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泰州市

一、概 述

泰州市是江蘇省省轄市,地處江蘇中部,長江北岸,江淮兩水交匯於市區,通江達海,為裡下河地區門戶;東鄰南通,北接鹽城,西連揚州,南與鎮江、常州、無錫隔江相望。2008年末,泰州市域總面積5797平方公里,總人口500.89萬人;泰州市區處於市域西南,現狀城市建設用地58.5平方公里,人口80.65萬人,是全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泰州屬亞熱帶溼潤季風區,氣候溫和,四季分明,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南風,年平均氣溫為14.7度;地勢平坦,河網縱橫,南高北低;物產豐富,人文薈萃,名勝古蹟眾多,史稱“太平之州”。

泰州市建置史有二千一百多年曆史,是江蘇省首批公佈的歷史文化名城。古為淺海,約在五千年前已有人類居住;夏周,淮夷散居濱海臨江地帶,多從事漁獵;夏商隸屬揚州,其時泰州稱海陽,為濱海重鎮;春秋時屬吳越,戰國時屬楚,漢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始置海陵縣;南唐昇元元年(公元937年)升為泰州,其中稱海陵計1354年,歷史最長,謂泰州有974年。解放後,曾為蘇北行署和泰州專署所在地,後劃分為泰州市及泰縣。以後曾兩分兩合,隸屬揚州市。1996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設地級泰州市,下轄興化、靖江、泰興、姜堰四市和海陵、高港兩區,行政中心設在海陵區。泰州素有“漢唐古郡,淮海名區”美稱,先後被評為“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全國雙擁模範城市”和 “江蘇省文明城市”。

歷史沿革

歷代行政歸屬

夏周至戰國時期,淮夷散居濱海臨江地帶,多從事漁獵;其時泰州稱海陽(面海朝陽),為濱海重鎮。

高祖十二年(前195)立劉濞為吳王,建都廣陵。劉濞“東煮海水為鹽”,並於海陵建太倉。

景帝前元三年(前154)海陵之名始見於文獻。

西漢,武帝元狩六年(前117)設置臨淮郡,下轄29個縣,其中有海陵縣,“以其地傍海而高故曰海陵”。

新莽,海陵縣改稱亭間,屬淮平郡。

東漢,海陵縣屬廣陵郡。

三國,江淮之間為魏吳戰場,海陵縣廢。

西晉,太康元年(280)海陵縣復立,屬廣陵郡。

東晉,義熙七年(411)設海陵郡,轄建陵等5縣。

劉宋,海陵縣屬廣陵郡。

南齊,海陵縣屬廣陵郡。

梁,海陵縣改屬海陵郡。海陵郡郡治移治海陵縣,下轄海陵、建陵、寧海、如皋、臨江、蒲濤、臨澤7個縣。海陵郡屬南兗州。

陳,太建五年(573),海陵郡屬南兗州,仍轄海陵等7個縣。

隋,開皇三年(583),海陵郡廢。建陵縣併入海陵縣,如皋縣併入寧海縣,臨澤縣併入高郵縣。不久,海陵縣分出江浦縣。海陵縣屬吳州。開皇九年,吳州改稱揚州,海陵縣屬揚州。煬帝大業初年,揚州改為江都郡,海陵縣屬江都郡。江浦縣又併入海陵縣。

唐,武德三年(620),海陵縣改稱吳陵縣,以縣設置吳州。武德七年吳州廢,複稱海陵縣,屬邗州。武德九年,邗州改稱揚州,海陵縣屬揚州。寧海縣併入海陵縣。中宗景龍二年,分海陵縣東境設置海安縣,玄宗開元十年,海安縣又併入海陵縣。

吳楊,海陵縣屬江都府。高祖武義二年,分海陵北境招遠場設置興化縣。睿帝乾貞中,於海陵縣設置海陵制置院。

南唐,昇元元年(937)設置泰州。又劃海陵南境5個鄉設泰興縣。泰州下轄海陵、泰興、鹽城、興化4個縣。

後周,泰州升為團練州,屬揚州。轄海陵等5個縣。

北宋,乾德五年(967),泰州由團練州降為軍事州,屬淮南道。太宗至道三年分全國為15路,泰州屬淮南路。神宗熙寧五年淮南路分為東西兩路,泰州屬淮南東路。太宗太平興國前,泰州仍轄海陵等5個縣。太平興國二年鹽城改屬楚州後,泰州轄海陵、興化、泰興、如皋4個縣。

南宋,泰州為軍事州,屬淮南東路。建炎四年,興化縣改屬承州,泰州轄海陵、如皋、泰興3個縣。紹興五年,泰興縣改屬揚州,興化縣廢為鎮並附入海陵縣,泰州轄2個縣。紹興十年,泰興縣改屬泰州,泰州治所一度移至泰興沙上。紹興十二年,泰興縣再次改屬揚州。紹興十九年復設興化縣,仍屬泰州。乾道二年,興化縣改屬高郵軍,不久又屬泰州。淳熙四年,興化縣再次改屬高郵軍,泰州僅轄海陵、如皋2個縣。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設置泰州路,屬淮東道,至元十九年屬江淮行省。至元二十一年,泰州路改為泰州,屬揚州路。泰州轄海陵、如皋2個縣。

