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為什麼體育界和醫護界的知名人士幾乎都沒出來說話?

邪惡女女-LL


我們普通人,在發表支持或反對孫楊的意見時,都不會濺一點點小浪花,可以不用怎麼過腦子就下結論,也可以帶著情緒。

但是,知名人士不可能這樣做。為什麼在孫楊事件不發聲,我覺得可能有這樣一些原因:

1.需要對整個事件做完整的瞭解和認真解讀,律師如果想研究國際仲裁,可以把這個作為案例,只是為了發聲去研究,多數人可能不願意。

2.這次事件確實有幾個地方難以處理:

1)孫楊當晚請示過領導,你說是按領導意見辦還是聽檢查人員的?體制內的人比我們理解更深刻。

2)三位檢查人員與孫楊當晚簽訂了終止檢查的協議,這本來對孫楊是非常有利的證據,可是仲裁庭對檢查人員的行為予以了辯解和袒護,這個怎麼辦?

3)仲裁結果產生巨大分歧,支持和反對的聲音都比較強烈,這也反映了仲裁自身是有瑕疵或問題的,無法服眾。據我觀察,反對孫楊的居多,那麼,誰如果要支持孫楊,那要冒巨大風險的;而反對孫楊的話,仲裁也確實有一些問題啊,別忘了,國際泳聯之前的判決是支持孫楊的。


生死與共ld


說大家不屑一顧可能有人不信,其實大家真的是懶得去說,這麼低級的錯誤再拿來說說說的,好像顯得自己智商都會被拉低了一般,其實有一個詞語特別適合孫楊——巨嬰!

其他的不說,孫楊今年二十九,禁賽裁決出來後,先不說孫楊的表現,說說她的母親,銷聲匿跡很久的一個人物,本來在他母親銷聲匿跡之初還想著,這傢伙終於不用到哪都叼著個奶嘴了。

畢竟他的母親在他跟前起到的負面作用遠大於正面,因為她讓其他人覺得孫楊就是個巨嬰,二十好幾的人,完全沒有獨立的思想和人格,沒有處理問題的基本能力,更不要說出名以後各項繁雜事務的應對。

回望孫楊這個人可以發現他犯的錯誤或者他的言論、行為都很幼稚低級,都很讓人匪夷所思,其實看看他的母親,答案就一目瞭然了,赤裸裸的巨嬰,空有一副成熟的皮囊,而沒有成年人的心智。

出了事不是自己獨立的去處理,而是靠他的母親在前面替他擋刀,多麼可悲,二十九歲的男人,正是而立之年幹事業的年齡,卻事事要靠自己的母親迴旋——赤裸裸的幼稚。

一個母親養出來這樣一個永遠不會斷奶的巨嬰,到底該欣喜還是該思考自己的教育方式,成也孫楊的母親,拜也孫楊的母親,母愛如山,但溺愛卻害人坑人坑己。

孫楊無法獨立面對外界的置疑又極力想要向世人證明自己多麼委屈,一個內心強大人格獨立的人從來不屑於證明自己,這一點可以看看已故的籃球巨星科比,他讓自己的母親出來扛過事嗎?

你可以倔強但不可以無禮,你可以固執但不可以漠視規則,不是大家要拋棄你,是從一開始你就不是大家心中的楷模,你太幼稚,根本不值得引起大家的過多關注,冠軍怎麼了,又不等於良好的品德,獨立的人格!


歷史三日談


不要噴了,人無完人,拿獎的時候奏國歌升國旗,那當初為什麼要升國旗奏國歌,有難的時候有責代表自己,有難自己扛,有苦自己擋,牆倒眾人推,這就是牆頭草吧,風大順風,雨大順雨,什麼叫勇流急退,孫楊就沒學會,不值啊,看樣子是有成就有成績的運動員該醒醒了,真的驚醒夢中人,不管怎樣,孫楊的實力和成績,還是挺孫楊,昨天走過了,明天好好走下去,做自己就好


溫馨84685


孫楊是我國百年一遇的游泳奇才,多次在國際賽場披金掛銀,為祖國贏得榮譽,他是一名優秀的運動員,孫楊的功績我們必須承認,也永遠記住心裡。但是一個功臣不等於做什麼事情都是對的,在“暴力抗檢”這件事上,孫楊及其團隊的表現,非常業餘。

作為一名身經百戰的運動員,應該接受這樣的藥檢,不止幾十次了吧,但是孫楊團隊卻依然不瞭解國際反興奮劑機構飛行檢查的基本含義以及基本規則。雖然國際泳聯對其從輕發落,但是國際反興奮劑機構卻將其告到國際體育法庭,在國際體育法庭,孫楊及其團隊,依然蠻橫,且所問非所答,顯得十分業餘,最終導致國際體育法庭從嚴處理,給予最高懲罰8年禁賽。

雖然孫楊博得了眾多人的同情和支持,但是主流媒體和孫楊的隊友等體育界人士很少有人站出來公開支持他,當然也聽不到來自醫護界的支持聲音,為什麼會造成這種狀況呢?

