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該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最近在網絡上看到一個問題:朱熹該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作為一個歷史愛好者,我不自覺就啞然失笑,怎麼有這麼多喜歡把別人釘上恥辱柱的人。一個民族歷史恥辱柱上釘滿了人,也不見得是什麼光彩的事吧。

朱熹該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朱熹雕像

歷史實在是太矛盾了,就拿朱老夫子來說吧,作為孔孟以後儒家最為尊奉的聖人,有資格在文廟裡啃冷豬頭的人,在傳統中國,這可是牛的不得了的待遇。可是偏偏有那麼多緋聞,又是勾搭尼姑做小妾,又是兒子死後趴灰讓兒媳婦懷孕的。這些野路子的傳說,朱聖人活著就已經有了,他沒有承認,當然也沒有否認。野史上提到皇帝問這事兒的時候他的反應,用了八個字:“面有慚色,無所對應”,我們後人姑且選擇不信吧。畢竟在人家下三路上做文章,不僅無恥,而且無聊。

跟一般人的想象不同,作為讀書人,溫良恭儉讓的聖人之道朱熹是看不上眼的,他有著心狠手辣的一面,他最推崇的是孔子誅殺少正卯的殺伐決斷。朱熹做潭州知州的時候,有天他突然接到一封來自京師的密信,原來是好友趙汝愚告訴他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已立嘉王為今上,當首以經筵召公。”意即光宗皇帝已經將皇位禪讓給兒子嘉王,新天子馬上就要召您入京擔任御前講席,您老人家時來運轉了。

朱熹當然知道這對自己意味著什麼,但他馬上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他把密信藏入袖中,對身邊人絕口不提,以最快的速度拉出監獄裡的囚犯,迫不及待的下令全部處理。死刑剛執行完畢,新皇登基大赦天下的詔書就送到了,然並卵,人已經處理掉,無人可赦了。可能朱熹怕這些囚犯出獄後再對社會造成危害,所以搶先下手,讓他們罪有應得,後世曾國藩殺人如麻的時候,胡林翼安慰他說“用霹靂手段,顯菩薩心腸”也是這個意思,似乎沒什麼好指責的。

朱熹該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朱熹家訓

但是,另一件事兒可就賴不掉了。宋朝法律規定官員不得狎妓,台州太守唐才常請客吃飯的時候請了營妓嚴蕊來助興,倆人喝了杯酒,和了幾首詞。結果,道學先生朱熹抓住不放,把嚴蕊抓起來打個半死,非要人家承認跟太守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沒成想,嚴小姐女中丈夫,抵死不認。這下婁子捅大了,嚴小姐雖是個青樓女子,但會寫詩,能做畫,官口相傳,就成了名滿天下的才女,文藝青年心目中的女神。

於是朱熹成了眾矢之的,朝野上下物議洶洶,紛紛要求朱熹給個說法。看到不好收場了,輿論壓力下,皇帝派出岳飛的兒子嶽霖為欽差重審此案,最後嚴蕊無罪開釋,唐才常官復原職,朱熹落的個灰頭土臉,道學先生帽子搖搖欲墜。這件事後來被元朝人編成了曲子《誤風塵》,朱熹惡意誣人的罪名算是穩穩坐實了。

在人們的理想中,聖人的人設就該是個沒滋沒味的木頭人偶,可以像孔子一樣顏值低,也可以像顏回一樣窮困潦倒,但是一定不能跟女人有緋聞。《論語》裡有一篇“子見南子”,孔聖人周遊到了衛國,會見衛靈公夫人南子,這個女人“美而妖”,是當時知名的狐狸精。會見時中間隔著簾子,孔聖人只是聽見了聲音沒看到真容。這就引起了弟子們的強烈不滿,子路作為資深弟子,首先出來發難質問孔子,逼得孔老師連連對天發誓“天厭之,天厭之”。

朱熹該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

朱熹題寫的“孝”字

朱熹做為孔孟傳人,按道理他是不能有緋聞的,聖人的死穴,就是說他跟某個女人有不清不楚的關係。朱熹把“存天理,滅人慾”當做理學的終極目標,他並不反對人生而為人的正常需求,而是尊重它。他說,正常飲食,是天理,非要山珍海味,就是人慾。正常夫妻關係,是天理,非要三妻四妾,就是人慾。朱熹要滅的是貪婪的私慾,正常“食色性也”他是不反對的,在他這裡,道德還沒有絕對化。

朱熹是有很多莫須有的緋聞,但這並不影響他成為聖人,聖人不是供臺上的泥塑土偶。很多時候,人們都會一廂情願把某人想象成自己理想中偶像,完美無缺,天衣無縫,等到突然有一天,發現其實偶像跟我們一樣,也要吃喝拉撒睡,也有很多低級趣味的時候,精神世界就坍塌了。朱熹就是這樣一個存在於想象中的偶像,他有不清不楚的緋聞和汙點,似乎私德有虧,但這都不是重點,朱熹真正影響後世的,是他對理學開創性的繼承發展,編撰《四書》,把儒家理論系統化。到了朱熹這裡,儒學才真正的有了生命和影響力,後世每一箇中國人,不管願意不願意,或多或少的都受到了朱熹的影響,這才是他成為聖人的原因。以影響力論,朱熹是不該被釘在恥辱柱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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