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中法醫宋慈為什麼被譽為法醫鼻祖,到底有多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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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寫下了中國第一部也是世界第一部的刑事鑑定專著《洗冤集錄》


今天就用五分鐘時間快讀一下這本書。

翻開這本書,第一階段講的不是什麼具體的驗屍技巧,而是工作原則,職業道德。

這裡強調了很多東西,反推一下,我們就知道古代的公務員們工作態度相當不認真啊,尤其是對驗屍這種又髒又累還不吉利的活,往往是推託、馬虎、應付。比如不按規定時間到場,藉口太遠不是自己管轄範圍,隨隨便便看兩眼就算數,或者又收人家紅包亂驗。像水滸傳裡的仵作何九叔收了西門慶的錢,不敢當場揭發,好在還藏了兩根骨頭等武松回來算帳。

宋慈又規定了不能安排跟案件有關的人去驗屍,以免徇私枉法等等。

可以說,一切工作的基礎就是態度,然後才是技術。

態度端正之後怎麼驗屍呢,宋慈通過他本人的實踐以及翻看各類醫學書總結了很多經驗。

一一羅列就太沒意思了,我們這裡舉一些例子,也未必全是這本洗冤集錄裡的。

1.燒豬查案

說話在浙江的句章縣曾經發生一起火災。有一戶人家起火,丈夫被燒死。縣裡的官員到了之後,發現妻子已經哭完了,十分的傷心。但是縣令張舉看了看屍體,下令把妻子抓起來。表示妻子有重大嫌疑。

為什麼抓妻子呢?消息傳來,鄉親們都不幹了,人家剛死了老公,你又要把人家抓起來,不是想敲槓槓吧。

看來,吃瓜群眾很不容易對付啊。這個縣令決定給大家做一個生動的試驗。

他叫人拿來兩頭豬,一頭先殺死,另一頭捆好四腳,一起扔到一個著火的柴堆裡。等火熄滅之後,把這兩頭豬抬出來看。先殺死的豬跟活著扔進去的二師兄有明顯的差別。先殺死的豬口腔裡很乾淨,而活活燒死的二師兄嘴裡滿是火灰。

而死者正好口腔裡有很多火灰。

縣令閃亮解說:如果是活人被燒死,一定在火中掙扎,口中要吸進火灰,而你老公口中那麼幹淨,說明他是先被殺死,然後才扔到屋裡縱火。所以……


你就是兇手!

妻子全身癱軟,臉色死白,立馬招供了一切。

此外應該有吃瓜群眾五百下掌聲鼓勵!

2.

有一天,在某處路邊發現了一具屍體。經檢驗,屍體為鐮刀所殺。初步檢查,以為是某強盜激情殺人。應該是偶犯,因為職業強盜必不至於使用鐮刀這種沒節操的殺人工具。

但再仔細觀察,發現死者的包裹都在。

如果是偶爾犯案,一定會一骨腦把所有的東西都捲走。所以,這極可能不是劫財。再仔細觀察死者相貌,顏值處於社會平均水平以下,顯然情殺的可能性也很低。

於是,只有仇殺了。

驗屍官把死者的妻子叫過來詢問,得知最近有一個人前來借錢,沒有借到,罵罵咧咧走了。

冤家找到了,怎麼破案呢?按現在的流程當然是衝到這個嫌疑犯家裡,搜到鐮刀,然後看鐮刀上面有沒有血跡,如果被洗過,則可以用熒光燈去驗,一般來說,在刀柄不易洗到的地方會有一些殘留。然後再提取血跡跟死者DNA對比,通常就可以定罪了。

可是,古代是沒有DNA這個技術的,只有滴血認親這種不靠譜的東西,怎麼辦?

就要把蒐證跟心理壓力相結合。

驗屍官把嫌疑犯家附近所有的人都叫過來,把他們家的鐮刀也搜出來,放到地上,發現有一把上面蒼蠅在飛。

驗屍官問這是誰的?

有人站出來認領,果然是嫌疑犯的。

顯然,蒼蠅充當了DNA或者驗血燈的作用。而且這種技術具備一種技術碾壓感,讀書不多,不懂城裡套路的農民兇手往往被驚得大腦回路阻塞,然後當場認罪。

這個嫌疑人在這種高技術手段下就叩頭認罪了。

3.

蒼蠅是屍驗官最好的助手,還有蛆蟲,根據屍體蛆蟲的大小就可以推斷出死者大概的死亡時間。

這裡再講一個有關蒼蠅的故事。

明朝有一個按察使叫周新,人稱冷麵寒鐵,也是神探一類的人物,他也曾經利用蒼蠅來破案 。

有一天,他出去辦事,有一群蒼蠅飛到馬頭。周新一看,立刻來了精神,因為這不是普通的蒼蠅,而是一種特別的屍蠅,綠頭紅晴。有這種蒼蠅出現的地方,必定會有屍體。

於是,周新就跟著這些蒼蠅,俗語說無頭蒼蠅,說蒼蠅亂飛,其實是不對的,人家的飛行軌跡豈是你們這些簡單的人類能夠理解的。

這些蒼蠅將周新帶來一處荒野,停在一個土堆之上。周新讓手下開挖,果然挖出了可以上交給國家的東西:一具屍體。

這具屍體已經高度腐爛。根本無法辨別身份,通過仔細搜索屍體身邊的東西,終於發現了一個小木印章。

這是什麼呢?又怎麼通過這個單子去破案呢?

回來之後,周新下令,老爺我要做新衣服,你們幫我到集市上買布去。

天大地大老爺最大,說買就買唄,手下人就上街去買了,可是買了很多回,周老爺都說不好,要重新去買。官老爺就是難服侍。最終,買了一大堆布回來,周老爺仔細看了看,指指其中一匹布:你們快去,把賣這布的人給我抓起來,他們就是兇手。

為什麼這樣說呢?

原來現場找到的木印就是一種布匹商人使用的印章,用來蓋來布上,相當於早期的商標,而這起案件,就是一夥強盜殺人劫貨。

搶到布匹之後,他們必然會出售,只要找到相關的布匹,自然就找到了兇手。

歷害了我的哥,原來破案就是這麼簡單!

4.

前面都是講觀察細節來破案,下面再講一個利用犯案者心理來破案的事情。

在五代十國時期,有一個叫慕容彥超的人,這個人是個節度使,很聰明,而且很貪財,自己當官還搞了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當鋪。本以為是一本萬利的生意,沒想到有人太歲頭上動土。一個人拿了假銀子,當走了十萬錢。

這真特麼不拿節度使當領導啊。看來請的當鋪典手是個生瓜子了,不是老司機,假錢都看不出來。這個案子顯然也不好破,人家拿了錢就走了啊。

慕容彥超想了一下,下令,放出一個榜文,表示當鋪最近失盜,抵押物都被偷了,請大家多多幫忙 ,留心社會上的可疑人物,幫助官府抓住盜賊。

很快,就有人找上門了,可不是舉報立功的,而是要求贖銀子的。

正是當日用假銀子當走真錢的那位爺。

當場活捉!

這當然是利用了人的貪念,騙子以為假銀被盜,自己拿著文書就可以要到真銀。這種案子現在多見於騙保案件,騙子先是買高額保險,然後故意丟失,騙保險公司的錢。

這個案子就是利用心理破案。


5.

