哥沒有一句話或者一個字是問孩子的。

6歲,一個被心理學家成為“仇視同性父母,偏向異性父母”的俄狄浦斯期,然而我家的小菘哥從3歲開始,一如既往的“找爸爸”,整天纏著我問“爸爸去哪兒了”“爸爸什麼時候回來”“爸爸愛我嗎”“我想爸爸了”

前幾年剛剛失去父親的我深深的理解孩子對父親的期盼與思念,所以從那時候我就決定,即使我與前夫哥再怎麼仇深似海也不會阻止小菘哥去他父親那裡盡孝,我不希望小菘哥成為一個不懂得感恩的孩子,更不願用上一代人的恩怨影響小菘哥的一生,更更不願小菘哥一生的活在仇恨之中。

他給了你生命,這是天大的恩德,不能不報恩!

作為妻子我不會原諒前夫哥對我所做的一切,作為一個母親,我同樣不能原諒一個父親對我兒子所做的一切,但是我並不能代表我的兒子,更不能扼殺一個孩子對父親的期許和盡孝。

一切,尊重孩子,不強行干預更不會道德綁架。



菘媽的小城故事


我的遭遇跟你類似,所以我覺得我有發言權給你提一個建議,首先分兩種情況,第一種,你想不想贍養?如果你想,那你可以接受你父親的要求。不過我猜你是不想贍養,那麼第二種情況就是這樣的,這個時候就要看你的工作性質了,如果你的工作性質是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那麼你將沒有任何辦法,你只能履行贍養義務,因為從法律上,無論父母對你有沒有養育之恩,都跟你贍養父母沒有任何必然聯繫也沒有任何因果聯繫,父親對你不盡撫養義務,也無法成為你不贍養父母的藉口,但是如果你不是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制工作,那麼你的選擇就來了,你完全可以不盡贍養義務,如果你結婚了那麼你可以把你的財產轉移給你的配偶,如果你沒有結婚,那麼你可以把你的財產轉移給你的母親,然後你就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但是重點來了,你不能說出來你不履行贍養義務,無論是在私下還是將來你的父親起訴你到法院,你都絕對不可以聲稱你拒絕履行贍養義務,一定要說你願意履行贍養義務,但是你沒有贍養能力,所以無法贍養,在法庭上也是一樣,一定要說願意履行但沒有能力履行,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實際上拒絕了履行贍養義務,而且不違法,至於什麼陪伴義務,經常探望父親這種要求,完全可以口頭答應實際不用理睬,這種贍養行為在法律上無法對你進行強制執行,從來沒聽說過那個法院派法警壓著你去看望你的父親,這是不可能的,這樣你就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做到了你想做的事。


JP小白


1.雖沒有撫養你,但他是你爸爸,是他給了你生命,這是不爭的事實。無論爸爸以前是出於什麼原因沒有給你撫養費,都不要去追究,也許當年他也有他的難處。俗話說“子不嫌父過”,所以別計較以前。

2.假若爸爸如今是一個人,而今他老了,那麼他就只有你一個親人了。這個時候,你作為他的女兒,給他養老也是應盡的贍養義務。

3.雖說爸爸沒有給你撫養費,但在你五歲之前,他還是養育了你,雖說只有這短短几年,但在這幾年裡,他也是愛著你疼著你過來的,給予了你父愛,只是你那時年幼很難有記憶了。



鄂東北阿峰


朋友,給你打個比方,不當之處請諒解,只為解你心結。

在網絡中,看到太多的網友救助各種小動物,給它們吃,喝,甚至要帶回家裡當兒當女當祖宗(我也很愛小動物),那麼,對於生身父親,我們只不過是多年未見而已,現在他也需要人照顧了,我們人類該如何?難道你的父親比不上那些個小生靈?

