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出臺十條措施優化環評審批服務 將推行不見面審批、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

四川在線消息(魏傑 記者 魏馮)3月9日,記者從瀘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瀘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實施《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助推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旨在進一步加快瀘州市重點建設項目落地見效,更好地服務和推動高質量發展。

根據《措施》,在優化程序方面,最大程度減化審批流程。瀘州將進一步清理環評辦事指南和所需資料清單,確保辦事指南清晰簡潔,所需資料清單于法有據,清單之外無證明。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鼓勵“全程網辦”和“不見面審批”,優化環評審批辦理程序。進一步縮短環評週期,將環評報告書、報告表審批時限分別壓縮至14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位於產業園區的建設項目,在完成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的前提下,區縣生態環境局無須另行出具執行標準文件。

《措施》還提出,創新方式,探索實施環評審批改革。具體來說,瀘州將在強化環評源頭預防作用的原則下,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探索試行生豬規模養殖等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即項目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收到要件後,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性、突破性地為“努力恢復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推動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做好環評服務。(製圖:魏傑)

一图读懂|泸州出台十条措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将推行不见面审批、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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