這就是古代一些典型的破案手法,當然,宋慈的書裡還有很多新奇的破案術。

比如怎麼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馬上風。所謂馬上風,就是嘿嘿嘿時過於嗨皮欲仙欲死的真死了。

那麼怎麼判斷是馬上風,還是謀殺假造現場呢?宋大人經過長期的考驗與摸索,得出一條鐵律,真正的馬上風,小丁丁還是能撐起大帳蓬的。而假的馬上風,那小丁丁就是條死蛇,軟的。

又比如上吊自殺跟勒死的區別。上吊自殺者一定會吐舌頭,圈子能松,能夠輕易取下腦袋,取下繩子時,屍體往往會發出嘆息聲,脖子上的勒痕根據死者的體重,使用的上吊物不同而不同。而且大小便失禁,腿上一般有灸樣的斑痕。如果是被勒死,那疑點總會有的,比如勒痕,比如手上可能會有掙扎的痕跡。

還有河裡撈上來的,也不一定就是淹死的,要注意觀察如果是淹死,口腔中必有河水沙石,如果是殺死後扔到水裡,則口腔或者至少腹中是乾淨的。

又比如毒殺,要仔細分析毒進入的尺寸,有的是腹中有毒,有的僅僅是呼吸道檢出毒。不同的部位說明殺人的手法有不同。

仔細說了這麼多,只要抓住一條就可以了,仔細觀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認真推理。

真相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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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謹點說,宋慈是中外法醫界公認的“世界法醫學鼻祖”,而非法醫鼻祖。

至於宋慈為何會得到世界法醫界的認可,主要是因為一本著作,即《洗冤集錄》。

嘉熙四年(1240年),宋慈在擔任江西提點刑獄使時,發現所屬官員多不履行處理各州縣案件之責,有積壓數年的案件,都未能理清曲直,而諸多已判案件,雖已解案,但卻存在著證據不足、證據錯亂等種種問題,更有甚者些許已判案件還是明擺著的冤假錯案。鑑於此,宋慈在任期間,雖責令所屬官員限期完成積壓案件的處理,及冤假錯案的重新審理工作,但收效甚微。而後,宋慈在提點刑獄任上數年,他逐漸認識到“每獄情之失,多起於發源之差;定驗之誤,皆源於歷試之淺”,冤假錯案的發生多起於最開始的小失誤,而之所以定驗會出錯,多數是定驗小吏不懂得如何去檢驗。



如此,為了讓日後這類因定驗出錯而出現冤案的事情的發生,宋慈於淳佑五年(1245年)開始著手編輯洗冤錄資料,二年後,《洗冤集錄》成。在《洗冤集錄》的開頭,宋慈這樣說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他告誡從事刑法獄訟的司法人員一定要嚴肅對待自己所經手的任何一件案件,因為一旦他們出錯,哪怕是一點小錯,都有可能讓一個無辜的人枉死,所以司法人員在檢驗的過程中一定要“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由上可知,宋慈編寫《洗冤集錄》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培養合格的檢驗人員,從而在源頭上掐斷冤假錯案的發生。

《洗冤集錄》全書由初檢、覆檢、驗屍、洗罨、驗傷、驗屍、辨傷、檢骨、發冢等53項內容組成,對犯罪、犯罪偵察、保辜等有關斷案、法吏檢驗格式程序等皆有詳細的論述。



它是中國現存的第一部系統論述古代司法檢驗之專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醫學之專著,比西方的同類書籍要早出現350年。而在當時,隨著《洗冤集錄》的問世,歷朝歷代“官司檢驗奉為金科玉律”,“士君子學古入官,聽訟決獄,皆奉《洗冤集錄》為圭臬”。直至當代,它對世界法醫學的發展都還起著巨大的貢獻,並先後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流傳於世界各國法醫界。

如此,一部《洗冤集錄》是讓宋慈坐上了“世界法醫學鼻祖”的寶座。

那宋慈到底有多厲害呢?他的厲害之處不在於他的斷案,而在於他開啟了中國司法刑事檢驗法醫學科學化、規範化的歷史進程。


首先,宋慈規範了司法人員對於案發現場的勘驗工作,他在《洗冤集錄.檢覆總說(上)》就明確說道:“凡承碟檢驗,必須行兇人隨行。檢驗人員到達檢所,應喚死者血屬、地主、竟主到場,點數干係人及鄰保等人”,即在司法人員勘驗命案現場時,命案嫌疑人、死者家屬、案發地的主人、村小吏等有關人員必須到現場,以此來確保勘驗過程中的公平與公正。

同時在勘驗過程中,宋慈提出一定要先進行靜態勘驗,然後再進行動態勘驗。

如對於因上吊致死的命案。

先靜態勘驗:

“凡驗自繞屍,先要見得:‘自用甚物?於甚處搭過?或作十字死饋系定,或於項下做活饋套,卻驗得所著衣新舊,打量身四至,東西南北甚物?面覷甚處?背向甚處?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頭懸去所吊處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腳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繞低,亦看頭上懸掛索處下至所離處,並量相去若干尺寸”。

後動態勘驗:

“對眾解下,扛屍於露明處,方解脫自繞套繩,通量長若干尺寸,量圍喉下套頭繩圍長若干,項下交圍,量到耳後髮際起處闊狹、橫斜、長短,然後依法檢驗。”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宋慈的這種先靜態後動態的勘驗方式,更有利於斷案人員全面的判斷現場案發的情況,及提取與案件相關的物證,從而讓地方官能夠較為準確的得知案發時所發生的情況,以此方便他接下來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審理。而要知道這一先靜後動的勘驗方式,在西方,直到1893年才被奧地利偵查學家漢斯·格羅斯運用到“黃金規則”的理論中,這整整比宋慈晚了646年的時間。



此外,在《洗冤集錄》中,宋慈還針對不同案件的特點,給予了司法人員在勘驗過程中對於相關人員不同的詢問方式,如在檢驗溺水而亡的屍體時,宋慈提出辦案人員應當詢問報案人是什麼時候看見屍身的?看見時屍身是處於靜止還是漂流狀態?如果是漂流,又是從哪個方向漂過來的等諸如此類問題。宋慈認為只有這樣的詢問才能讓檢驗人員細緻地瞭解案情,才能進行有針對性的檢驗。

再是,宋慈為之後的辦案人員提供了科學化的勘驗方式。如對於生前溺死與死後推屍入水,宋慈就給出了一個科學化的勘驗方式:

“凡生前溺水屍體,手腳爪縫有沙泥,或者磕擦損傷,“屍面色微赤,口鼻內有泥水沫,肚內有水,腹肚微脹”。“若被人毆打殺死,推在水溝……肚皮不脹,口眼耳鼻無水瀝流出,指爪縫並無沙泥,兩手不蜷縮,兩腳底不皺白,卻虛脹。身上有害致病損處,其痕黑色”。

就是如果是生前溺死的,則“屍面色微赤,口鼻內有泥水沫,肚內有水,腹肚微脹”,而如果是死後才被推入水中的,卻只會是“肚皮不脹,口眼耳鼻無水瀝流出,指爪縫並無沙泥,兩手不蜷縮,兩腳底不皺白,卻虛脹”。



最後,宋慈在《洗冤集錄》中還重複強調了物證的重要性,“凡血屬入狀乞免檢,多是暗受凶身買和,套和公吏入狀,檢官切不可信憑”,宋慈認為物證的真實性要遠遠大於人證的證詞,物證不會撒謊,但人卻會撒謊,因為人證很容易受到他人的收買。因此,注重物證的宋慈,在斷案過程中,對於證詞的採用是十分謹慎的,“喚集鄰保,反覆審問”,只有眾多證人的言詞“歸一”,宋慈才會酌情采納。

