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里的耿家夫妇如果占有老洋房,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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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安家》中耿家人祖孙三代替向家人看护向公馆,时间长达七十一年之久。如今,向公馆要卖,向家后代却不承认当初赠予书的存在,还将耿运来夫妇赶出了老洋房。



人心有时候就是这么难以捉摸,比如耿家爷孙三代,就为了当初的承诺,一直守护着向公馆。比如林茂根,明明是身家超百亿的富豪,却不愿意付给中介酬劳。再比如向文森,面对着白纸黑字的赠予书,瞬间变脸,绝不承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让人不能理解。


那么,假如耿运来夫妇霸占着向公馆,毕竟七十一年来都是他们在看护房子,合法吗?


首先,耿运来夫妇不会这么做,他们看护向公馆只是为了信守承诺,他们只是住在向玉荣赠送的那两间半房屋里,从未打过向公馆的注意,爷孙三代都没有过非分之想。


但假如,耿运来夫妇真的住进了向公馆,占为己有,肯定是不合法的。向公馆毕竟是属于向家人的,由于当初的赠予,楼下的两间半房屋是属于耿家人的,这时隔多少年也不会改变。

像耿运来夫妇这样忠于承诺的人越来越少了,好在最后,他们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不然就真的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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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几句吧。

向家出售老洋房,存在着产权瑕疵。但是,依法办理了房产证,并正常交易给饲料大王林茂根。这个过程是合理合法的。

耿家夫妻在取得保人的赠与协议时,向家和林家的交易已经完成。剧中为了保证好人有好报,耿家起诉了,林茂根被动的将九亭的180平米四室五星装修的房子与耿家做了补偿,并且让房似锦和徐姑姑追讨回中介费,并且惩罚性的翻倍收取。

鉴于剧情,无可厚非!

但确有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林茂根老奸巨猾,他没有律师吗?难道不知道,他购买向家产权,是房产证在手的房产正常交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便以前产权向家与耿家有纠纷,也是他们之间的问题。林茂根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

第二,耿家起诉的是向家,林茂根最多就是给他们连带到追加方。人家是钱款两清。向家不应诉,败诉方在国内无资产可供执行。跟林茂根牵扯不到任何关系。

第三,即便耿家绑定林茂根打向家的官司,臆想着会拖延林茂根装修的进度。但是,林茂根只要阴险的咬定自己不知道以前的产权纠纷。依然可以根据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起诉耿家搬离,或者直接报案占据自家房产,毕竟房产证在手。产权归属于自己。从而摆脱耿家的纠缠。

真的走法律途径,耿家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财产的结局。

只要林茂根不是像剧里演绎的急着赶着六十大寿前摆酒而妥协,这个商场里狡诈的成功者或许还是最大的赢家。

个人意见,欢迎探讨。






大洋驰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明确一个细节,耿家夫妇是占有整个老洋房的合法性,还是老洋房中那两间房的合法性?


根据电视剧的剧情,大家都知道,耿家夫妇有向家先祖的关于向公馆一楼两间房子的赠与书,并且后面也找到了赠与书的原件,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公馆楼下两间房就是耿家夫妇他们自己的,拥有合法的产权,所以他们占有那两间是没问题,合法的


至于整个向公馆的占有问题耿家夫妇那么肯定是不合法的,他们只是部分所有者,不代表所有,至于所谓的房产证,肯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耿家夫妇也是房产所有人之一,没有他们的同意,向公馆肯定也是不能整体出售的


小柯3976


耿运来不是“占有”老洋房,他是住在被赠予的两间房里面,并且对其他部分进行管理维护而已。其实说他是占用更合适,因为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很难去评价其合法性,只能按照电视剧里面的设定,把这个当成感人至深的一种传承,其他的部分不要深究就好。

按照这部电视剧的情节,耿叔的赠予书其实很难构成产权主张,因为向公馆是一个整体产权,不是一间房设置一个单独产权,更不可能给耿叔两间房再弄一个房产证。所以耿叔那两间房的赠予,只能算成一种财产赠予,而且还是民国时期做的,一直没有在新中国进行登记,就算是补偿也只是象征性,不可能按照交易均价来全额给。

