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套路,幹了十年,一點補償沒給就被逼離職了,大家有什麼好辦法?

塵封記憶73411509


離職時是否寫辭職信,辭職信的內容是什麼樣的!這是你是否能維權的關鍵。

大多辭職信的內容是“本人因為個人原因辭職”,如果你寫了辭職信,而且辭職信的內容有這樣的字樣,說明辭職是你本人提出的,與公司無關,就算是公司以前“套路你”,也已經無法維權了。

如果你寫了辭職信,辭職信的內容不是因為個人原因,尚有一次挽回的餘地。所以,我建議你回想一下自己是否寫辭職信,辭職信內容是什麼,然後再決定是否維權。

作為員工在日常生活中要避免哪些“坑”,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提高法律意識

很多人法律意識淡薄,被人三忽悠兩忽悠就信了,很多材料自己都簽字了,到後來想維權也不能,只能認這個“啞巴虧”。你與單位的勞動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勞動合同法本著保護員工的原則制定了很多“限制”用人單位隨便解除員工的情況,如果自己練法律意識都沒有,很容易“被套路”。

二,不要輕易被“勸退”

很多單位為了裁員,花樣百出,就是為了迷惑員工,讓員工自己辭職,達到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目的。尤其是很多女性職工,在懷孕的時候,因為孕期的一些反應,這時候很多單位的領導假裝關心你,不僅不給你放假休息,反而選擇“勸退”你。很多人就這麼“被套路了”,就算是後來知道,也已經無法維權了。

三,降崗降薪被放假通通拒絕

很多單位為了讓員工自己走人,不惜給員工降崗降薪或者被放假。如果法律意識不強,很容易在“調崗降薪協議書”上簽字,一旦簽字代表著你認可這種做法,代表著勞動合同已經變更。所以說,對於這種行為一定要拒絕,如果拒絕之後,單位要與你解除合同,那就好好談一下經濟補償金的事宜。

因為公司效益不好經營不善我們被放假,那單位應當工資照發,作為員工的我們一定要留好公司正常運營的證據,工資發放工資的記錄,保存好方便日後維權。

綜上所述,題主這種“被套路”後的無奈與痛苦讓我這個HR覺得心酸,碰上這種”無良”企業的確讓人氣惱,但是事已至此,題主還是想想自己是否提交辭職信以及辭職信的內容。如果一切都無法挽回,那就看開一些,在以後的工作中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避開那些“坑”。


HR雜談


8月份在頭條上回答了一個關於補償金的問答,就有一個讀者私信我,說在江蘇蘇州的一家公司幹了8年多,想回老家發展,看看有什麼辦法能使他,自己拿到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我當時很吃驚,公司沒有虧待你,幹嗎要公司多支出,既然不想幹了,就辭職唄,這個員工是想通過提前謀劃拿到這筆經濟補償金,而你已經被迫離職了,沒有拿到經濟補償金,想做補救。

如果要補救,就要看你能不能找到一些有利的證據,來證明是因為單位有過錯而導致你被迫離職的,這些證據有:

  1. 是不是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比如:你在這工作的十年中,有沒有某種情況存在,影響了你的身體健康;你可以做一個全面的體檢,來看一看這些影響因素,是不是真正影響了你的健康,或者說產生了某種方面的職業病等。

  2. 是不是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比如說,需要強制繳納的,是不是繳納了; 繳納的是不好國家規定的檔次,有沒有少繳納,有沒有中間斷繳納等。

  3.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看有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損害了你的權益。比如,規定非法定節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沒有公示,也沒有經過職代會或者工會出具意見的,那就是不合法的規章制度。

  4. 用人單位不能拿出合理的、有效的證據,來證明你是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而強行調整你的工作崗位的,從而達到調崗降薪的,這裡最為核心的是證據,要有書面證據,要有合理的證據、合法的證據,不是自己造的證據。