明,太祖洪武初年,海陵縣併入泰州。泰州屬揚州府,轄如皋縣。

清,泰州屬揚州府,轄如皋縣。世宗雍正三年,如皋縣改屬通州,從此泰州不再轄縣。乾隆三十三年劃泰州東北境設東臺縣。

民國元年,泰州改稱泰縣。3年,江蘇省分為5道,泰縣屬淮揚道。16年道廢,泰縣屬江蘇省。21年,江蘇省劃為15個行政區,泰縣屬泰縣行政區,泰縣行政區轄泰縣、泰興、靖江、東臺。23年,江蘇省劃為9個行政督察區,泰縣屬江都行政督察區。24年,江蘇省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泰縣屬第五行政督察區。29年10月,新四軍東進抗日,在泰縣東部建立民主政權泰縣縣政府,隸屬通如靖泰臨時行政委員會。委員會撤銷後,先後隸屬蘇北臨時行政委員會、蘇中區行政委員會第三行政區、蘇皖邊區第一行政區、華中行政辦事處第一行政區,直到民國38年1月泰縣全境解放。另外,民國30年2月至34年8月,日軍侵佔泰縣,成立偽政府,先後隸屬偽蘇北行營與蘇北綏靖主任公署。

民國38年1月22日設立泰州市,屬華中行政辦事處第一行政區。5月,華中行政辦事處第一行政區改稱蘇北泰州行政區,轄泰州市及泰興、靖江、泰縣、海安、如皋、東臺、臺北7個縣。1950年1月,蘇北泰州行政區與蘇北揚州行政區合併為蘇北泰州行政區,專員公署駐泰州,下轄2市9縣:泰州市、揚州市、泰縣、泰興、靖江、江都、高郵、寶應、興化、六合、儀徵。原所轄如皋、海安2縣劃屬南通行政區,東臺、臺北兩縣劃屬鹽城行政區。泰州行政區屬蘇北行政區,揚州市直屬蘇北行政區後,泰州行政區轄1市9縣。

1950年5月8日,泰州市、泰縣合併,稱泰縣,縣政府駐泰州,屬泰州行政區。10月7日分治,泰州市建制恢復,仍屬泰州行政區。

1953年1月,泰州行政區撤銷。泰州市劃歸揚州行政區。

1954年11月,泰州市改為省轄市,並受揚州專署督導。1958年7月,又改為專署轄市。

1959年1月9日,泰州市、泰縣再度合併,稱泰州縣,縣政府駐泰州,屬揚州專區。

1962年5月24日,泰州縣撤銷,泰州市建制恢復,泰州市政府駐泰州,仍屬揚州專區。

1971年5月,揚州專區改稱揚州地區,泰州市屬揚州地區,為地轄市。

1983年1月,江蘇省實行市管縣體制,泰州市屬揚州市。

1996年8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揚州市進行行政區劃調整,縣級泰州市從揚州市劃出,組建地級泰州市,下轄海陵區、靖江市、泰興市、姜堰市、興化市。1997年,海陵區、姜堰市、泰興市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組建高港區。目前,泰州下轄四市兩區。

二、歷代經濟發展狀況

1、秦漢及兩晉南北朝時期

漢高祖十二年,立劉濞為吳王,劉濞於海陵浚河,溝通廣陵與東海海口,同時,利用東海海水煮海為鹽,並在海陵建太倉。此時的海陵,糧食生產極為發達,史稱“轉粟西向,陸行不絕,水行滿河,不如海陵之倉”。糧食的豐裕帶來財富的聚集,海陵儼有“天府”之稱。由於海陵為水陸要津,又是鹽糧產地,漢代海陵縣為大縣,設縣尉二人。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原戰亂,大量漢人南遷,梁、陳之際曾一度繁華,設海陵郡,並轄海陵等縣。

2、唐宋時期

唐朝是封建社會發展的全盛時期,早期政治清明。安史之亂中原、關中遭受戰爭破壞,而江淮一帶卻未受影響,促進了這一地區的經濟發展。海陵在唐代修築捍海堰,堤外煮鹽,堤內興農,不僅糧食產量大為提高,更成為淮南鹽的主要產地。唐開元元年(713)設海陵監,管理沿海各鹽場。

經濟的繁榮促進了宗教活動的興盛和文化的發展,唐代佛教在海陵發展迅速,興建了南山寺、北山寺、東山寺、西池寺、雨聲寺等大量寺觀。文宗開成三年,日本圓仁和尚乘十五次遣唐使船在海陵縣掘港登陸。唐武德年間,張買臣任吳州刺史,崇尚文治,創建州學,海陵文風日盛,人才輩出。南唐昇元元年,海陵縣升泰州,轄區擴大,重展築子城,並拓展羅城。

宋仁宗天聖四年(1026),范仲淹任西溪鹽稅監,發現經泰州的“捍海堰”年久失修,潮水漲溢淹沒良田,於是上書陳詞,爭取到泰州知州張綸的支持,重修了捍海堰,修成後,濱海瀉滷以成良田,束內水不致傷鹽,隔外水不致傷稼,史稱“范公堤”。北宋時,泰州有鹽倉三所,中轉規模居淮南之首,城中東西門大街集中了多家商號,是長達五里的商業街。南宋紹興末年,泰州海陵鹽收入六七百萬緡,超過唐大曆時全國鹽賦總和。

