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政府通告 擅自探訪居家隔離觀察人員被立案調查


疫情防控 以案釋法|無視政府通告 擅自探訪居家隔離觀察人員被立案調查

案情簡介

近日,海東市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縣公安局先後下發《關於全面加強社會面防控的通告》,對外省返鄉人員隔離和縣內車輛、人員流通、管控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明令禁止人員不得聚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並在各鄉鎮、村社、小區主要路口設置檢查點,全面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但就在這全民抗“疫”的緊要關頭,竟有人無視疫情、無視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擅自探訪居家隔離觀察人員,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2月9日19時30分許,白莊鎮民主村村民何某某等一家7人(含幼兒兩人)避開村口防疫工作檢查組,擅自到清水鄉大寺古村探望居家隔離觀察的親戚馬某某,被大寺古村防疫檢查組查獲後移交公安機關。目前,循化縣公安局對涉案何某某等5人已立案調查。

行為定性

何某某等5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的行為。

法律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律師提醒

全國抗疫防控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中,遏制疫情的擴散,需要全民的理解、支持、配合,方能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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