  5. 用人單位有沒有趁人之危或者脅迫,違背真實的意願讓你被迫辭職的。

如果能找到上面任何一項證據(可以是書證、錄音、人證等),都可以讓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提出勞動仲裁,其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公司快速發展,通過一定的方式方法,讓勞動者老人主動離開企業,也是符合企業發展需要的,用人單位並沒有虧欠勞動者。

在工作的時間內,如果用人單位每個月都按照正常的市場工資、相關福利給到你,那麼用人單位盡了自己的法定責任,也沒有虧欠勞動者的地方。

既然在用人單位工作十年,也積累了非常豐富的經驗,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也達到了一定高度,再另找一份工作也不是難事,希望也能夠放寬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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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了這麼久,即便是被套路也不能輕易離職,要等公司開你,不過你也可以諮詢一下勞動仲裁看看能不能要回這麼多年工作的損失,十年工齡可是要賠不少錢哦,具體諮詢勞動仲裁或律師吧,這裡只是給你提個建議。


鉤尖行動


凡事要有堅強的信念,他怎麼就把你逼走了?只怪你太弱熱了,怕什麼?現在打工還怕老闆。


用戶5488668167013


說明你是單純,公司經歷多年各類人才的沒計,套路一個人太簡單了,同時說明你在公司已沒有利用價值了


香密湖仙居


誰讓你離職去弄他


你的方向6


誰套路你的,弄它。沒什麼好說的


阿凱3659



幹了十年,裸辭了,現在後悔,覺得是被公司“套路”了,想要維權。
維權正當時啊,你要在職的話,還真不好維權。因為不瞭解公司的具體情況,只能建議您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被公司違法辭退。

1. 違法辭退的前提是,自己不想辭職,也沒有嚴重過失,公司不讓你幹了。

2. 違法辭退的賠償是2倍工資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幹了十年,就是20個月工資。

3. 舉證:你的離職表上的離職理由是公司辭退,絕對不可以是“個人原因離職”!

二、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話,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維權

1. 公司是否從你入職當月即簽訂勞動合同。

2. 工作十年,已簽訂幾次勞動合同?是否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沒有給籤?

3. 公司是否足額繳納社保?公積金? 即繳納社保、公積金的基數是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資

4. 公司是否足額及時發放工資? 是否有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情況?

5. 公司是否存在超時加班?是否足額支付加班費?

三、建議:

1. 如果以上問題公司都不存在,說明公司是個各方面都很正規完善的好公司,你既已主動離職,就別跟公司較真了。

2. 如果公司存在以上問題的任何一個,你都可以以此為理由,跟公司談判,讓公司給你經濟補償金。

3. 如果跟公司協商,公司不同意支付,你可以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或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相應的補償金,比如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比如補繳社保和公積金;比如支付超時加班的加班費等等。

綜上所述,為公司付出十年辛勞,現在被辭不甘心,那麼就結合自己實際情況來維權吧!

我是晶,社保的事兒,我跟您說,請關注我~

您在工作中是否遇到過被“裸辭”?您想過維權的事嗎?歡迎留言區留言討論


晶說社保


一,被逼離職,那麼還是你自己主動離職。如果是單位辭退你,和你自己主動辭職,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有無,以及賠償數額也是不同的。

二,被逼辭職這個問題只能是說明勞動者沒有一點法律意識。單位對你辭職你就辭職嗎?當事人諮詢我這種問題,我都會建議當事人不要主動辭職。單位辭退你那是單位的問題。在維護權利上勞動者還有一個主動權。

三,勞動者主動離職,你怎麼能證明這單位逼迫你辭職呢?所以要看勞動者離職的原因。來確定勞動者是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四,建議詳細說明案情,諮詢專業律師,一得到權威明確具體的法律指導。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被迫離職?怎麼被迫離職的?有證據嗎?

要知道被迫離職是有賠償的,至於金額的多少,就要看被迫離職的原因是哪方面了。

具體原因具體要求賠償,可以諮詢專業律師,爭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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