南宋時期,宋金戰爭及宋元戰爭相繼爆發,使黃河以南、長江以北的中間地區屢遭戰火,經濟發展受到極大的破壞,泰州州城也曾經金兵劫掠和大火焚城,經濟和文化遭受嚴重損失。但另一方面,戰亂卻促進了泰州城防體系的鞏固和發展,宋建炎四年(1130),岳飛任通泰鎮撫使兼泰州知州,抗擊來犯金兵,曾三戰三捷,大敗金兵,其後任知州加寬城壕,加固城牆。宋寶慶三年,官府疏浚城壕,並在南、北門外壕上架吊橋,東、西門外壕上設官渡,進一步完善了城防體系。

3、元明清時期

元末,張士誠率鹽丁在白駒場起義,攻佔泰州,破城後縱火焚城,城中繁華的商業街(東西門大街)付之一炬,在新城設立揚州義兵元帥府與州治衙門;隨後泰州被朱元璋部將徐達、常遇春攻破。

明代立國之後,泰州經濟開始復興,明太祖洪武初年,修復州城,蘇州移民大批遷入泰州。至洪武九年,泰州城居民已達24178戶,122308人,商業、手工業得到長足的發展,進一步促進了泰州的再度繁榮。

明代泰州鹽業的生產和流通成為推動泰州經濟發展的巨大動力,明朝初年即在泰州設兩淮都轉運鹽使司、下轄3個分司,其中泰州分司所屬10場的鹽產量佔兩淮鹽產量的半數左右。明洪武初年疏浚濟川河,由口岸抵南門,直達下河。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在州城北門下官運鹽河入口處築東西兩壩,以防江水直衝下河。自此來往船隻必須過壩,北門外居民漸多,客商雲集,商業中心逐漸沿坡子街北移。

明清五六百年間,泰州戰亂甚少,社會相對安定,江南、安徽、蘇北及蘇中其他城鎮的客商不斷湧入,刺激了泰州商業的發展,使泰州成為區域性的商業中心。裡下河通過稻河與草河深入市區,在沿河兩岸形成農貿市場。裡下河地區的稻麥經泰州大宗銷往蘇南,蘇南及外省的綢布、南貨、茶葉等則經泰州轉銷周圍城鄉。商業的極度繁榮,使坡子街集中了多家百年老店和大商號,並進一步向北延伸至綵衣街,向南延伸至城內大林橋一帶。

清代初期,康熙雍正執政期間,泰州的經濟在這一時期異常繁榮,人口也增長較快。至乾隆四十年,泰州人口共137965戶,626290人。

清代雍正年間,在泰州設泰壩監掣署,泰州鹽業繼續發展,其鹽運分司所屬11個鹽場,鹽產量於乾、嘉間達到頂峰。嘉慶七年118萬餘引,超過兩淮鹽產量半數。

由於鹽運的繁忙,使木行業、造船業及過載業應運而生,漁行地區的造船業在明末清初已享譽鄰近各地區。至乾隆年間,漁行一帶居民人口有90%以造船為生,所造的木船銷往省內外各地。除造船業以外,其他商業作坊也很發達,油坊與米坊數量甚多。

明清兩代,泰州的鹽稅文化日漸發達。順治年間,在城南滕家壩設檔收稅,乾隆元年(1736),於州治西南設泰州稅課局,收取貨物關稅。道光十五年,江蘇巡撫林則徐在滕鮑兩壩口勒石立 “揚關奉憲永禁滕鮑各壩越漏南北貨稅告示”碑;同治二年,清代朝廷在泰州設立江北厘金總局。

太平天國期間,長江兩岸多處發生戰爭,唯泰州處於緩衝地帶。咸豐三年,太平軍攻克揚州,藩、臬、道、運司等衙署先後移駐泰州。各地的商人、文人、學者紛紛遷居於此,人口劇增,遊資充裕,刺激了市場的興旺,促進了泰州工商業的發達。坡子街更加繁華,泰州成為裡下河地區政治文化與商業中心。

清末,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出現,泰州的近代工業和交通通訊業逐步發展起來。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在西郊九里溝創辦泰來機制麵粉股份有限公司;光緒三十四年(1908),正式投產,所生產的麵粉遠銷東南亞,泰州近代工業誕生。機器碾米業亦相繼發展,由米坊演變而成的碾米廠數目不斷增加。

咸豐年間,泰州已有民信局10多家,辦理信函、包裹、匯兌等業務。光緒年間,在南門外設泰州電報局,開設泰州郵政局。

泰州的客貨運輸自古以水運為主,清嘉慶元年,已有開往如皋、揚州、東臺的幫船。光緒三十一年,大達內河小輪公司開闢通州、揚州客運航線,在泰州設辦事處。

清末,淮南沿海陸續廢灶興墾,泰州鹽業隨之衰落。

4、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鹽業在泰州經濟中已失去了地位。同時,工業與交通業則迅速發展起來,民國2年,泰州紡織業出現,後陸續生產棉線,毛巾、襪、布等,均以手工土機為主。民國7年,振泰電燈股份公司成立,泰州始有電力照明。民國17年,泰州出現鐵工廠,後建立翻砂廠,木模廠20多家,為泰州機械工業開端。民國33年,華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籌建,近代紡織工業起步。

交通運輸仍以水運為主,民國9年創辦大源輪船局,以後大生輪船公司、江泰內河輪船總局、利澄輪船公司等相繼成立,所經營的航線也日益增多。同時,陸路交通也略有發展,民國20年,泰州始建公路,其後口泰路、江海路、仙泰路先後通車。