此外,宋慈為了讓死者家屬、嫌疑人家屬都得到公平的對待,宋慈在判案過程中不會單獨只相信死者家屬、證人的一面之詞,他也會重視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家屬的證詞,“若灼然知其為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覆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宋慈認為在斷案時,辦案人員一定要甚之又甚,一定要綜合考慮物證、人證等各種因素,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才能不放走一個罪人,也不誤抓一個好人。



總得說,宋慈的厲害,在於他,在前無古人的情況下,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別於前人的科學化、規範化的勘驗方式,並編著成了《洗冤集錄》這一曠世名著,有了這部著作,後代的司法人員終於有了極其專業性的現場堪驗技巧與方法可供參考,如此也極大降低了冤假錯案的發生。同時因宋慈的存在,也促使後代的司法人員逐漸重視對於案發現場的勘驗,及對案發現場物證的獲取,而這是最為難得的,也是宋慈留個後代司法界最為寶貴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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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這個人在正史中並沒有記載。今天我們瞭解宋慈主要的資料來源是宋慈的好友劉克莊為他撰寫的《宋經略墓誌銘》,以及他的傳世名作,被譽為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的《洗冤集錄》。

一,宋慈的出身。

宋慈,字惠父。南宋淳熙十三年生於福建建陽童遊裡。與儒學大家朱熹是同鄉。宋慈出身名門,其祖上可以追溯到唐代名相宋璟。他的父親宋鞏也是飽學之士,在六十八歲的時候中了進士,被任命為廣東推官掌管刑獄斷案的工作,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並寫下了許多工作中的心得與知識。這些資料後來都成為宋慈的寶貴財富。



宋慈這個人從小聰明,讀書很快。家人便把他送到朱熹開辦 的學院裡讀書,他的老師都是朱熹的得意門生。到了三十二歲的時候,宋慈中了進士,被授予縣尉的官職。但由於父親老邁,體弱多病,所以宋慈辭官回鄉照顧父親。父親病故後,又在家鄉守孝三年,期間閱讀了大量的父親留下的筆記。養成了他對待案件偵破重視證據,嚴謹小心的性格。一直到四十歲的時候他才離開家鄉,到江西信封縣做了主簿。而宋慈的傳奇人生也是從江西開始的。

二,平定侗寨叛亂。

很多人的印象中,宋慈是個偵探,負責斷案伸冤。其實這些只是宋慈最後十年的事情,而在此之前,他更多的是在打仗平亂。當時的信封縣地處湖南,江西,廣東,福建四省交匯之處,山高林密,治安十分混亂。特別是其轄境內的龍南和安遠兩個地方更是盜匪橫行,集聚兇險。宋慈在信豐縣幹了三年,正當調任的時候,信豐縣內的南安軍爆發了侗族叛亂。三個侗族寨子起兵反叛,而當時江西的官員卻不敢去平亂。軍隊將領也不願進兵侗寨,而是觀望不前。宋慈連忙給當地官員上了兩條建議:第一,迅速出兵制止叛亂,防止擴大;第二,由官府出糧食賑濟難民。

上司接受了第二條,開倉賑濟難民。但還是沒有人敢去平亂,宋慈於是招募民兵,組建了一支軍隊朝南安軍殺去。在他的指揮下侗寨被平定了兩個,另一個投降。一場叛亂就被一個書生帶著民兵平定了。這讓江西的地方官臉上很不光彩,於是就在上奏中汙衊宋慈徇私枉法。宋慈知道後十分生氣,一怒之下棄官回鄉賦閒去了。


三,鎮壓鹽民起義。

就在宋慈賦閒在家的時候,福建汀州府寧化縣爆發了晏夢彪為首的鹽民起義,原來在南宋的時候,食鹽只能由官府用攤派的形式賣給老百姓。當時就滋生出許多腐敗和巧取豪奪的事情,官府的人中飽私囊,甚至在官鹽中摻入沙土出售給百姓,這讓人們苦不堪言。如此一來,就出現許多鋌而走險的私鹽販子,人數龐大。朝廷不允許私自販賣食鹽,對這些私鹽販子大肆搜捕,處罰及其嚴重。1228年,晏夢彪糾集數百名被追捕的鹽販子,在寧化縣南部的潭飛磜(ji)舉兵起義。

宋朝先是派福建出兵鎮壓,結果領軍將領冒進輕敵,在潭飛磜中了農民軍埋伏,被打的潰不成軍,主帥也戰死。這下子四方亂民紛紛歸附,潭飛磜的起義軍迅速擴大到兩千多人。

宋理宗命啟用陳韡(wei)負責鎮壓叛軍。但農民軍的起義規模越來越大,經過多次交戰,陳韡不光沒平定叛亂,反而使農民軍攻佔了數座城池。無奈之下只得請求朝廷加派援兵,朝廷派王祖忠率領三千軍隊增援。而此時宋慈的老師真德秀將宋慈推薦給陳韡。陳韡聽說宋慈有平定侗寨的經驗很是高興,於是把他派給王祖忠做助手。



但王祖忠看不起宋慈,認為他只是一個能說會道的書生罷了。於是他與宋慈分兵進攻農民軍,約定在老虎寨這個地方會和。並且帶走了大部分軍隊,只給宋慈留了少量的兵馬。宋慈帶著這小股部隊居然一路打到老虎寨,比王祖忠還先到。從此全軍上下對他刮目相看,王祖忠更是常常向他請教作戰方法。1232年正月,晏夢彪率領的鹽民起義被鎮壓,他也被抓住處死。宋慈因為有功,得以洗刷之前的冤屈,被授予長汀知縣。

四,治理長汀。

宋慈到長汀上任後,很快就發覺了當地百姓吃鹽的困難與官鹽攤派帶來的混亂。他聯想到了晏夢彪鹽民起義的事情,如果要治理好長汀,防止鹽民造反的事情再次上演。就必須解決老百姓吃鹽的問題。當時長汀吃的鹽是由福州運來的,從福州運鹽要經過閩江,沙溪。而且都是逆流而上。之後又轉山路。一年之後才能到達長汀縣。這就導致了官鹽價格高昂而且質量很差,但是老百姓不得不吃啊。宋慈瞭解這一情況後上奏朝廷,請求重新劃分鹽區,將長汀縣的鹽劃入廣東鹽區,這樣的話,長汀就可以吃到比較近 的潮州鹽。宋慈又帶領百姓一起休整長汀到潮州的河道,開闢了一條快捷的運鹽航道。如此一來,從潮州到長汀縣的運鹽船隻要三個月就能到達,而且質量好,價格便宜。百姓們紛紛拍手歡慶,在航道邊修建了宋慈亭做紀念。


宋慈治理長汀的故事說明他是一個愛民的好官,而且能從實際出發替百姓解決困難。比起許多假大空的封建士大夫實在強了不知道多少倍。清代的陸心源曾根據《宋經略墓誌銘》的資料寫了一篇兩千多字的《宋慈傳》,收入其著作《宋史翼》的《循吏傳》中,稱讚宋慈是可以與辛棄疾比肩的宋代名臣,這真是很恰當的。