隨著孫楊聽證會視頻在網上的流露,很多細節和內容大家都逐漸瞭解,孫楊及其團隊在聽證會上的表現的確非常幼稚,你以為是在國內嗎?憑著運動員成績好,能奪得奧運金牌,領導和隊友等就會遷就你,忍讓你嗎?不客氣的說,孫楊現在成為孤家寡人,全是平時積累的結果。

當然我始終認為孫楊是個好孩子,但是玉不琢不成器,雖然孫楊在游泳上天賦異稟,無人能敵,是泳池裡的強者,但是在生活中,他可是出了名的“媽寶”,一個28歲的“巨嬰”。很多事情他是做不了主的,完全被其母親所操控,可以說孫楊今天的結果,孫楊母親,負有一定的責任,


一鑑評球


某人在高考的時候看到了兩位監考員,一位是老師,一位普通工作人員。某人對此提出質疑:沒有教師證怎麼能監考我呢?萬一你誣陷我作弊呢?調換我的考卷呢?於是爭執,最後某人撕掉了自己的考卷。某人去申訴,你們的制度不嚴謹,怎麼能讓沒證的工作人員來監考和運送我的考卷呢?我媽說了你們就是不想我考第一想誣陷我作弊。考試委員會說你可以考完交卷然後再申訴,我們是允許有證的老師和工作人員一起監考和收卷的,以前你也是這麼考的,但是你現在撕毀考卷是挑戰制度,同時你媽還去騷擾工作人員了。為了告訴你我們沒有想誣陷你,你以前考過的成績都算數。然後剝奪8年的考試資格。


rockpeng




最近央視媒體對孫揚做出了點評“無知!無視!”列出了五條導致目前情況的主要原因,前幾天人民日報也發表了相關的文章,我覺得這是最近一段時間最權威的解讀,孫揚事件紛紛揚揚的背後是對規則的錯誤解讀和理解。



第一,孫揚沒有積極配合,而是提出各種理由挑戰規則。

第二,應當主動承認錯誤,但他卻選擇律師對簿公堂。

第三,沒有請求第二次檢查。

第四,孫揚質疑檢查程序,這個程序所有運動員都一樣。

第五,孫揚將問題放大到中國運動員層面上,轉移公眾視線,說白了讓不明真相的人盲目附和。

孫揚為國爭光這個榮譽不能抹殺,但央視媒體《監察日報》一針見血的指出問題點,實際上孫揚錯過了幾次翻案的機會只不過並沒有把握住,也就是用個人能力去對抗規則吃虧的肯定是個人。



這樣的事實肯定體育界和醫護界都清楚,所以他們不可能出來站隊,要麼得罪孫揚要麼和孫揚一樣成為“無知!無視!”規則的推動者,想想誰能夠站出來?


醉眼觀球


木已成舟,無論怎麼力挺也改變不了結果,目前輿論兩邊倒,不站隊不發聲沒有錯!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有明文規定,三人中只要主檢查官有資質即可,外加一個護士和一個有身份證的人員完成飛行檢查就合法,而孫楊方因為一時衝動或者是所謂的“被陷害”導致踩雷,已經構成“暴力抗檢”,該說的其實孫楊在仲裁法庭已經都說了,但改變不了這個事實,體育界與醫護界甚至法律界說破天也無濟於事!



這次被禁賽8年主要就是針對“抗檢”,如果非要搞陰謀論,用一些猜測或者諷刺的口吻質疑孫楊以前獲得的成績,那都是吃血饅頭長大的,我們可以合理批評孫楊“抗檢”的行為,也可以不支持他,但沒必要落井下石不是嗎?


‣不站隊是對的,尤其是相關有影響力的知名人士,一開始支持孫楊,是因為很多人都不清楚形成抗檢的條件,可能是我們自己的標準不一樣吧,但現在不同了,事情還是要孫楊自己和他的團隊去解決,希望接下來的上訴能出現轉機吧!


以上是我的看法,歡迎在評論區各抒己見!


小偉聊體育


孫楊事件之後,輿論一般是兩個風向:1,歐洲列強亡我中國之心不死,這是對我們國家和個人的侮辱;2,孫楊這事做的確實不對,不值得人同情。

隨著事情的進一步進展,大家比較傾向於後者。至於為什麼沒人幫他說話,我想主要是有2個原因:


1,孫楊這事不佔理,他這是對規則的踐踏和無視。

檢測官是帶著授權證書來的,這個工作流程和方式在國內外都是一樣的,從孫楊隊友到孫楊,所有的運動員都是走的一樣的流程,孫楊之前進行上百次次檢測都沒有提出任何疑異,單單隻有這一次,孫楊在如同往常一樣配合完成採血後,因為隊醫的趕到,對尿檢官的身份以及採血官異地採血提出質疑。

提出質疑還不算,還在主檢測官在孫楊質疑後打電話與總部溝通過程中強行破壞了裝血樣的容器,並且扣下了血樣不讓帶走。

孫楊質疑尿檢官是建築工人,沒有資質。其實他的工作職責僅僅是在運動員身邊待著,監督運動員自己完成將尿撒出來並正確盛放在採集容器中,不需要接觸運動員或是採集容器,這個過程,既不需要去檢測尿液成分,也不需要直接接觸運動員採集尿液,的確不需要什麼資質。

請注意,檢測團隊是帶著授權書來的,如果你有異議,完全可以正常配合檢測後投訴,直接砸血樣抗拒尿檢,是不是太過激了呢?