抗日戰爭以後,泰州是國民黨統治區邊緣上的城市,特殊的環境給泰州帶來了特殊的繁榮。

解放前夕,泰州的私營輪船運輸業發達,運輸業的發展帶動了南北商品交換量的增加,工商業經濟成為泰州經濟的主體。手工業自然行業有42個,手工業作坊1117個,從業人員約3100人,絕大部分為工商合一,生產方式為前店後作,生產力水平低下。商業金融業雖然發達,但由於受到對解放區封鎖、禁運,貨物流通不暢,加之苛捐雜稅,通貨膨脹,人民生活艱難。

三、城市建設發展歷程

漢唐以來,海陵逐漸成為城市。南唐於海陵縣設置泰州後,展築城池,城市建設更具規模。宋代多次修城浚濠,奠定了城市基本格局。明初在北門外築東壩與西壩,明清兩代,市區超越城垣沿稻河、草河向北發展,泰州成為裡下河地區工農業產品的貿易中心。民國時期,現代城市公用事業出現。

泰州的城市佈局形態歷經變遷。曾經在城中城區和城南與老通揚運河交接處形成繁榮的市肆,也因多次戰亂部分夷為平地,但城市建設的範圍始終沒有離開它的中軸線——迎春路(東西門大街)和海陵路(南北大街)。清末民初,泰州成為裡下河地區通往長江的門戶,是蘇中南北向的交通要道,北面為城市主要聯繫方向(裡下河地區),船舶從稻河、草河而來,在城北過壩形成四個作業區。明初戰爭後留下的城內大片空地未予建設。城市一方面依附南北大街(海陵路)伸展,又沿北城河東西延伸,北城外建成區面積大於城內,城市佈局輪廓成為鳳凰形。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建成區面積3.45平方公里,至民國37年末,建成區面積為4.07平方公里。解放後,城西瀂汀河新建船閘,取消了稻河、草河的過壩作業,瀂汀河、西城河成為南北重要通道。八十年代擴建的青年路成為平行於海陵路的南北向新軸線,城市在原鳳凰形的基礎上繼續孕育生長,成為接近正菱形的團塊狀結構。

1996年以後由於行政區劃的調整,城市南部濱江地區新設立高港區,使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擴大,城市佈局形態也演變為組團式。

城市規劃

地級泰州市成立之後,泰州先後三次編制了城市總體規劃。1996年7月江蘇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和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編制了《泰州市城市總體規劃(1996—2010)》,城市性質為:“歷史文化名城,現代化的工業、港口城市,蘇中重要的中心城市”;至2010年城市人口規模為50萬人,建設用地規模為49.94平方公里。2001年10月中國規劃設計研究院和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編制了《泰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城市性質為:“長江三角洲的工貿港口城市,水城一體的歷史文化名城”;至2020年城市人口規模為75萬人,建設用地規模為80.28平方公里。2009年2月江蘇省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和泰州市規劃設計院編制了《泰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城市性質為:“為中國醫藥名城和長江三角洲先進製造業基地,江蘇省長江南北聯動發展的樞紐城市,濱江生態宜居旅遊城市”;至2020年城市人口規模為100萬人,建設用地規模為109.3平方公里。

2000年,由同濟大學阮儀三教授領銜的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制了《泰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該規劃架構了歷史城區、歷史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三級保護體系,提出了保護框架的結構,包括節點、軸線、區域三部分以及它們相互間的有機聯繫所共同構成的城市景觀特色;為了著重體現泰州歷史文化名城的特色,規劃確定保護框架的主題為:具江淮水鄉之風韻 、集明清民居之佳構、顯吳楚文化之奇麗、展革命史蹟之風華。2009年,根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新要求,在2000年版保護規劃的基礎上,結合新一論城市總體規劃,泰州市規劃設計院重新修訂了《泰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該規劃充實了保護內容,擴大了保護範圍;突出歷史城區格局和風貌的整體保護,合理調整歷史城區功能,疏解歷史城區人口容量,改善歷史城區交通和市政設施;規劃增補了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劃定了歷史城區和五巷—涵西街、城中、涵東街、漁行水村等4個歷史文化街區。

泰州歷史城區範圍:西至城河、青年北路,北依城河、海陽路,東到城河、鼓樓北路、卐字會路,南以城河、南水關遺址、豐裕路為界,總面積約4.43平方公里;該範圍內包括泰州古代和近代歷史上主要的城市建設成就,是泰州城區內能夠集中體現泰州歷史文化價值的區域,是泰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核心保護區域。保護內容為:保護歷史城區“水城一體、十字相交主幹道、街河並行、街巷排列有序”的城市格局;保護城河開敞空間,逐步恢復整治歷史城區內玉帶河、市河以及稻河、草河等,突出具有特色的城市傳統形態特徵;保護城市歷史街巷,整治重要道路、水體的界面;保護歷史城區中的城中、五巷—涵西街、涵東街歷史文化街區的泰州傳統風貌特色和傳統文化;保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歷史環境要素等歷史文化要素。泰州歷史城區保護結構主要為“一環、二軸、一帶、三區”;“一環”指:環城河,保護城河水體、沿岸歷史人文景觀及古樹名木、綠化植被等,保持“水城一體”的古城風貌; “二軸”指:歷史城區中軸線,保護“十字相交”的道路骨架和空間格局,控制兩側的建築高度、立面和色彩; “一帶”指:五一路——府前街歷史文化展示帶,保護沿線的文物保護建築和相連的歷史環境地段,體現歷史文化內涵; “三區”指:城中、五巷—涵西街、涵東街三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街區的空間尺度、格局等泰州傳統風貌特色。

