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雲龍示範區通報3起違紀違規典型案例

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陳正明 通訊員/紀宣) 因不正確履職、違反工作紀律,攸縣、雲龍示範區多名黨員幹部及街道工作人員受到處分。近日,兩地通報了這3起違紀違規典型案例。

1.攸縣網嶺鎮株形村燕子窩砂場非法開採田砂等問題

去年1月至今年4月間,燕子窩砂場在未經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非法開採田砂、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破壞。今年7月,攸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文金偉,執法監察大隊土地執法隊隊長邱建輝,網嶺國土所所長賀勇,網嶺鎮黨委委員劉國平因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國土局長周衛國、網嶺鎮黨委書記劉豐華、網嶺鎮鎮長尹朝規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株洲市童美煙花鞭炮有限公司侵佔山林地問題

今年5月,市環保督察組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的童美煙花侵佔山林地問題進行“回頭看”檢查時發現,山林地重新造林成效不明顯,此交辦件辦理部門工作不認真、不踏實,虛報瞞報整改結果。攸縣淥田鎮政府林管站站長龍珠生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問題負有直接責任。縣林業局副局長譚張陳、林業局林地股副股長周禮芳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交辦件整改工作回覆不實的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7月,譚張陳、周禮芳、龍珠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林業局局長何勇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雲龍示範區學林街道違反工作紀律典型案例

2016年,在學林街道太平橋安置房分配工作中,相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時不細緻,分房工作安排不周密,未認真檢查、未安排專人複核現場資料,導致安置戶唐桂輝戶超指標分配安置房且少計算房價,造成不良影響。今年7月20日,給予負有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學林街道勞保站站長(分管街道安置工作)、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組副組長王燕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時任學林街道安置辦主任凌立志黨內警告處分;對負直接責任的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組成員康玲、黃丹、易俊(均為聘用人員),由學林街道對三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深刻檢討,取消三人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按有關文件確定三人年度績效考核為C檔,扣發三人年度考核獎金2000元;對負有主體責任的學林街道黨工委書記、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組政委謝意新,學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組組長劉立峰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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