五,賑糶常州。

宋慈治理長汀縣的功績被宋理宗看在眼裡,在宋慈任滿之期,就調任他為京畿重鎮常州任知州。可見對他的重視程度。而宋慈治理常州時,由於遭遇了天災糧食欠收,造成了大批災民。面對著成批的災民,宋慈在常州實行了賑糶之法:將百姓按照財力分為五等,糧食多餘的上戶和中上戶必須捐出財物和糧食幫助官府賑災;中等人家則自給自足,不必出資,也不得享受賑濟;中下和下下戶則由官府和上戶共同救助。同時自己又向常州申請免稅,鼓勵商人到外地運糧等措施。這樣的方法,使得常州在數年大旱中居然一直井井有條,內出亂子。普通百姓們當然是對宋慈感恩戴德,為他修建了生祠。而同時也得罪了許多的富人階層。等到宋慈任滿離開時,常州的府庫里居然存儲了大量的糧食和錢財。這真是很能體現宋慈的治理地方的能力的。


六,決獄斷案。

1242年,由於廣東地區訴冤的狀紙太多,宋理宗任命宋慈為廣東提刑官。這才成為我們心中那個神探的形象。當時南方的官吏對於案件審訊多不用心,導致積壓公案日久不決,也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錯案。五十多歲的宋慈到任後,親自勘察審理,用了八個月,斷命了兩百多起積壓案件。從此聲名鵲起。他在斷案時特別注重屍體檢驗和犯罪證據的收集,小心謹慎。以防止主觀武斷所造成的冤案錯案的發生。就如《洗冤集錄》序言中說的那樣:



獄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凡事講究證據與檢驗結果,這樣才能不錯判好人。之後的七年時間裡,宋慈又相繼到湖南,廣西,江西等地做提刑官。在斷案過程中,他不懼豪強,敢於替百姓伸張正義,而且斷案果決老辣,往往使得聽訟者心服口服。一時他的美名傳遍了四周,連山野之民也知道有個斷案如神的宋提刑。1247年,宋慈將自己一生斷案的經驗與前人留下的一些關於刑獄方面的知識綜合彙編為《洗冤集錄》一書,意在洗去冤案,使刑法公正嚴明。此書一經刊刻便引起朝廷的重視,之後刊刻流佈全國。成為執掌刑獄的官員必備的手冊。兩年以後,宋慈在廣州經略安撫使的府衙中病逝,終年64歲。走完了自己光輝傳奇的一生,他的好友劉克莊親自為他撰寫了《宋經略墓誌銘》,使得後人能一覽這位大宋提刑官的風采。

七,《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是宋慈執掌刑獄時斷案的實際經驗,以及前人流傳下來的一些折獄經驗綜合彙編而寫出的一部偉大的著作。宋朝的規定是州府官員在遇到人命案件時必須親自負責查驗審理,否則就會被判罪。宋慈就是在這樣的親力親為中積累下寶貴的判案經驗和大量的屍體檢驗的知識,全書七萬多字,分為兩卷,又細分為五十三門。詳細的記載了大量的驗屍,取證,判斷死因和中毒解毒的方法。著名的“紅傘驗傷”和“滴血認親”就出自《洗冤集錄》的記載,這部書是我國古代刑獄知識的寶典,當然也摻入了許多迷信和不科學的記載。但這絲毫掩蓋不了這部書的偉大。因為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比西方領先了三百多年。


這部書到了明清時期已經是官府掌管刑獄的官吏們必備的一本手冊,到清末的時候,一個英國醫生來到中國,發現中國的很多官員都有這部書,便將他帶回歐洲。從此,《洗冤集錄》被翻譯成多國文字,流傳世界各地。一直到今天,都是法醫學人員的必備課程。

總結:

宋慈這個人,不僅僅只是一個偵探提刑官,他還是一個封建社會能文能武的有良心的封建官僚,他的一生可謂是一部刺激精彩的小說。每一次都是那麼精彩,讓人歎為觀止。由於《宋史》成書與元朝晚期,當時匆匆編著,導致了許多人物失載。而宋慈所重視的驗屍取證等行為在封建士大夫心中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東西,所以一直沒有太多的關於宋慈的記載。所幸的是劉克莊為宋慈撰寫的《宋經略墓誌銘》流傳了下來,才使得我們能對這位著名的神探的一生有了大致的瞭解。這也算是一樁萬幸之事了罷。


閏土看歷史


在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中,一身正氣、耿直不阿、威風凜凜的宋慈形象深入人心。他斷獄如神,破案無數,常常把“人命大如天”掛在嘴上,讓罪犯無處遁形,是一個安民濟世的父母官。

宋慈是歷史上真實存在的人物,他不但是個一心為民的好官,而且還是聞名世界的法醫學鼻祖。他通過驗屍,審理了很多疑難案件。那麼,他有著怎樣的成果呢?

(宋慈劇照)

一、宋慈四任法官,有著豐富的法醫經驗。

宋慈是建陽人,他的家鄉雖小,但在當時不但是有名的印刷中心,也是著名的理學大師朱熹的故鄉。宋慈生於官宦世家,其父曾官至廣州節度推官。一向重視後代教育的父親,在宋慈還是少年時,就讓他師從朱熹弟子吳稚,和當時的各位名儒交往。宋慈自幼勤奮攻讀,好學不倦。

20歲時,宋慈入太學,成為當時著名的理學家真德秀的學生。宋寧宗嘉定十年,宋慈登進士第。此後,宋慈開始了他的仕途,先後出任贛州主簿、長汀知縣、邵武軍通判、南劍州通判等職。每到一任,宋慈都以兼濟天下的胸懷安民濟世,造福百姓,贏得了當地百姓的交口稱讚。

最為出彩的是,宋慈曾四度出任法官,任廣東、江西、湖南提刑官,廣東經略安撫使。

尤其是在他擔任提點廣東刑獄時,發現所屬官員多不履行職責,有拘押數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宋慈到任後,實地走訪,收集證據,不畏權貴,以雷霆之勢,在短短的幾個月之內,就迅速清理了一大批積壓的案件,審理了近200名在押囚犯。替一部分人平反昭雪,也按律法辦了一批罪大惡極之徒。

(宋慈劇照)

宋慈在長期的刑獄工作中,特別注重證據,重視檢驗。他主張“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有一次,宋慈審理了一樁失火致死人案件。死者的妻子哭訴說,她下地幹活後,家裡的房子失火,丈夫因身體有恙,正在家裡臥床休息。等到她心急火燎地趕回家裡時,大火已吞噬了整座房屋,最後只剩下丈夫燒焦的屍首。

宋慈並未聽信這位婦人的一面之詞,而是仔細查看了死者。他發現死者沒有任何掙扎的跡象,背部燒傷痕跡明顯較輕,而且口中沒有灰塵。宋慈據此判斷,這是一起故意殺人後縱火毀屍案件,並順藤摸瓜找到了兇手。

還有一次,他在複核一起農夫自殺案時,發現案牘中缺乏對死者自殺原因的記述,遂起疑心。於是決定開棺驗屍,發現死者傷口進刀時較輕,出刀時則明顯很重,刀子雖然還在死者手中,但並非緊握狀態。

其後,宋慈通過實地走訪,終於查出這是一起當地官宦公子為奪人之妻而故意殺人,事後勾結官府偽造自殺現場的案件。殺人兇手和舞弊官員均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宋慈劇照)

二、宋慈窮盡一生心血,編著法醫學專著。

宋慈不僅斷案如神,法醫勘察技術更是獨步天下、無人能及。在他去世的前兩年,終於將耗費畢生心血的《洗冤集錄》編撰完成,為後世留下了一部屍傷檢驗的藍本。

《洗冤集錄》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的法醫學專著,它繼承了諸如《內恕錄》《折獄龜鑑》《檢驗法》等的法醫理論,彙總了前人的法醫成果,也凝結了宋慈一生的檢驗心得。