泰州共有五巷—涵西街、城中、涵東街、漁行水村等4個歷史文化街區。

城中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地理位置:泰州古城內城中地區;規劃範圍:北至五一路,東至海陵北路,南至稅西街,西至青年北路,面積為12.41公頃;歷史文化價值:歷史悠久,居城中核心位置,街巷體系完整,古民居保存較多,古井、古樹等其它相關的歷史遺存豐富;功能定位:泰州古城區內以高尚居住功能為主,集民居文化展示、革命文化遊覽、特色餐飲、休閒旅遊為一體的具有濃厚泰州傳統地域文化特色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區界線劃定:東至大林橋南小街,西至鬥雞場巷,北至財富廣場南側,南至稅西街;面積為5.88公頃。城中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內容為:(1)保護街區“兩橫一豎”的空間格局;(2)保護南阮巷、北阮巷、矢巷和陳家橋西街等六條傳統街巷,保護區內所有古井、古樹等歷史環境要素及歷史空間場所;(3)保護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保護歷史建築,整治街巷立面及空間;(4)保護鹽稅文化、紅色革命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5)加強對節慶習俗、民間商業習俗和典型地域文化的保護與傳承;(6)改善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消防等基礎市政設施,適當增加公共服務設施以改善當地居民生活並方便外來遊客。

五巷—涵西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地理位置:地處泰州古城區北部、稻河兩側;規劃範圍:北至工人路,東至草河,南至中央國際購物中心和錦泰商城以及東進西路,西至青年北路,面積為15.47公頃。

歷史文化價值:(1)歷史悠久、街巷體系獨特,“街、巷、河”的空間格局較為完整,“雙河雙街兩區”水街相融的市井商貿空間形態格局;(2)街區發展與明清以來城市發展關係密切,是城市發展的重要載體之一,裡下河地區門戶歷史演變的精髓;(3)遺存豐富多彩,區內有文保單位、名人舊居、古井橋樑、古樹名木以及歷史河道等;(4)街區發展脈絡清晰,稻河和草河水系與傳統濱水商貿歷史風貌獨特。

功能定位:裡下河地區歷史演變的精髓,展現泰州古城北部地區明、清傳統居住社區風貌和稻河歷史風情街區;保護區界線劃定:五巷保護範圍為3.74公頃,東至頭巷,西至多兒巷,北至五巷小學舊址,南到五時巷;涵西保護範圍為2.45公頃,東到涵西街,西到海陵北路,北到工人路,南到大、小搭包巷及周氏住宅南側;街區核心完整風貌區域的面積為6.19公頃。

保護內容:(1)保護五巷—涵西街區的傳統濱水商貿格局和歷史風貌;(2)保護稻河、五巷小學舊址、管王廟等歷史空間場所,保護頭巷等歷史街巷格局,維護其歷史空間尺度,加強對沿街建設行為的管控;(3)保護周氏住宅等文物保護單位,保護以多兒巷1號為代表的歷史建築及傳統民居;(4)保護並逐漸恢復稻河、草河水體和碼頭,保護整治區內古井、古橋、古樹以及其他相關的歷史環境要素;(5)保護與傳承老字號、民俗精華、傳統工藝、傳統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措施:(1)延續居住為主的街區性質不變,優化土地使用,規整零碎用地,疏散人口,鼓勵原住民居留;(2)恢復稻河頭空間景觀格局意向,修復現存稻河路及海陵北路沿街建築的立面,街巷及沿街建築按原址、原高度進行整治修復;(3)採用傳統的式樣和材料設置入口標誌,保持街區內街巷原有尺度,採用傳統條石、麻黃石、及青磚鋪裝地面;(4)建立展示館,保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按歷史原貌修繕歷史建築,整理傳統院落,部分提升保護等級,拆除違章建築,改建嚴重影響風貌的建築,整治修復傳統民居;(5)整治並降低稻河、草河現有堤岸,恢復部分自然駁岸,保護古橋與河道格局關係,整治古橋、古井和古樹名木周邊環境;(6)恢復老字號,傳承街區商業文脈,傳承傳統建築文化、節日風俗,利用五條巷等展示地域特色的傳統民俗生活風情;(7)在保護區外圍設置停車場,改善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環衛、消防等基礎市政設施,方便當地居民生活及外來遊客。

涵東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地理位置:地處泰州古城區北部,草河兩側;規劃範圍:北到南通路,西至稻河,南至現狀鵬欣麗都小區北圍牆,東至規劃道路萬字會路—石頭巷路,面積為8.39公頃。

歷史文化價值:(1)街區發展與城市發展一脈相承,是草河、稻河鹽運草運糧運等重要歷史功能的真實見證,形成獨特的傳統風貌和地域文化;(2)發展脈絡清晰,以草河為骨架的自然水系和“河—街—巷、弄—院落”的街巷系統保存完整,是泰州水鄉民居群落特色的真實載體;(3)“具江淮水鄉之風韻”、“集明清民居之佳構”,是典型泰州傳統水鄉人居格局、區域民居建築風貌和傳統市井生活的集中、生動展現。

