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突然解除聘用,在遵義一家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突然通知解除聘用,怎麼辦?

用戶9797000825060


如單位是企業的話,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以勞動者不願意訂合同為例,區別情況:

1.如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單位通知勞動者訂立合同而勞動者不願意訂的,單位可終止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如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內,單位通知勞動者訂立合同而勞動者不願意訂的,單位可終止勞動關係,但應支付經濟補償。

3.如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單位通知勞動者訂合同而勞動者不願意訂的,如何處理勞動關係,法律沒有規定。(也可理解單位任何的解除理由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大言君聊勞動法


用人單位用工,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中途通知勞動者(未籤勞動合同沒建立勞動關係不叫解聘)退出,這個問題要分別處理。為什麼?

一、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這本身就涉嫌違法違規,依照勞動法規等規定,應由當地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二、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勞動,用工單位既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又隨意讓其進退,這不有損勞動者的規矩和尊嚴,當做菜園門進出。

三、鑑於上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遇到這類案例的話。

(一)、用人單位不依法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事實成立的話,勞動者有權可申請要求當地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二)、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處罰後,再根據用人單位用工,未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構成事實,分門別類登記造冊,由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實際勞動工齡,依勞動法規規定,增發(當地平均工資)工資補償金。

以上綜述,是解決用人單位末依法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隨意讓勞動者進出,對勞動者的勞動付出之苦而得不到應有合理勞動利益報酬,個人之見解,僅供參考。


13037813


這個籤與不籤不會對你造成任何損失,如果事實確實存在,該企業反而會加大對你的賠償!

1、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入職申請表、工號牌、打卡記錄、工作報表、工作群這些資料,儘可能多收集證明你確實是在公司上班的事實,有必要時同事之間可以證明;

2、如果單位協調不成或者對結果你不滿意,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一般事實存在,一告一個準。這方面勞動部門還是會為你做主的。

3、最後結果:用人單位會賠償你工資差額的2倍工資,另外補足你的其他福利,包括保險等等這些。


川哥說事兒1


首先,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在先。

其次,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或者勞動者沒有過錯,直接辭退,也是不合法的。


建議你這段時間正常上下班,然後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但首先你要先證明你與該用人單位之間是存在勞動關係的,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建議你收集一些證據,例如考勤記錄、工資條、相關的工作文件等等,這些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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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君法律諮詢


全部都是在放屁。遵義市勞動監察部門,從來不保護勞動者。


觀滄海6308


各位,我請問一下,我們在一家足療會所上班,我們幾個是廚房煮飯,有幾個是保潔員,該所在2O19年4月7號晚不知道為什麼老扳,經理,主管全都被抓了,也經兩個多月了沒有一點消息,我們的工資是4月十號發,至今我們的工資一分也沒得到,我們都是靠打工為生活,我們現在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們怎樣去要回我們的工資呢?還能要得回來嗎?


蔣連會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勞動監察大隊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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