這本專著,比意大利人菲德里的法醫專著還早350 多年。《洗冤集錄》面世後,就被定為各朝各代刑事檢驗的準則,為中國古代的司法做出了巨大貢獻。這本書還被翻譯成英、德、日、俄等多種語言,廣泛傳播於國外。宋慈也因此被稱為世界法醫學的鼻祖。

《洗冤集錄》中不但記載了精妙而豐富的檢驗手段,還記載了一些科學有趣的斷案案例,其中就有一則巧破鐮刀殺人案。

一個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用鐮刀殺死在家裡,經仵工現場勘查後,發現死者身中刀傷十多處,均是鐮刀所致。而且死者家裡沒有任何財物丟失,由此斷定,這是一起仇殺洩憤案件。

宋慈在多方調查後,終於鎖定兇手。但兇手拒不認罪,百般狡辯意圖逃脫刑罰。

於是,宋慈差人到該村搜出了所有的鐮刀,將這幾十把鐮刀放在太陽底下爆嗮。不一會兒,宋慈就輕而易舉地讓罪犯俯首認罪,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原來,當時正值盛夏,嗮在太陽底下的其中一把鐮刀,招來了許多蒼蠅附著,證明這把鐮刀上的血腥之氣尚未完全散去,而鐮刀的主人必定就是兇手無疑。

宋慈靠著過硬的檢驗技能,和濟世安民的胸襟,成為了百姓心目中的清官,也成為了享譽世界的法醫學家,為後世之人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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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南宋時期,傑出的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與公元132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他的法醫著作《洗冤集錄》比意大利人弗圖那圖-費德里寫的法醫著作要早三百多年,被公認為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


史料記載,宋慈在成為法醫之前,擅長的就是帶兵打仗和治理民政,說的上能文能武。他出身於官吏家庭,受業於吳雉,從師於真德秀,這倆人都是朱熹門下弟子,所以宋慈深受法家”格物致知“思想的影響,重視實踐 。他做官清廉勤政,深受老百姓愛戴,為老百姓解決民生煩惱的同時,也破壞了一些人的生財之道,由於辦事過於認真,被人穿了小鞋,這才被貶職,專業於法醫。

宋慈寫下的《洗冤集錄》對後世的貢獻最大,錄入的案件多是根據宋慈自身的判案經歷,加上前人留下的資料加以完善,《洗冤集錄》後來被很多官府官員審理案件的操作指南,書中記錄了各種死因如何判別,包括暴力,自殺,他殺等等類型,詳細記載了中毒的狀況和驗毒的方法,多應用於牢房中事務的檢驗和鑑定。



宋慈斷案奉行證據為上,他堅定 “遇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 在他從事司法刑獄的職業生涯中,平反了無數的冤假錯案,敢於打破常規驗女屍不避嫌,堅持案件重審重理,重視現場勘驗,這才造就了斷案如神的法醫鼻祖—宋慈。

劉克莊在宋慈的墓誌銘上寫道:“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猾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谷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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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宋代傑出法醫學家,曾任湖廣等地提點刑獄官,辦案著重實地檢驗。著有《洗冤集錄》五卷,是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宋慈著《洗冤集錄》,開法醫學先河,其中對毒理學也有許多貢獻,記載了很多切合實用的解毒方與急救法。所以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重視勘驗打破教條

宋慈早年習儒,入仕後經歷十餘任地方官,多負刑獄之責,一生經辦案件數不勝數。長期的專業工作,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

給死者診斷死因,技術性很強,在一定程度上難於為活人診病。儒者出身的宋慈,本無醫藥學及其他相關科學知識。為彌補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讀醫藥著作,把有關的生理、病理、藥理、毒理知識及診察方法運用於檢驗死傷的實際;另一方面,認真總結前人的經驗,力求檢驗方法的多樣性和科學性。

宋慈認為,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認定,所以檢驗的結果往往是生死攸關的。所以,對待檢驗必須認真負責,檢查官員必須“親臨視”,即使案發於暑月,屍味難聞,當檢官員也“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

按照理學的教條,在檢驗屍體之時,都要把隱秘部分遮蓋起來,以免“妄思”“妄動”之嫌。宋慈出於檢驗的實際需要,一反當時的倫理觀念,徹底打破屍體檢驗的禁區。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秘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並特意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抬到光明平穩處。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還要把屍體抬到大路上進行檢驗,“令眾人見,一避嫌疑”。

撰寫首部法醫學專著

宋慈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把當時居於世界領先地位的中醫藥學應用於刑獄檢驗,在逝世前兩年撰成《洗冤集錄》五卷。此書不僅是中國,也是世界第一部法醫學專著。其中所載檢驗方法之多樣、全面,其精確度之高,都是前無古人的。此書先後被譯成多種文字,影響深遠,在中外醫藥學史、法醫學史、科技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

《洗冤集錄》中,有一些檢驗方法雖屬於經驗範疇,但與現代科學相吻合。例如用明油傘檢驗屍骨傷痕:“驗屍併骨傷損處,痕跡未現,用糟(酒糟)、醋潑罨屍首,於露天以新油絹或明油雨傘覆欲見處,迎日隔傘看,痕即現。若陰雨,以熱炭隔照。此良法也”。如此檢驗屍骨傷損,與現代用紫外線照射一樣,都是運用光學原理。只是宋慈限於當時的科技水平,處於尚未自覺的狀態。

書中論述的救縊死法,與當代的人工呼吸法沒有差別。還有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藥物洗蓋傷痕,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傷口的作用,也與現代科學原理一致。

《洗冤集錄》對於毒理學也有許多貢獻,書中記載了各種毒物中毒症狀,附有許多切合實用的解毒方與急救法。此書還記載用滴血法作為直系親屬親權的鑑定方法,包含了血清檢驗法的萌芽,十分可貴。

秩事:開棺驗屍冤案昭雪

有一天,宋慈在一個已結案的卷牘中看到一樁莊稼漢自殺的命案,他覺得案卷中並無自殺的詳細原因,於是重新加以審理。他先開棺驗屍,發現死者腹部的傷口,進刀輕、出刀重;據仵作的說法,案發後刀子在死者手上,但並非緊握。宋慈更覺得可疑,因此探訪了死者的鄰居、親友,終於查出冤情。

原來地方上有一個名叫吳良的官宦之後,仗恃著父親餘蔭,胡作非為。有一天吳良看到一位姿色出眾的少婦,意圖染指,打聽到她是莊稼漢的新婚妻子。助紂為虐的管家就獻計悄悄將莊稼漢害死,做成自殺的樣子,擄走新婦,還在衙門上下大通關節,於是一樁命案草草了結。但宋慈將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吳良和管家治罪抵命,莊稼漢的冤情,終於平反,宋慈贏得當地民眾的稱讚,轟動一時。

宋慈著《洗冤集錄》,開法醫學先河,其中對毒理學也有許多貢獻,記載了很多切合實用的解毒方與急救法。


神農本草堂


在歷史中,如果說法醫宋慈是法醫的鼻祖,那是毫無誇張的。法醫宋慈到底有多厲害呢?下面通過其人、其書來說說。

  • 其人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宋建陽(今福建省建陽縣)童遊里人。曾任廣東、湖南省提點刑獄官(掌管刑法獄訟的官吏)。宋慈少年時受業於同“考亭高第”吳稚的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宋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乙科進士,即除浙江鄞縣尉,但未赴任而父喪,丁憂於家中。