功能定位:具有明清傳統風貌和獨特歷史文化特徵的生活居住、休閒旅遊綜合功能區,是草河、稻河兩河明清居住格局、民居風貌、漕運商業文化的展示地。

界線劃定:西至同泰典當行、王五房,北至破橋,東至萬字會西村、石頭巷,南至繆家巷,面積為4.78公頃。

保護內容:(1)保護“水—街—巷、弄—院落”空間格局肌理,保護涵東街、涵西街和徐家橋東巷、北瓦廠巷等“兩街、八巷”歷史街巷;(2)保護同泰典當行、王五房、許宅等登錄不可移動文物以及陳厚耀舊宅等歷史建築;(3)保護草河、稻河歷史河道和古井、古樹、古橋及“敬惜字紙”窟、“泰山石敢當”碑、燈龕、煙囪等歷史環境要素;(4)突出對“草河”、“稻河”沿線漕運商業文化和居住文化的傳承與保護,重點保護草河頭“陸陳行”、同泰典當行等重要歷史空間節點;(5)保護與傳承民間傳說、歷史地名、老字號、傳統商業門類、地方傳統美食等非物質文化遺存。

保護措施:(1)延續居住為主的街區性質不變,協調用地、整合資源,增設文化展覽用地,疏散人口,鼓勵原住民居留;(2)整體保護“草河、稻河、涵東街和涵西街沿街、涵東街片區、涵西街片區、草河頭節點、同泰典當商業節點、多巷弄”的總體空間格局,維持陳家橋街等傳統街巷尺度、界面,修復原有的院落肌理;恢復歷史空間場所;(3)保護和恢復草河兩岸河街風貌和沿河景觀,保護沿草河為線型商業、內部為片狀居住功能的特色風貌,嚴格控制沿河、沿街(巷、弄)建築立面;(4)整治修復同泰典當行、王五房、許宅等登錄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實行掛牌保護,不得擅自遷移和拆除,進行分類整治,對於傳統民居,外觀保持傳統風貌,內部加固結構、完善功能佈局及設施,提高居住質量;(5)整治並降低草河現有堤岸,恢復部分自然駁岸,保護古橋與河道格局關係,整治古橋、古井和古樹名木周邊環境;(6)恢復同泰典當行和“陸陳行”,展示草河手工業文化,在草河頭石碑宣揚草河漕運文化,維修傳統民居,傳承傳統建築文化,通過歷史街巷和部分特色民居大宅展示傳統民俗生活,對歷史街巷名稱懸掛統一制式銘牌加以標識,對破橋等民間傳說就近銘文介紹;(7)改善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環衛、消防等基礎市政設施,適當增加公共服務設施以改善當地居民生活並方便外來遊客。

漁行水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地理位置:地處泰州城區北側,瀂汀河東側;規劃範圍:南至規劃的站前路,北到北側河邊界,西至瀂汀河,東到規劃的海陵北路延伸段泰漁路,面積7.97公頃。

歷史文化價值:(1)街區發展與城市發展一脈相承,見證北部新城發展史;(2)裡下河水村特色風貌保存完整;(3)以漁文化為主,具有獨特的地域文化;(4)街區遺存較為豐富。

功能定位:展示江淮水鄉人居和多元文化的特色水村,完善其作為城市北部裡下河門戶溼地休閒旅遊配套區的功能,城北地區發展的激活點;保護區界線劃定:南至原磚橋位置南側,北至中茅山宮以北,東到村莊東側建築邊界,西至中茅山宮以西,面積2.78公頃。

保護內容:(1)保護四面環水、沿夾河水街與沿漁行大街平行的水、旱兩街的裡下河帶狀商貿水村格局;(2)保護縱街橫巷、多進院落的傳統肌理以及清代、民國風貌的區域民居建築;(3)重點保護磚橋河下、板橋河下、漁行大街和南西河邊等特色街巷;(4)保護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重要歷史建築;(5)保護夾河、古橋、古樹、河埠頭、碼頭以及“敬惜字紙”窟等歷史環境要素;(6)保護與傳承街民間文學、民間手工技藝、民間信仰和鄉風民俗、重要的歷史記憶等非物質文化遺存。

保護措施:(1)延續居住為主的街區性質不變,恢復漁行大街作為街區主要生活街的功能,將街區東北部分現有居住功能調整為商業、服務業功能;(2)恢復街區四面環水的空間形態,恢復夾河兩岸河街格局,保護傳統民居的多進式佈局並對已遭到破壞的院落進行保護性整治;(3)嚴格保護街巷原有尺度和界面,地面採用傳統條石、麻黃石及青磚鋪裝,嚴格控制沿街的建設行為,拆除違章搭建的臨時建築,修復其破損界面;(4)修繕文物保護單位,對中茅山宮建築進行修復,傳統民居外觀保持傳統風貌,內部加固結構,完善佈局及設施,嚴格控制保護區內的改、擴、新建項目,新建建築形式、高度、體量、飾面材料及建築色彩必須與傳統建築風貌協調;(5)清理夾河垃圾,恢復夾河及街區南部水系,保護夾河上的板橋,採用傳統青石板對其破損部位進行修復,對沿河碼頭、河埠頭重新修復,加快街區內古樹黃楊的申報、定級、建檔、掛牌工作,劃定古樹的生長保護範圍;(6)結合街區西側河灣曲藝廊開展民間文學展示,建立漁業博物館,展示民間手工技藝,結合中茅山宮、夏思恭祠保護,展示民間信仰文化,弘揚名人文化,建立民俗博物館,展示與恢復鄉風民俗,在三處入口處設置展牆、文化石、雕塑等小品記述、提示發生過的歷史事件,展示街區文化,沿用歷史街巷路名,採用統一制式路牌標識;(7)在保護區外圍增設停車場地,改善街區內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環衛、消防等基礎市政設施,增加公共服務設施以改善當地居民生活並方便外來遊客。