所以,於情於理,孫楊都是對泳聯規則的藐視。

在法庭上,孫楊無視正在翻譯的小姐姐,直接向觀眾席揮揮手,讓另一位翻譯過來,而沒有提前跟法庭的各位法官和檢察官溝通,這是對法庭的無視。



如果別人為孫楊說話,那麼就相當於是自己站錯隊,被人圍攻,我相信,沒人會願意這麼做。

2,孫楊平時得罪的人不少,現在自然沒人幫他說話。


孫楊恃才傲物,得罪的人太多,而且他所從事的主要是個人項目,他周圍的外人沾光分潤的機會本來就不多,久而久之,自然就沒多少人願意幫他說話了。

2018年亞運會時,安踏贊助了中國游泳隊,而另外一個品牌則贊助了孫楊本人。按照規則,孫楊當時本該穿國家隊的贊助商也就是安踏的領獎服去領獎,但他出於個人利益考慮,故意違反規則,強行穿了他的個人贊助商的品牌的衣服登臺領獎出鏡。


想一想,如果這麼對待贊助商,那以後誰還敢贊助?安踏有可能不再續簽合同,別的品牌來當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時,也會再三考慮。

如果贊助商對中國游泳隊的贊助金額減少,孫楊不會吃虧,反正他的個人贊助商會彌補他,但游泳隊裡別的運動員呢?中國游泳隊找贊助商,拿到的贊助費,可以給大家改善飲食、供給生活費、維持訓練條件,然後再發點獎金的。但是如果沒了贊助商,孫楊沒事,隊友們怎麼辦?

也就是說,孫楊在需要輿論支持的時候,說不尊重他就是不尊重中國,那他又何曾尊重過自己的國家和隊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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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薇安。創業公司CEO,前世界500強高管,資深教育專家,演講成交教練,暢銷書《迭代》作者。只寫接地氣的成長乾貨,一起勇猛精進,一起活到淋漓,歡迎關注@薇安說 。

薇安說


我想說的是你叫孫楊,不叫張揚。為人要低調才是最好的炫耀。作為一個游泳健將來講,孫楊確實是沒得挑,而且是實力優秀,技術水平一流,確實是中國的驕傲。但是面對著仲裁的結果,背景賽八年確實是讓人為孫楊惋惜,孫楊自己作為一個熱愛游泳運動的人,這就等於是給他判了無期徒刑了。所以我說面對著這樣的結果,我還是認為有理智的去辯解更好一些。如果事實已經擺在那裡,任何一個行家裡手都能看明白是孫楊的錯了,那麼在辯解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伊春美食美客


筆者認為孫楊這個事件,如果無休止地鬧下去,只會曝光越來越多不可言說的“內幕”,而且這些真相對於孫楊完全沒有任何利處。為什麼這麼說呢?

道理非常簡單,錯就是錯,沒必要將自己的過錯推脫給他人。正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孫楊沒有犯錯的話,會招來這種嚴重的處罰?

既然錯了,也就沒必要再一錯再錯。

對於這樣的事件,只要稍加分析,也大概能懂得十之八九。這也是為什麼體育界和醫護界的知名人士都很少出來替孫楊說話伸冤。

孫楊雖然取得過不少榮譽,但也無需凌駕於規則之上。

從事件本身來看,這個過程並無多大問題,關鍵在於孫楊無視規則,實施抗檢行為。作為知名運動員,這樣的事也是屢見不鮮了,為什麼這次非得這麼幹呢?難道就因為之前有過不愉快,從而遷怒於他人?

例檢對於任何運動員都是公平的,只要在規則範圍內,就必須遵守,而不是採取抗拒的行為。如果孫楊按照規定去配合例檢,壓根就不可能會招來懲罰。

吃瓜群眾們支持孫楊沒錯,但也必須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而不是盲目支持。錯就要認,有理也需力爭。

只是隨著事件的深入發展,孫楊到底有沒有錯,這個問題越來越清晰了。

所謂的知名人士們還不懂得其中的利害關係嘛?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既然是錯的,那肯定不會主動站出來說話聲援,免得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規則就是規則,任何人也不可能凌駕於規則之上。哪怕是再知名的人士又能如何?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孫楊無視規則的行為,確實不可取。從事件的發展過程到聽證會,真的是漏洞百出,孫楊及其團隊方面,並非完全沒有過錯。

國際泳聯或許可以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但對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來說,規則才是王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孫楊也不會例外。當然,對於其他人,更加不可能以法律來開玩笑。既然違反了相關條例,就得遭受相應的懲罰,否則制定規則還有什麼意義?

體育和醫護界的知名人士們不會如此無知,為孫楊的錯誤去聲援。作為吃瓜群眾,也必須分清利弊。如果孫楊是正確的,那就據理力爭,大膽地去聲援。錯了,咱改,不能繼續以無知和無視的態度去挑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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