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進坑”但請不要急著談“規則”,更應該知道誰制定規則?

雖然有這樣的媒體發聲,似乎組織與個人“撇清關係”了,但作為個人,英武依然支持孫楊,即使知道他會失敗,上訴也沒用!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英武一直喜歡用這圖片,一個是因為是自己拍的不擔心被人告黑狀,另一個是自己也不願意做現實中的“蘇大強”讓別人尤其是一個圈裡的(像一個大家庭)的人感覺不爽!

關於孫楊,基本上現在大家都已經心裡有數了:一個起草制定法律的人就這道這部法律的很多“暗門”,自然也會知道如何能夠讓你根本沒有反擊的機會!

孫楊算是徹底沒戲了,肯定禁賽而且是這輩子沒機會了,十多年前劉翔時代,有很多人劉翔自己不能決定的事情,畢竟身後有一隻無形的人在推動著他前進!即使明知道少比賽幾場,對於傷情有幫助,但孫海平無法阻止!

不能因為孫楊應對的某些缺陷,而將對方人員明顯的瑕疵和長期的有色眼鏡對待視而不見!這個就相當於那部爛片裡面所言:因為金海是我大哥,所以我鐵林帶著人進監獄替人,哪怕到帶的人是一個臨時工,但因為鐵林兄弟要人,就可以直接放行,什麼都不能問!

看到很多人在攻擊孫楊的家人,十分失望!菲爾普斯業餘生活泛濫,你們難道不知道嗎?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看到網上太多人在批評孫楊,我想問問大家:都在討論規則意識與敬畏意識!好的,我就問問大家:我們換個角度看問題,如果這個所謂的“抗檢”發生的美國運動員身上,大家認為是什麼結果?

因為“抗檢”確實有運動員被禁賽,但不是八年,是一年!如果是美國運動員呢?那些拿著所謂的“規則”說事兒的人,你倒是站出來給“主持”一個公道,來說說如果是美國運動員,能夠禁賽八年嗎?

哪個所謂的強調“無知與無私規則”的,你給解釋一下下面這張圖片裡面報道的內容,怎麼去解釋?!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說白了,待我們國家繼續強大,擁有了更大更多的話語權的時候,大家回頭在看這個事情,會有更加不同的看法!

很多人在討論孫楊性格、待人處事甚至開始討論孫楊母親等等,這些可以討論,但與事件本身和訴訟本身沒有任何關係!

一個自稱建築工人的人,拒不出示任何飛檢和醫生從業資質,上來就要你配合進行醫學抽血驗尿,這不是有毛病嗎?因此,最初孫楊是贏得了這場官司。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當新的仲裁開始的時候,控方律師本身就是所謂飛檢的法條的起草者,他知道這個法條哪些是可以利用的!就是說:規則是人家制定的,所以人家起草的法條,能夠知道什麼地方絕對是一個關鍵點!所以,即使剛開始孫楊贏了官司,但因為這個原因,控方律師抓住法律條文瞬間讓孫楊處於一個不利局面!如果熟悉這個法律,當時其實最好的方案是進行部分妥協,然後尋求最低處罰。沒辦法,這個主動權在人家那裡。事實上,孫楊的律師確實不夠專業,這也是為何孫楊母親不滿的原因。

大家是否會想到每次搞些活動,看到條款“本活動解釋權歸XXXX所有”?

所以,英武更願意將孫楊的問題說成是:忽略了法律條文的大坑,忽略了重大風險而選擇強硬抵抗,導致失敗!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說了很多,所謂的規則,就跟現在的聯合國一樣,大家應該明白吧?我要真的想要找你的事情,比如敘利亞局勢,我就讓白頭盔去搞所謂的虛假宣傳,即使你不相信,但美國就是相信啊!所以,就有了美英法聯手轟炸敘利亞的事情發生!

在對孫楊飛檢過程中,只要所謂的抽血離開孫楊,按照人家的法律條文,就屬於飛檢所在組織的,你不能再拿,也就是所有權屬於飛檢所在的反興奮劑管理公司!

大家能不能想象一下:當時除了有證的主檢官之外,其他的建築工人什麼的,就是故意讓你知道身份,或者挑逗你孫楊生氣,然後故意表示自己是護士,是臨時工。然後,利用孫楊的質疑、懷疑、警惕、不滿,抽血血檢,你不給,你孫楊還簽字了......這個法律條文閉合圈形成了,然後建築工、護士拿到高薪,而你孫楊終於“進坑”!

你不得不佩服,原以為“臨時工”已經是非常大的被甩鍋對象,但現在發現:“建築工人”才是王者!

是否可以繼續換位思考:半夜,英武作為“建築工人”兜裡拿著僱傭費用,然後還能直接進入菲爾普斯家裡,要給菲爾普斯扎針抽血,然後抽完跟菲爾普斯說:我是建築工人,我是臨時僱用的......然後菲爾普斯是拒絕帶有血樣還是什麼?

大家是否可以照著這樣的劇情想象:第二天是否會在全世界刷屏,一箇中國建築工夜裡闖入菲爾普斯家中扎針抽血?然後國際輿論是什麼風向?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英武簡直搞國際評論也有7年時間了,遇到太多事情,尤其是輿論暴力,甚至因為某個事情發表一個評論,就會被各種舉報圍攻,甚至有很多人辱罵非常厲害!記得有一次一個人罵的太兇了,然後我還給他電話號碼,加上他的微信......突然有段時間在頭條沒有看到他在我的文章或者問答下面評論,微信聯繫後。過了兩天,直接打過電話來說:英武,哥們兒現在不搞自媒體了。我說:為什麼?他說:因為網絡環境不好......聊了十多分鐘,才知道:原來當時我評論普京的文章的時候,他們是一個受到資助的團隊,就是為美國唱讚歌的......哎,你真的會發現:這個世界,唯有自己強大了,才能夠不被輿論暴力!

那些現在各種批評孫楊的人,你們應該回頭看看2016年:美國女子4X100比賽!

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孙杨“进坑”但请不要急着谈“规则”,更应该知道谁制定规则?

孫楊不是辯手,更不是專業律師,他只是一個國際著名運動員,跟當年的劉翔一樣!劉翔、孫楊已經這樣了,希望我們能夠對:在歐美運動員重要領域取得重大成績的著名運動員,以後能夠組織出面,提供專業的國際法務保障,別人運動員不小心自己“進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