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日子都訂好了,請柬也發出去了,女方卻又要彩禮,不給就不接婚,這事該怎麼辦?

阿瞞現世


回答“結婚的日子都訂好了,請柬也發出去了,女方卻又要彩禮,不給就不結婚,這事該怎麼辦?”

我的意見有兩個:

第一,如果真怕兒子打光棍找不到媳婦,無論女方提出什麼條件你都得答應;

第二,如果你不怕兒子找不到媳婦打光棍,你就完全可以收回所有請柬,聲明婚姻變故,婚期擇日另行通知。

如果僅從表面現象看,女方要彩禮也屬正常,畢竟結婚彩禮的陋習還沒能消聲滅跡。

但是,這是一種不誠信的無理要求,因為,婚姻的彩禮應該在婚前加以確認,並完成所有對婚姻的未盡事宜,結婚、只是一種以喜慶的形式終結婚前兩性的戀愛過程,並通過婚禮的形式將確定兩性為合法夫妻。

既然已經確定了婚期並下了請柬,就意味著婚前的一切事宜準備就緒,等待的只是新人在眾親朋好友的祝賀面前舉行一個對婚姻承諾的儀式。

而節外生枝,足以說明女方是以彩禮的要求為要協。對於這樣不誠信的家族也沒有誠信可言,也許當你滿足她們一個要求後,她們還會有更多的要求?

為此,以本人的建議,你完全可以以對方婚前要彩禮的理由索回發出的請柬,退出婚約。

一、婚姻不僅是新人雙方樂意的事情,更需要雙方家庭的積極配合

人們都會將結婚稱為喜事,因為兩性經歷漫長的相戀過程終於走到了一起,而因兩個人的姻緣,使兩個陌生的家庭成為了“親家”。

所以,無論雙方新人或雙方家庭理應相互配合,從而使這喜慶的日子百依百順。

我的兒子結婚時,雖然女方家庭沒要彩禮,而生活在城市中的婚禮習俗根本就沒有彩禮的陋習。

但是,當我把兒子的婚期、婚禮的酒店、請柬一系列的工作準備就緒後,婚禮的前一天,兒媳婦和親家母來了脾氣。

雖然這婚前鬧事並非為了彩禮,只是想要在婚前為女兒立立威風。

我看明白了“親家母”和未來兒媳的意思。我把“親家母”和準兒媳叫到一起,我說話了:

“不知道‘親家母’和兒媳還有什麼要求,請你們說出來,我就這個條件,不藏著也不瞞著,如果我能滿足你們的要求,我一定會盡力滿足,如果實在滿足不了,對不起,別看明天是大喜日子,我可以一夜不睡要回所有請柬,等我什麼時候有能力滿足你們的要求,咱們再談婚事。”

“親家母”看我認了真屈服了,兒媳婦也道了歉?只是說:“今天心情不好,並沒別的意思。”我說:“你們今天心情不好完全可以諒解,但明天必須都要有好心情!”

“親家母”和兒媳一再保證:“請放心,明天一定會有好心情。”

第二天,兒子的婚姻中兒媳和“親家母”配合的非常默契,在歡天喜地中舉辦了兒子的婚禮。

二、竟管彩禮是陋習,但也應該要的有時機

在我的所有近親家族中沒有一家一戶索要女兒的彩禮,既使我和愛人結婚,老岳母要我彩禮也僅僅是象徵性。

我本人從來都反對彩禮,但任何人沒能力拒止每一個家庭索要彩禮。

雖然彩禮之風是舊時代的產物,但因不同地區的婚禮習俗,使彩禮成為嫁女的面子。當然也有許多貪圖財富而嫁女,無論索要彩禮的對與錯,但總應該“先講後不爭”。

問題中的婚期請柬也已經下發到親朋好友手中,其中不僅僅是要協和不誠信,而更是一種悲劣的訛詐行為。

我無權干涉提問者的決定,但是,如果問題者是我本人,我將會義無反顧的拒止婚期正常進行。

如果兒子認可女方追加彩禮的要求,雖然我不反對兒子的決定,但是,我不會付出一分錢彩禮,兒子願意由兒子自己去張羅,我只會配合婚禮的正常舉行。

真誠永恆說:人生在世重要的是誠信,人而無信無以立足。不講誠信的人們不可相處,不講誠信的婚姻也不會幸福。

做人,就要坦蕩誠信。人為本、信為根。不講誠信的人或婚姻只能害人害己。

本文原創作者為真誠永恆,如果你認同本文觀點,歡迎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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