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整個2月份沒有上班,大家說單位該不該給你發工資呢?

穿短袖的大哥


我們2月10號復工,但是因為交通管制,自己沒有去上班,公司讓我安心在家,2月17號發工資時我依然在家,發了2月份全月工資,我個人覺得這樣的公司應該很不錯了


憑欄笑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如果整個2月份一天班都沒有上的話,我覺得單位就不要給我開工資了,雖然是因為新冠狀病毒的原因,沒有去上班,但是我沒有付出勞動我還是不好意思去收這份工資的,如果單位非要給的話我希望只給我把社會保險給我交上就行,疫情期間每個人都有付出,不能光讓單位付出,所以單位給的工資我不能要,以上只是我的一些見解,謝謝


城市裡的農村人小王


很高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今年整個2月份沒有上班,單位應不應該發工資,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從法律上進行分析。如果單純考慮法律上的規定的話,如果員工和用人單位簽訂了用人合同,那麼用人單位一般情況下是應該按照法律規定付給員工工資的,這也可以說是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也是員工的法律權利。但是今年出現這麼大的疫情,政府也會出臺相應的政策,在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儘量考慮到疫情的現實情況,讓企業能夠少受損失。

第二,從人情上進行分析。如果從人情上進行分析的話,大家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作為一個企業主作為一個老闆,本來2月份經營就比較慘淡,如果還要給員工足額髮放工資,是不是有一些不講人情,而且對於一些實力不太強的企業來講,可能也沒有雄厚的資金作為保障來付給員工這些工資。所以說如果我們是員工的話,是不是也應該換位思考一下,考慮一下老闆的困難和難處,體諒一下企業經營的困難,不要過於糾結這一個月的工資。因為這對於你可能只是一個月的工資,但是對於一個企業,可能就會關乎到他的生死。

第三,從長遠上進行分析。大家都知道,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經濟發展面臨了很大的困難,很多企業也遭受著非常大的損失。如果我們只顧眼前,只考慮員工個人利益的話,那麼毫無疑問應該讓企業發放2月份的工資。但是如果一些企業因為資金困難,發放了工資導致企業破產的話,是不是就會造成員工的失業呢?那這就不是在維護員工的權益,反而是在損害員工更大的權益。所以如果從長遠上進行分析,企業和員工都是命運共同體,共同肩負著把企業一起往前推進的責任,如果員工沒有站到這個高度去考慮問題,而是隻顧個人利益,非要馬上結清2月份工資的話,最後可能造成的是兩敗俱傷的結果。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職場報道


今年受疫情的影響,很多單位整個2月份幾乎沒有開工上班,那2月份的工資到底應不應該發呢?我這裡其實有兩種觀點:

  1. 對於簽訂了固定勞動合同的,比如寫明瞭一年發12個月薪水,那企業一般都會正常發放的,不過在發放薪水的同時,企業也會盡量早的安排大家復工,以免對公司造成大的經濟損失。有的單位可能是底薪加績效提成的方式,疫情期間績效不好的話,可能就會只發一個基本工資了。

  2. 對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能企業就不會發放薪水了。站在企業的角度,因為員工沒有給企業幹活,企業不發薪水也是情理之中。這在一般的工廠、工地上班的朋友來說,應該是比較普遍存在的現象,不過換個角度,雖然沒有薪水,但是自己也享受了清閒呀。天災無情人有情,讓我們相互理解,共度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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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鵬的生活趣事


經過此次疫情,全國大多數公司已經停工一個多月,很多小公司都面臨生死存亡的境況。而前幾天網上也有好幾家中大型的企業也面臨倒閉的新聞。因此不是公司會不會給你發二月份的工資,而是老闆還有沒有錢給你發二月份分的工資。

我也是一名員工,我特別能理解單位面臨的困難,和老闆的處境。公司業務停頓沒有收入,想撐下去你就要去考慮員工的生存及去留問題。不發工資可能留不住人,工資發50%或30%也不一定全能留住人,正常發工資導致坐吃山空怎麼辦?而且疫情現在還沒有完全控制,什麼時候能夠恢復正常的生產也不得而知。就算老闆想給你發全工資,他能撐幾個月這都是個問題。