宋理宗寶慶(1225-1227年)中,才出任江西信豐縣主簿,正式開始了他的仕宦生活。此後,他先後任過福建長汀知縣、邵武軍通判攝郡、南劍州通判、司農丞知贛州、提點廣東刑獄,知常州軍事、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進寶謨閣奉使四路(皆司臬事)、拔直煥閣知廣州、廣東經略按撫使等職。

宋慈一生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之中,有許多時間是與刑獄方面有關的。尤其是他對待刑獄問題上的審謹態度和求實精神。還在他提刑湖南作《洗冤集錄·序》時就說明,他已經“四叨臬寄”,四度任法官了。以後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因此,他在聽訟理刑當中,

能實事求是,果斷剛直“以民命為重”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

宋慈認為,獄事中最嚴重的莫過於定大辟(殺頭)之罪,定此大罪的根據是在於弄清初發的案情;要真正搞清初發的案情,最重要的又莫過於對被害者原屍的檢驗。因此,委派什麼人來理刑辦案,實在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對於當時許多官員的輕率不負責任的態度,以及一些州縣往往將關係到人命大事的案件交付給一些新入選的、毫無實際經驗的官員和一些武職官員去處理,宋慈都是反對的。他認為,這些人很容易受仵作和胥史的欺矇,弄得黑白顛倒、是非莫辨。他說:“近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歷未深,驟然嘗試,重以仵作之欺偽,胥史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縱有敏者,一心兩目,亦無所用其智,而況遙望而忽視,掩鼻而不屑者哉。”

宋慈本人,對於決獄理刑,一向都是十分認真的,從來不放輕忽怠慢。對於下面所呈報給他審批的結案和判決呈文,如若發現有偽、錯,他必定立即駁下重新審理。遇到一時疑信未決、是非難定的案情,他總是要反覆深思,唯恐布什麼錯漏成疏忽之處。他從不在疑竇尚未解決之前就匆匆下結論,使死者蒙受不白之冤。針對當時一些沒有實際經驗的司法官員往往造成錯案、冤案的情況,宋慈採擷前人著作如《內恕錄》、《折獄龜鑑》等書中的有關記載,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編輯成書,用以指導獄事的檢驗。他宣稱自己輯撰書的目的就是“洗冤澤物”,如同醫者是為了“起死回生”的目的一樣,醫者如能洞徹脈絡表裡,就能達到起死回生的目的;

刑者只有通曉檢驗知識,才能收到洗冤澤物的效果。

正因為宋慈對獄事能夠採取“審之又審”的嚴肅認真態度,能夠平反一些冤、錯案件,所以作為一個法官,他的名聲一直是非常好的。宋慈奉命提點廣東刑獄之前,那裡的官史“多不奉法,有留獄數年未詳覆者。”一般說來,在那種時代難決疑獄的出現,主要的不外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主管官員的昏庸糊塗和辦事官吏的不負責任,沒有去把案情弄清,天長日久,拖成疑獄;另一個便是地方豪猾的不法刁難,或訟獄的人憑藉勢力和某種“背景”,人為地製造疑似難明難斷的案件。宋慈能在很短時間內,便大刀闊斧地決闢囚二百餘,解決了一大批疑案、積案,可見他

辦事嚴肅認真,而且是很有一點不畏豪猾權貴、決事果斷的精神的。

  • 其書

《洗冤集錄》是我國早期比較完整的法醫檢驗專著。宋代的宋慈寫於淳祐七年(1247年),歐洲到十六世紀才有法醫學,比中國晚300多年。《洗冤集錄》是他收集當時和以前有關法醫檢驗的實踐經驗,加以綜合、校正,再結合本人四任司法官吏的心得在六十二歲時寫成。《洗冤集錄》在我國法醫學發展史上有著重大影響。宋代迄清代數百年來一直被奉為法醫檢驗的經典。曾被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傳入各國。

《洗冤集錄》對法醫檢驗上的一些重要問題以及一些主要死、傷現象,例如暴力死與非暴力死,自殺與他殺,生前傷與死後傷,真傷與假傷,屍體現象(屍冷、屍斑、屍僵、腐敗),機械性損傷(鈍器傷、銳器傷、壓傷、墜落等),機械性窒息(縊死、絞死、扼死、掩捂死、溺死等),高低溫的作用(燒死、燙死、凍死等),雷擊,中毒,急死,以至屍幹化,等等,都已經有了不同程度地觸及和探討。其中所述大部分是有價值的,且有不少是符合近代法醫學原理的。如《自縊》中陳述:活套頭,死套頭,腳到地並膝跪地,都可死。《被打勒死假作自縊》中通過對屍體傷口的顏色、狀態對比:有死後被人用繩索系扎手腳及項下等處,因為此人已死,血氣不行,其痕無血蔭,雖被繫縛深入皮,無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溺死》內講明:如果屍體面色微赤,口鼻內有泥水沫,肚內有水,腹肚微脹,那麼這是真溺水身死。如果人發生疾病身死,被人拋掉在水力,即口鼻無水沫,肚內無水,不脹.....。《驗火焚辨生前死後》中陳述:凡是生前被火燒死的人,其屍口鼻內有菸灰,兩手腳皆拳縮(原因是人未死前被火燒死的,口開氣脈往來,所以呼吸菸灰入口鼻內)。如果死後被火燒者,其屍雖然手腳拳縮,但口內無煙灰。若不燒著兩肘骨及膝骨,手腳也不是拳縮的等。

遠在七百多年前,處於唯心主義理學猖獗的南宋時代,宋慈作為一名封建官吏,卻能認識到“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的道理,把實地檢驗作為正確判斷案情的重要條件,併為蒐集整理法醫資料而付出了畢生的精力,把法醫檢驗提到一個嶄新的高度,應當說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當然,《洗冤集錄》和其他文化遺產一樣,也有它的歷史侷限性。由於時代和技術條件的限制,不僅內容比較粗糙和原始,而且其中還有許多不符合科學的記述。如《驗骨》中說:“人有365節,按一年365日。”又說:“男子骨白,婦人骨黑。”“髑髏骨:男子自頂及耳並腦後共8片(蔡州人有9片)......”《自縊》中甚至說:“若真自縊,開掘所縊腳下穴三尺以來,究得火炭,方是。”等等。諸如此類都是錯誤的,屬糟粕,是必須加以揚棄的。

宋慈與他的書確確實實成了古代歷代刑官實行檢驗的指南,他的影響決不限於我國,而是及於世界許多國。宋慈的《洗冤集錄》不僅是中國法醫史上第一部專著,也是世界上法醫史上的第一部。當有關他的刊物問世及在中國社會廣泛流傳之時,世界各國的法醫學正處於矇昧時代。截止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的資料說明,宋慈及其書在世界各國法醫學界所重視。所以說,宋慈是法醫鼻祖;《洗冤集錄》是世界最古老的法醫名著。


追波逐流


宋慈之所以被後世稱為世界法醫學開山鼻祖,以下三點原因不容忽視。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宋慈的著作《洗冤集錄》是第一部以刑事案例的形式,系統闡述屍體檢驗的法醫學專著。