泰州市區範圍內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09處;保護原則:貫徹國家“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以社會效益為第一準則,貫徹“科學保護,合理利用”原則,嚴格保護文物的原貌和格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措施:(1)明確劃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界線,劃定泰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範圍,逐步完善其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工作;(2)對文物古蹟採取修繕、維修和改善三種保護方式;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進行,只能採用日常保養、防護加固、現狀修整、重點修復等修繕方式;(3)增加經費,確保“四有”中建檔、保護標誌、說明牌和保護管理人員的落實;(4)在歷史遺蹟分佈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時,如可能破壞地下文物安全的應事先做好考古發掘或文物調查,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積極配合文物部門進行勘探、調查或發掘;(5)在老城區改造建設時,如發現文物,施工單位應立即報告文物管理部門,並配合文物管理部門搶救發掘;(6)在建設中如發現特別重要的文物古蹟,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文物和規劃管理部門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報市政府批准,實施永久性保護。

泰州市區範圍內現有不可移動文物33處;其保護措施為:(1)對不可移動文物採取修繕的保護方式,進行日常保養、防護加固、現狀修整、重點修復,可進行調整、完善內部佈局和設施;(2)增加經費,確保“四有”中建檔、保護標誌、說明牌和保護管理人員的落實;(3)繼續篩選有較高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的歷史建築,近期列為不可移動文物,按文物保護單位的要求進行保護,遠期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4)經常開展文物調查,進行對有一定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或反映城市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的不可移動文物的普查造冊工作。

泰州市區內現存優秀歷史建築66處;歷史建築應原地保護,不得拆除或遷建;歷史建築的外觀應儘量保持原狀,在不破壞建築本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室內可以根據再利用要求進行更新;歷史建築宜繼續維持其使用功能,或賦予其適宜的再利用功能,或用作文化創意產業。

規劃實施

1996年地級泰州市成立以後,通過三輪城市總體規劃,城市擴展逐漸由組團城市發展為南北帶狀、西工東宿的總體格局,青年路、海陵路、鼓樓路城市中軸和“水城一體”佈局形態依然存在。青年路、泰高路、揚子江路作為陸路連接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和高港區;依託老328國道、南通路﹙揚州路﹚和青年路、泰高路﹙揚子江路﹚,城市發展輪郭總體呈“T”字型佈局形態。城市主骨架“16橫13縱”,歷史古街巷近30條。城市處於江淮水系交匯處,以“揚州路-東進路-南通路”為界,北部為裡下河地區淮河水系,南部為通南高沙嶺地區長江水系。除高港慶元街歷史地段,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主要集中於海陵區,為歷史城區和城中、五巷—涵西街、涵東街、漁行水村4個歷史文化街區等。

至2008年,泰州正籌劃建設蘇中機場;寧啟鐵路已從城區北部東西向穿越,並在西部罡陽鎮設火車貨運站,在東部江蘇省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設火車客運站;長江泰州高港段設高港-揚中輪渡,泰州港吞吐量為7208萬噸,城區高港港設楊灣作業段和永安洲作業段。城市建有:海陽路、揚州路-東進路-南通路、迎春路、濟川路、梅蘭路、鳳凰路、永定路、振興路、姜高路、藥城大道、創業路、解放路、通港路、港城路、人民路、高永路等16橫主幹道和328國道-引江大道、江洲路、青年路-泰高路-揚子江路、海陵路、鼓樓路、東風路、春蘭路、興泰公路-縱四路、京泰路、濱一路、泰鎮路、金港路、通江路等13縱主幹道;城市有泰州大橋、趙公橋、青年橋、鼓樓大橋、迎春橋等大小橋樑305座;城市有公共汽車運營線路23條,運營車數273輛,運營線路網長度200公里,出租汽車數739輛。除長江外,城市主要河道有:鳳城河和新通揚運河、老通揚運河、揚子港-翻身河、周山河、許莊河、蔡圩中溝、送水河、宣堡港、文聖河、古馬乾河等東西向主要河道及引江河、南官河、滷丁河、泰東河、老東河、鳳凰河、馬廠中溝、王營中溝等南北向主要河道。

泰州市區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為40.55%,鳳城河風景區為國家4A級鳳景名勝區;有泰山公園、人民公園、日涉園、東進小遊園等公園11個;園林綠地面積2121公頃,公園綠地面積476公頃,其中公園面積259公頃,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29平方米;泰州市區現有古樹名木10多種,50株。其中一級古樹名木14株,二級古樹名木36株,樹齡最高達930年。

泰州現有的工業遺產主要是泰來麵粉廠和華泰紗廠等;地下文化遺產主要有儲巏墓、稅務橋遺址、州城遺址、州署遺址、八字橋遺址等。泰州市區現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124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處,為泰州城隍廟和人民海軍誕生地;江蘇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3處;泰州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09處。泰州市區現存控制保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33處,優秀歷史建築66處。

