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些,要赶快避开!拆迁中的“雷”踩中就难受

大意失荆州”,在拆迁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就业补偿协议!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最终能得到多少补偿?未来的生活会有多美好?成败就取决于此,这也是为什么签订协议也是与陷阱联系最多的环节。

拆迁方大多在拆迁补偿协议中埋着“隐形地雷”,而被拆迁方没有经验,对“埋地雷”一窍不通,一旦“触雷”,很容易受到伤害。

那我们应当怎样面对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呢?律师将给大家做一个分析,请注意躲避“雷区”:

看到这些,要赶快避开!拆迁中的“雷”踩中就难受

拒绝公开!

在一些地区,律师听到很多朋友说:“拆迁方对于征地拆迁的批复和公告根本不会给看,即使贴出来,我们也不知道是否合法。”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个通知,我们可以根据有关法律程序做个比较,律师也可以帮助你分析注意事项和合法性,但如果没有通知,征地拆迁的口头通知,你应该做什么呢?你认为这合法吗?

1、这也是最常见的违规形式之一。通常发生在农村地区,被征收方没有发布土地征用的批准公告,也没有征收的声明和补偿问题解决计划,随便定义补偿标准,实际上看准了大多数人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健全的弱点。

2、关于宣传的“红头文件”,我们可以直接让他们出示,或者在当地部门或省市信息平台上查询你们当地的征地拆迁项目是否有征地批准文件等,这一环节涉及信息披露。当然,如果他们不能拿出或查询没有批准,那么拆迁方就不能证明土地征收拆迁的合法性,那么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学会说“不”!。

3、口头通知或承诺也是一个明显的“雷区”。无论口头承诺给你带来多大的好处,如果没有形成法律文书,没有证据证明,拆迁方可以随时反悔,这是拆迁方让大家赶快签字的一个手段。

谁拆迁谁说了算!

关于这个“雷区”是朋友们最有可能被困住的地方,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土地的征收和拆迁,所以我们不知道拆迁方和自己应该做什么,然后很有可能被拆迁方利用。

1、拆迁方采取空白安置协议让你来签,用各种“诱饵”来引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果你签了,你就会落入这个“坑”,对方就拥有了主动权。

2、律师再次提醒大家注意这一事实,若是安置补偿协议中规定的主要内容不详细,不清晰、不具体,不完整或没有公章,请不要签字,也不要将原来的房子的产权证书给土地拆迁方。

律师提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须要说明的内容:

(1)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2)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3)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5)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6)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看到这些,要赶快避开!拆迁中的“雷”踩中就难受

先搬迁,后补偿,不走就扣钱!

这个也是非常常见的。俗话说“不见兔子不撒鹰”,不管是农村土地征收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大原则。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很多拆迁方就是先要求被拆迁人腾退房屋,然后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有些被拆迁人面临“拆了旧房,没房住”、“拆了房子,拿不到补偿款”的被动局面。

要求签保证书:不信访,不请律师!

鉴于此条律师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随意签字,这种现象一定有问题。否则为什么要限制你的合法权利?不要签!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种私下限制权利保证书没有法律约束力。

用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补偿!

“过时”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律师曾经给大家讨论提示过的一个话题,而是拿着一些过时文件或拆迁补偿标准来谈拆迁。

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提示大家必须要遵守两大原则

(1)房屋征收应当参考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来补偿。

(2)征地拆迁要确保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在此,律师提醒大家:如果你对你的赔偿标准不满意,请不要急于签字,并与对方积极协调,协调不成即可采取法律权利进行过维护。用旧文件或旧补偿标准来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又不出示公告批准和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要做的显而易见。

看到这些,要赶快避开!拆迁中的“雷”踩中就难受

强拆威胁!

“快给我搬出去,否则十天内强行拆除,后果自负!”大家熟悉这句话吗?律师曾从一位朋友那里听说,他受到拆迁队的威胁,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拆迁人补偿也不谈了,而是直接告诉你,尽快腾空房子,这时要小心,70%可能是拆迁人要拆了你的房子,并且是非法强制拆迁。

预防非法强拆的方法(这种方法如果有必要可以留言)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如果不存在征收决定公告或征收赔偿决定的公告,请联系专业律师帮您分析和控制风险,用法律为自己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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