據《宋經略墓誌銘》記載宋慈一生任職基本都與刑獄訴訟相關,這樣的經歷使他積累了大量刑偵方面的經驗。宋慈在其《洗冤集錄》講到“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 “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這些觀點在當時是非常難得的。要知道在當時科技不發達的封建王朝刑事案件的偵測主要是靠知情人的口供和判案官員的邏輯推測。這種主觀性的“臆斷”判案方法不可避免的會造成很多冤假錯案。


而《洗冤集錄》對驗屍的方法,注意事項,各種死亡方式的屍體狀態都有詳細的記載和研判方法。宋慈的這種強調檢驗,講究證據的刑偵思想在當時是相當超前的,也是現代法醫檢驗學的根本原則。

第二,年代久遠。宋慈完成《洗冤集錄》的南宋時期,對應世界當時的歐洲還處於黑暗的中世紀時期。在那個“女巫”“鍊金術”橫行的時期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刑事偵測體系。歐洲直到三百多年後才出現《醫生的報告》這類法醫檢驗學的專著。


第三,影響力大。《洗冤集錄》自面世以來就被後世作為刑偵案件的重要參考。自清朝傳入歐洲後被翻譯成多國文字廣為流傳。上世紀前蘇聯的契利法珂夫教授將宋慈畫像印於《法醫學史及法醫檢驗》的首頁,將其尊為“法醫學奠基人”。並且,直到現在《洗冤集錄》也是法醫檢測學的閱讀書目之一。

綜合以上這些因素,宋慈被譽為世界法醫學開山鼻祖也算是實至名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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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一下宋慈和《洗冤集錄》。

首先,法醫在古代被稱為仵作,是一份地位非常卑微,沒人願意幹的工作。而歷史上的宋慈是學儒學、考科舉出仕的文官。並且他還不是文縐縐,除了做官,吟詩作對外,什麼都不會的文人。他當過幕僚,帶過兵打過仗,後來又做過知縣、知州,最後官至廣東安撫使,是一個文武全才的封疆大吏。只不過他做提刑官的時間比較長,也最出名。

所以切不可簡單的把宋慈與法醫劃等號,以為他就只是一個法醫而已。


其二,宋慈之所以精通法醫之術,並不是源於家傳,他的父親也不是提刑官,更沒有因為錯判冤案而自殺。事實上,宋慈的法醫成就屬於是自學成才。他當時對工作在一線的仵作和衙役極不信任,所以他自學法醫,親力親為,這才成為當時的法醫專家。

其三,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其內容並不都是宋慈的原創。宋慈所做的實際上是彙總前人多部著作,再加以己見。

比如在《洗冤集錄》中,宋慈記載的“滴骨辨親”之法(也就是把血液滴在以亡之人的骨頭上,若此骨主人是滴血人的父親,血液便會滲入骨內,反之則不會),就是引用自三國時代謝承所著《會稽先賢傳》一書中的內容,宋慈屬於是直接抄錄。(他應該也沒有驗證這一方面是否真實可靠)

PS:後來在明清小說中,“滴骨辨親”又被簡化成了“滴血認親”。其實這種檢驗方法並沒有科學依據。

其四,在《洗冤集錄》中,其實有很多有違科學常識,錯漏,以偏概全的地方。

比如前面提到的“滴骨辨親”,就是最典型的以偏概全的例子。或許,有的人的血液真的能滲入自己至親的骨頭,但是人死後,骨頭會發生腐化,骨頭表面形成了細小裂縫,任何人血液都可能會滲入骨縫中。所以“滴骨辨親”顯然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還比如,宋慈說自殺上吊的人,在屍體腳下挖一個三尺深的坑,應該能夠挖到火炭。要找到了火炭,就能肯定這個人是真的是上吊死。這個結論其實源自宋慈的家鄉,也就是現在福建北部的一種風俗。宋慈把這種地域性風俗當作全國性的風俗,這就屬於典型的以偏概全了。

又比如在《洗冤集錄》中,宋慈記載“男子骨白,婦人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條,婦人各十四條”,“男子骷髏頭骨到耳後有八塊骨頭,女人只有六塊,但蔡州(今湖北棗陽)人卻有九塊”,這也屬於典型的沒有科學依據。

或許,當時真的有部分湖北棗陽人的頭骨數量如宋慈所述那樣,但即便真的有,那肯定也只是少數棗陽人的家族遺傳現象,不可能所有棗陽人都是如此。

否則拿到現在來看,棗陽人就屬於遺傳進化變異,應該要生殖隔離的一群人了。

其五,儘管前面說了《洗冤集錄》的很多不足之處,但是這並不能抹殺宋慈和《洗冤集錄》在法醫學界的開山鼻祖地位。

因為在《洗冤集錄》中,儘管有一些內容不太靠譜,但是有更多的內容,還是靠譜的。

比如宋慈提出一種檢驗皮下出血的辦法,即把紙用酒、醋浸溼,敷貼在皮膚上,經過一段時間,皮下出血痕跡就能顯現出來。這個方法是符合化學原理的。因為醋中含有乙酸成分,醋透過皮膚後,乙酸能和出血部分的血紅蛋白髮生反應,變成暗褐色;而酒精能增加皮膚表層的投射性(就跟現在打針,護士先用酒精棉擦拭皮膚是一個道理),這樣皮下出血的痕跡就顯示出來了。

還比如宋慈提出的驗骨傷方法,即把醋澆敷在屍體的表面,然後用雨傘遮住要驗看傷痕的地方,迎著陽光隔傘看,就能看到骨頭傷痕。這也符合科學依據。因為古代雨傘都是用桐油澆灌過的紙做成的,而且大多傘都是紅、褐、淡黃等顏色。陽光透過這些傘的傘面,部分光線會被吸收,剩下的紅外和紫外光線就照射在體表上,能顯現出傷痕,這和現在用紫外線檢驗骨傷其實是同一個道理。



類似上面說的、有一定科學依據的驗屍和驗骨方法,《洗冤集錄》中還有很多,都值得當時以及後來人借鑑。這對於一部十三世紀的法醫著作來說,相當的了不起。

其六,宋慈和《洗冤集錄》還有一個很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對當時南宋腐敗混亂的刑獄判案和法醫鑑定狀況,做出了系統性的矯正和指導,並影響了後世幾百年。

南宋中後期,腐敗橫行,刑獄制度更是黑暗且混亂。宋慈正是見到當時州縣掌管刑獄的長官遇事不出門,碰到案子就讓手下的小吏去現場勘驗,而這些小吏大都沒讀過書,本身也沒啥理想,一心只想撈錢,把黑的說成白的,幾乎不負責的現狀後,提出了規範性的法醫工作流程,極大的減少了冤案、錯案的發生。

另外,宋慈在《洗冤集錄》一書中,還再三的強調,刑獄一定要重證據,當時掌管刑獄的法官審案時,不重視證據,主要靠刑訊逼供,動不動就是打人一百板子,有時竟然把人活活打死。根本沒有用心審案。所以宋慈便提出,審案一定要有證據,小吏做現場檢驗流程時,必須要如何如何,如怎麼保護現場的證據,官員要如何如何,如必須要到現場勘察情況,做到透明、規範、責任制。誰出錯,就追究誰的責任。