近年來,泰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泰州市城市規劃區城鄉規劃編制管理規定》、《泰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法》、《泰州市城市規劃區村民個人建房規劃管理辦法(試行)》、《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州市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管理規定的通知》、《泰州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暫行規定》和《泰州市城市居住小區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管理規定》等;泰州市規劃局制定了《關於居住小區配建非機動車庫的管理意見》、《關於加強建築容積率規劃管理的通知》、《關於建立工業項目規劃服務“綠色通道”的意見》、《泰州市規劃局業務會辦會技術審查會議事規則》、《關於進一步完善規劃服務“綠色通道”的意見》、《泰州市規劃業務檔案管理試行辦法》、《泰州市規劃行政許可聽政暫行辦法》、《泰州市城市規劃誠信管理制度》、《泰州市規劃局核定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暫行辦法》、《泰州市規劃局規劃公示牌製作規範》和《泰州市〈江蘇省城市規劃公示制度〉設施細則》等規範性文件。

城市發展

隨著罡楊鎮、蘇陳鎮、大泗鎮、胡莊鎮等泰州市市區部分行政區劃的調整,2008年末泰州市區區域土地面積639.6平方公里,其中海陵區﹙含開發區﹚土地面積304.2平方公里,高港區土地面積335.3平方公里;市區城市建設用地70.22平方公里;建成區面積58.5平方公里,其中海陵區﹙含開發區﹚建成區用地面積48平方公里,高港區建成區用地面積10.50平方公里。2008年末泰州市區總人口80.65萬人﹙非農業人口56.82萬人﹚,其中海陵區﹙含開發區﹚總人口49.57萬人﹙非農業人口40.52萬人﹚,高港區總人口31.07萬人﹙非農業人口16.30萬人﹚。城市總體以南官河為界,西工東宿;城區北部為海陵城區,南部為高港城區,城區中部國家級醫藥高新區雛形正逐步建立;海陵城區北部為老城區,南部為城市新區;高港城區南北為老城區﹙口岸街道和刁鋪街道﹚,中部為城市新區。城郊北片主要為裡下河水鄉溼地、現代觀光農業,城郊南片和東片為通南高沙嶺地區一般農業。2008年末泰州市區消費價格總指數104.8%,市區商品零售價格總指數105.9%;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8元/人,市區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0985元/人,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7338元/人,全市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5075元/人;市區人均住房建築面積30.29平方米/人。

2008年泰州市區道路面積1199萬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積20.87平方米 。建有泰州一水廠、二水廠、三水廠和口岸水廠,主要供水為長江水;用水普及率100%;供水總量4695萬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01.64升;供水管道長度1131公里。建有泰州市城南第一汙水處理廠、泰州市城南第二汙水處理廠﹙開發區汙水處理廠﹚和高港口岸濱江汙水處理廠;年汙水排放量3201萬立方米,排水管道長度654公里,年汙水處理量2748萬立方米。市區全社會用電量325618萬千瓦時;有220kV變電站4座,主變容量1260MVA,220kV線路條數14 條,總長度251.59km;110kV變電站16座,主變容量1251MVA,110kV線路條數 37條,總長度278.3km;35kV變電站6座,主變容量142.6MVA,35kV線路條數14 條,總長度84.2km。有電信局﹙所﹚22處,郵政局﹙所﹚34處,郵電業務收入71233萬元;城市本地電話用戶數29.86萬戶,互聯網寬帶用戶數10.62萬戶。城市燃氣為液化石油氣,供氣總量為20390噸,用氣人口55.23萬人,用氣戶數20.08萬戶,燃氣普及率96.14%。市區建有罡楊生活垃圾填埋場,公共廁所252座,道路清掃保潔面積542萬平方米,生活垃圾清運量17.8萬噸,糞便清運量0.76萬噸,生活垃圾處理率100%。

泰州市區有學校100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5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2所、普通中學38所、職業高中4所、小學34所;幼兒園53所;學齡兒童入學率100%,小學畢業升學率100%。文化館3個,劇團1個,影劇院5個;圖書館2個,館藏書數520360冊,閱覽室座位數650張;博物館3個,文物藏品9649件。廣播電視臺1座,無線電視節目4套,平均每週播出時間582小時,電視人口覆蓋率100%;無線廣播節目3套,每日播音時間54.67小時,廣播人口覆蓋率100%;有線電視用戶數18.40萬戶。市區除各鄉鎮和各社區有衛生院和醫療門診部外,主要有泰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高港人民醫院、泰州市中醫院、泰州市婦幼保健醫院、泰州市口腔醫院和普濟醫院等;市區有各級醫療機構145個,實有病床位3233張;衛生技術人員4260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1813人、註冊護士1542人、藥劑人員265人、檢驗人員174人。市區有體育場館2處,體育運動培訓學校1所。

泰州城市未來總體發展目標為:順應區域轉型,呼應外部變化,實施交通引導,推進集聚發展、特色發展與和諧發展,積極打造“區域中心城市、交通樞紐城市、生態宜居城市、歷史文化名城”。城市發展策略為:堅持開發、創新的雙輪驅動策略,推進經濟結構轉型發展;堅持以人為本與民生優先,提升和諧社會的發展水平;樹立綠色交通發展理念,促進區域性交通樞紐城市的形成;樹立低碳發展理念,打造資源節約型社會;堅持生態文明與物質文明同步發展,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遠景實施“三泰一體化、同城發展” 戰略,實現“一城三區﹙姜堰、海陵、高港﹚”。

泰州市規劃設計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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