這並非道德綁架,能夠把心結拋給廣大網友尋求幫助,相信這件事已然令你糾結萬分。不論以前的種種,我們都應向前看,人總是要往前走,你是,你父親亦然。我們生存的意義並不是要將仇恨進行到底,而是要讓我們每一天都豁然開朗。

任何決定都給予你最大的支持。和父親、母親好好談談吧,相互瞭解,才能相互理解。


石門獨行俠


離異家庭的孩子,大多數都會問,我將來要不要贍養沒有陪伴自己成長的爸爸(媽媽)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你有扶養的義務!不論他(她)有沒有支付撫養費都有義務!

那麼問題來了,我應該承擔什麼扶養義務呢?承擔多少呢?聽我一一道來:

01 在什麼情況下才應該支付贍養費

並不是你有收入起就應該支付贍養費!

當你爸爸喪失勞動能力,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撐家庭開支,或者患病後醫藥費有缺口,以及老年生活不能自理時,你需要支付贍養費。

02 我是不是承擔主要贍養責任?

你的爸爸再婚了嗎?再婚有子女嗎?

如果你的爸爸再婚了,而且有再婚生子女,那麼,你爸爸的再婚生子女和妻子就是主要責任人,你有扶養義務,但不是主要責任人。

如果你爸爸沒有再婚生子女,他可以和他的再婚妻子相依為命,如果他提出讓你給予贍養費。可以看看訴求有多大,如果是獅子大張口,你可以拒絕。你只對你爸爸有贍養責任,對他的再婚家庭其他成員沒有義務。可按照他家實際情況,適當給予贍養費。

如果你爸爸沒有再婚,或再婚後再次離婚。你應該和他的再婚生子女共同承擔贍養責任。

03 我應該承擔什麼贍養責任?

每個人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但是怎麼贍養,主要看雙方的感情。

有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對孩子的愛從不減少,關心和參與孩子的成長,經濟上也大力支持。孩子對這類這種父母的贍養是心甘情願的,可以接到家裡贍養,也可以選擇優質養老院,贍養的更加精心用心,讓父母幸福快樂的渡過晚年。

有的父母離婚後,面對孩子噓寒問暖,但在扶養費支付上打折扣,甚至想方設法不付撫養費。他的小算盤打得很精,和孩子保持良好的關係,因為以後養老孩子會幫一把。但是撫養費不承擔或少承擔,可以給自己留下更多錢。

對於這類父母,孩子長大後,一定要讓他知道實情,他不是真的愛孩子,他並不在意孩子在經濟貧困情況下成長的難處,也不在意孩子的心理建設是不是健康。

對待這樣的父母,要看你的態度,你可以保障基本贍養責任,吃飽穿暖,有病給治。也可以選擇原諒,給予他較好的贍養,僱保姆、送好一點的養老院、患病積極醫治。沒有誰有資格來道德綁架你。

04 如果他要求的贍養費很高怎麼辦?

凡事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

你爸爸需要你贍養的時候,你肯定也人到中年,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有自己的孩子要扶養,房貸車貸、子女教育、個人養老儲備、子女結婚生子儲備,等等等等,大把用錢的地方。

如果你爸爸提出的要求很高,你可以和妻子好好商量一下,看看你們的小家能承擔多少贍養費,一定不能影響自己家的正常生活,也不能破壞小家庭的和諧。如果和你爸爸的要求有差距,也商量好怎麼和你爸爸談,以及應對措施。

不論你父母離婚後他有沒有支付撫養費,畢竟他給了你生命,在他們離婚前也盡到了扶養義務,贍養義務責無旁貸。善待父母,積累福報吧!


鸚鵡和熱帶魚


或許你爸爸虧欠你們娘倆太多,或許你爸爸在你心目中不是個合格的父親,但是你和爸爸的血脈倫理關係始終不變。可能你爸爸提出要求時的態度比較強硬,但對敵人都可以以德報怨,何況是自己的親生父親呢!猜想你一定是一位心善之人,不然不會如此糾結,對嗎?我十幾歲就離家求學、立業,每年回家次數不多,和父母的感情一般,前幾年父母相繼去世,現在天天在像他們。其實,離別就如被刀子割了一下,當時並不感覺痛,後來會越來越痛!看在餘生太短的份上,你就原諒他吧,免得人生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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