宋慈制定的這套刑事工作流程,責任追究制度,其實就是現在的刑事案件辦案的規範化流程。八百年前的人就能有如此科學工作的思維,著實是了不起。

總的來說。宋慈的厲害之處在於,他不僅在《洗冤集錄》中,歸納了當時對法醫學技術層面的指導,還制定了當時刑獄工作、乃至後世元明清三朝的刑獄工作制度。因此儘管這本書在內容上有很多謬誤,但仍然當得起“開闢了法醫學這個學科”、“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著作”這種超級高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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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出生於公元1186年,是現如今福建南平人,作為我國古代法醫學的開創者,之所以在當時,乃至法醫界,甚至是整個世界法醫界都享有赫赫盛名。不僅由於其具有高超的法醫鑑定技巧,而且他為後世留下的著作《洗冤集錄》才是真正堪稱經典的存在。

《洗冤集錄》被稱為世界上第一本法醫學著作

據說宋慈當時創作《洗冤集錄》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沉冤昭雪,給案件提供足夠的事實依據,讓監獄中的冤情越來越少,通過定量定性的檢驗手法,來進一步達到起死回生的目的,畢竟生死攸關,容不得半點馬虎。

而且他當時具有極高的敬業精神,無時無刻不在告誡辦案人員,既要深入現場調查,而且不能夠嫌棄屍首腐臭,儘量親力親為,毫不誇張的說,現如今許多法醫的從業標準,很大程度上都要歸功於宋慈。

法醫鼻祖到底有何厲害之處呢?

根據《洗冤集錄》可知,宋慈對於法醫的要求,可以說達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對於受害人屍體的檢驗,這才是一部分,最重要的是要深入基層,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了解死者生前的社會關係,以及各種意外的突發狀況。

凡事都要講究真憑實據,同樣也秉持著不弄虛作假的原則,這樣的負責敬業態度,現如今文明如此發達的21世紀,相信也有很多人做不到這樣的思想覺悟。

由於法醫學的專業辨識度較高,而且要求從業人員需要有極高的心理素質,當然為了進一步簡化檢驗步驟,方便現場發揮,《洗冤集錄》中就完整的記載了一套安全鑑定措施,很難想象當時的宋慈,究竟是如何掌握如此齊全的病理學知識?

這本書中不僅詳細的記載了各種常見的中毒致死症狀以及發生病理,而且相對應的提出了適當的解毒方式與方法,還記得經常在電視劇中出現的滴血驗親法嗎?

但在當時這本書中就有如實記載,相比較於封建思想充斥的年代,這種方法無疑是極其先進的,儘管缺乏嚴密的科學論證,但是也已經成功邁出了第1步。

《洗冤集錄》的數百年發展歷程

從《洗冤集錄》剛開始被宋慈撰寫以來,就在法醫鑑定這個專業領域持續發光發熱,在我國曆代刑律案件中,都有著著極其重要的參考價值,前前後後共計數百年間,以此為基準,增刪多次,而且後續的衍生書籍讀物,高達幾十種。

後來在我國清朝年間,甚至將其作為國家規定履律例,成為頒發全國的科普讀物。公元1779年,最終被法國人翻譯發表在法國巴黎的科學雜誌之上,在1863年被荷蘭人翻譯出版,1908年又被翻譯成法文,隨後又被翻譯成德文,這本書在整個法醫學界自此享譽世界。

發一鼻祖一生的奉獻,無非就是在實戰經驗中摸爬滾打,耗盡畢生心血打磨這本《洗冤集錄》,作為流傳百年的法醫學專著,這不僅是我國科學史上的奇蹟,同樣也為整個世界法醫史起到了關鍵性的奠基推動作用。


宋慈的技術和他的《洗冤集錄》是全世界最早的成系統的法醫勘察、檢驗屍體的專業書籍,所以他是絕對的中國法醫鼻祖。這就足夠我們中國人一直驕傲下去。

如果非要說他有多厲害,我在做個對比。宋慈在現代法醫心中的地位,就好比木匠心中的魯班、物理界的阿基米德的地位。

宋慈的《洗冤集錄》彙集了大量科學依據的驗屍手法,通過現代化學、物理、光學、昆蟲學等原理,給後世的法醫勘驗鋪平了一條路。

宋慈不但提高法醫勘驗技術,還對當時的刑獄工作做了一個系統的提升,雖然在《洗冤集錄》裡面有些繆誤,但也是因為當時的科學水平落後、勘驗設備不夠先進導致的。可是這些小錯誤並不影響宋慈成為中華民族的驕傲。

《洗冤集錄》是宋慈在湖南為提點刑獄官是寫的,其內容從春秋戰國到南宋時期我國古代法醫理論的實踐和總結。因為書中手法先進、觀點新怡,因此在南宋到後來的清朝幾百年時間裡,官府的法醫們都把它當成是斷案的必備指南。

這本書最後還被翻譯成十幾種語言,流傳到美、德、英、法、日等各國潛心研究,外國學者一致認為《洗冤集錄》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著作、驗屍指南”,它的成書讓世界法醫學少走了上百年的彎路。

為什麼《洗冤集錄》能稱為“世界第一本法醫學著作”而影響全世界?

在古代設備不先進的情況下,宋慈依然可以通過各種方法來斷案和勘驗屍體,他的手段是非常的科學性的,有的手法直到現在還在使用。

這裡舉例兩個,就能讓大家心服口服:

  • 其一,法醫學技術層面的進步

書中描述檢驗皮下出血的方法,就是把酒、醋浸溼的紙敷在皮膚上,等一段時間後皮下出血的痕跡就會顯現出來。

而這種方法其實是一種化學原理。醋中含有乙酸,通過皮膚後能喝出血部分的血紅蛋白髮生反應,變成褐色。而酒精能夠增加皮膚表層的投射性,在這樣的操作下,皮下出血痕跡就被檢驗出來了。

還有,比如驗骨傷,如果石頭的骨頭受到損傷,可是外面又看不出的話,就把醋澆敷在屍體上,再用雨傘遮住要看傷痕的地方,這樣對著陽光隔傘就能看到傷痕。

這個原理是因為古代的雨傘都是用桐油紙做的,古人為了好看,就把傘裝飾城紅、褐、淡黃等各種顏色。陽光透過傘面,部分的管線就會被吸收,而剩下的紅外線、紫外線就會照在屍體受傷的地方,然後出現血痕,這其實就跟紫外線檢驗的效果一樣。

  • 其二、《洗冤集錄》矯正了當時刑獄的腐敗混亂現象

南宋當時的刑獄十分黑暗,有幾個表現就可看出:

1,那些郡縣掌管刑獄的官員們,平常遇到案件基本都是派手下過去處理,而那些下人都是沒讀過書的。這樣情況下就給貪腐腐敗留下了很大空間,比如在驗屍時候,會把輕傷說成重傷,顛倒黑白收受賄賂。

2,官員為了方便審案,基本是靠嚴刑逼供,當時主要的方法是打板子,打一百板子更是常事,以至於把人活活給打死。有的官員還要在板子上面加上鐵釘,然犯人老實交代,在這樣的情況下經常有冤案錯案發生。

因此,《洗冤集錄》的厲害之處就在於,它詳細說明了一整套的檢驗流程,包括如何保護現場,每種死法不一樣的屍體如何勘驗,驗屍報告如何寫等等,都給出了明確並詳細的說明,而官府人員只要按照書上的流程照做,就可以有效的完成工作。

《洗冤集錄》不但對法醫學技術層面有著詳細的指導,甚至對刑獄工作在制度方面都有了系統性的提升。雖然書中有很多的繆誤,但它被稱為“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著作”是實至名歸的,宋慈作為法醫界的鼻祖,對全世界所做出的的貢獻也是所有人認可的,他的名字一直在歷史的長河中閃耀著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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