所以耿运来对向公馆的权利只有财产价值,而且仅限于那两间房的价值,不能以产权共有人进行占有。

另外耿运来对向公馆一直占用而且没被驱逐,根本原因是向家人一直失联所致,并不是因为耿运来有这张赠予书,所以没人敢动他。说实话假如向家人一开始明确放弃公馆产权,或者早几十年就收回交易,那这个公馆早就被倒卖多少次,耿家也早早就跟这里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而越早被处理,他们得到的补偿金只会越少,甚至还不够卖一套九亭的一居室。

所以耿家对这套老洋房的占用,其实是有争议而且不能深究的,就当成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爽剧情就好了,不要去深究里面的合法性,那样会变得索然无味而且感觉被愚弄。


咸鱼茶馆


最近超爱看《安家》,主要的明星也是钟爱的,故事情节也是真实存在的。故事情节里耿家忠厚老实,三代帮向家看房子,仅仅只是因为一份嘱托,就帮忙看了71年的房子,着实让人感动,耿家夫妇收入不高,算是勉强过生活的收入水平,居住的地方一直都是老洋房旁边的两间小平房,这两间就是向家赠予他们的。耿家三代71年只跟向家有两封信件来往,其它的联系都没有了,但也从来没有动过老洋房的想法,比如把房子出租出去,也能改善家里的条件,或者自己搬到老洋房里面住,至少也能让自己住的宽敞舒适,但他们都没有这么做,说明耿家夫妇真的是忠厚老实的家庭。

从法律上看的话,耿家夫妇占用被赠予的两间小平房是合法的,但是占用老洋房的全部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房子的产证不在耿家名下,如果私自买卖肯定是违法的,也不能完成过户手续。

但是到后面向家人回来,不承认被赠予的两间平房是耿家夫妇的,还是让人非常生气的。感觉耿家夫妇辛苦几代人白白付出了,希望到后面徐姑姑能帮耿家夫妇争取到他们应得的。





小小影视咖


这一剧情是围绕着通过中介购房的重要性设计的,因林老板跳单,不讲信誉,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出血就达不到目的。最后结局剧情已有交代,因林老板急于收房,最后结局皆大欢喜,

向家后代喜出望外,本以为没有了的房子失而复得,继承了上辈的资产却没继承上辈的厚道,多卖了两间房到国外享受了。

耿家以忠厚换得了一套180平米、五星级装修的大房子。既然证明赠予真实有效,不搬走就是铩手锏,不给解决房子问题,法律也轰不走。

中介受益更不必多说,一套房双倍收益,还合情合理。

林是自作自受,敬酒不吃吃罚酒,但得了一套旷世绝版老洋房,升值潜力可想而知,只不过多花了点钱,给不厚道买了单。

《安家》不是《决胜法庭》,如果走法律程序可能就复杂了,这种结果皆大欢喜也不违法,都挺好。


融融37543681


随着《安家》的热播,生活中许多现实与情、与法的细节展现于众,如本问。从历史的长河顺流逆流,国内代管房在大都市、旧社会的租界区域尤显突出。受托之人多为委托人认为信得过的伙计、好友、远亲等,彼此全在一个信字,特大户人家才有委托书、或局部赠与形式出现。受托人大都不负委托,做到善始善终。而委托人及其后人,在风和日丽之时偶尔也有归来看看,顺便感激一翻受托人。但在中国,受托人是没有可能得到法律依据占有所受托之楼寓,但可在委托人结束委托前无尝使用。


啱晒何奢


如果耿家夫妇真的想要占有老洋房,完全可以让他合法,但是耿家都是老实忠厚之人,他们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所以也正是因为耿家三代人的努力,才让尚公馆保留了下来!





娱乐不必太认真


肯定是不合法的。

1、耿叔家是代为看管房屋,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是耿叔家的。


纯属娱乐0926


剧情,不必太认真,这么一栋老洋房如何证明当年的房主后代有多少人,那些人有继承权已经让人精疲力尽了,更别说老主人的管家,有多少后代,又有多少人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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