我對我們單位還是很有感情的,特別是對我們的領導。1月份雖然有幾天是疫情期停工,但我們的工資全發一分不少。二月份是完全停工在家沒有上班,我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公司一分錢不給我發,我也覺得很正常我能夠接受。因為自己也沒有付出,別人憑什麼給你薪酬,況且現在的疫情屬天災是不可抗拒的,公司沒有收入拿什麼給你發,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就能理解老闆了。

可能會有些人想不通,不給我發工資老子就不幹了。但冷靜的想一想,目前就算你辭職了,你也找不到其他的工作,因為這時候還未解除疫情開工,幾乎所有的公司面臨的都是裁員,面臨的都是生死存亡。

最後我想說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我們此時要與公司共進退,共渡難關。只要公司能夠存活下去,至少我們的工作不會丟,一時的困難換來是未來更好的發展。此乃明智之舉。



沙灘曬暖


該發,但是也就是發個基本的崗位工資。

首先,突如其來的疫情從1月底迅速蔓延全國,國家既定法定帶薪假日只是7天,在這7天裡2月份也只佔到2天。致使漫長的2月份大多企業處於停工停產狀態。許多小企業處於發展起步階段,本身就經濟困難。突入其來的疫情更是雪上加霜。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小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有的甚至宣佈破產。企業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之一,從國家法定層面上來說,國家沒有明確說明延期開工企業必須承擔員工的所有工資。

其次,在漫長的延遲開工狀態下,企業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發放基本崗位工資是應該的。作為企業員工,也沒有誰願意休息一整個漫長的2月份假期。他們同樣還是公司的在職員工,也是疫情的受害者。企業有義務為他們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發放基本的崗位工資,以維持正常的僱傭關係。

再次,作為企業員工應該從自身行為去換位思考,面特殊時期的窘況是每個人所不願意看到的。要使的公司和個人職業長遠發展,就應該多理解支持公司,即使不發也算是正常狀態。企業要發展需要每個在職員工的齊心協力,從這個層面上應該多予以理解與支持。

總之,困難是暫時的,一切都會過去。2月份工資發與不發全在公司運營狀況。我個人觀點是應該發放基本崗位工資。


百福生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對於整個二月沒上班的我們來說,二月份有工資嗎,答案是有有有有的,按照現在的標準來說,一年是365天,除去104個雙休日,再除去12的法定節假日除於12個月就是一個月要上20.83天的正班,當然,大部分企業都是21天的正班來算的,也就是說在疫情時期公司會支付我們底薪的百分之八十的工資,同時也會發放一月份的工資。目前國家也出臺了很多政策,像推遲交社保金、免去一部分的房租,稅收等。如果真出現沒有發放工資的,這屬於違法行為,可以撥打12333到人力資源管理和社保保障局進行電話諮詢和投訴,然後到當地申請勞動仲裁,期間的一切費用都是由公司承擔,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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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日記


企業延遲復工,職工未提供勞動,工資怎麼算?

延遲復工期間,自2月3日開始計算,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非自然月、周),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企業安排工作,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延遲復工期間,遠程辦公或強行開工的職工,工資怎麼算?

▲延長的春節假期(1月31日至2月2日)屬於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安排職工通過遠程通信等手段在家辦公,視為正常提供勞動,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列入延遲復工範圍的企業,在延遲復工期間強行開工的違法行為,應當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但此期間,職工按照企業安排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因疫情防控需要,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有什麼規定?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職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 36小時的限制。


納字武春


我本人觀點,開年整個2月份工資.發不發由中小企業老闆說了說,在特殊疫情期間,中小企業老闆響應國家號召,推遲上班時間,企業沒有開工,,企業老闆沒有收入,企業老闆還要交各種租全和費用,企業老闆不給員工的工資曇員工2月傷沒有上班,國家沒有強令企業老闆發2月工資,企業老闆不發2月份工資有他的道理,.企業老闆發2月份工資給員工有他的道理,企業老闆重視員工福利,防止員工跳槽。企業老闆招工也並不客易的,企業老闆發不發2月份員工工資,發有老闆道理,不發也有老闆的道理,總之開年整個2月份沒有上班,發不發2月份工資由企業老闆說了算。


出名靠吹\n


發不發工資取決於你公司老闆的態度。


有三用情況:
一、企業效益還不錯,老闆也不錯,當然給你發了。
二、企業效益不好,採取了降薪方案支付工資。
三、不知福一分錢工資。
不發工資是違法行為,工資怎麼發,國家級各省市也出臺了相關的文件,你可以到你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請看視頻。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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