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個人佔有,並且出售他人,合法嗎?怎麼處理?

德行天下130151529


農村集體土地個人佔有從法律層面上講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個人佔用集體土地,沒有村民出面阻止,時間長了,違法佔有就會默許變成合法佔有。


佔用集體土地並出售他人合法嗎?怎麼處理?

上面說過,佔有集體土地是不合法的,並將集體土地出售給他人肯定不合法。那麼光是說不合法有什麼用呢?集體土地說白了不是個人的,如果個人違法佔有,沒有人出面阻止違法佔有行為,時間長了,等於大家都默許合法佔有。

佔有集體土地並出售給他人,嚴格說,只要不是出售給城市人和外村人,土地集體所有權的性質是沒改變的,村集體大家都不阻止他人佔有也不阻止他人出售集體土地,賣了還不是賣了。就像阿洪的村子裡有幾個集體的池塘,被村民個人違法佔有,很多村民都知道佔用集體的池塘是違法的,但沒人出面阻止,佔了也就佔了,不合法也又能怎麼樣。


如果村裡麵人合心,大家共同出面阻止個人違法佔有集體土地行為,不要說出售,私佔來耕種別人也不敢。對於已經將違法佔有的集體土地出售給他人的,只要村裡面其他集體成員向村委會及地方土地管理部門投訴,其違法佔有集體土地並出售給他人的違法交易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村集體或者組集體有權收回被違法出售的集體土地,賣方應退還購買人的集體土地購買款。

《土地承包法》規定,集體土地的出售和轉讓必須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及村民代表同意,出售和轉讓收益歸集體所有,村集體成員均有權參與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正因為很多村委會的集體資產收益,村民享受不到分配權,所以集體土地經常被村民個人侵佔,沒有人願意出面阻止,阻止了自己得不到一分好處,反而得罪人。如果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公開、透明,村民人人都能享受到集體的利益分配,集體土地根本沒有人敢違法佔有。


如果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不公開透明,村民享受不到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權,作為村民,肯定沒有人願意出面阻止他人違法佔有集體土地。假如是你的村集體土地被個人違法佔有轉讓,你會出面阻止嗎?歡迎在評論下方發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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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出售集體土地是違法的,處理方法就是起訴到當地法院,讓司法部門來處理。這種情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給個人,通常是有承包期限的。比如30年的期限,那麼在這三十年裡你可以自己耕種 也可以轉包給別人耕種。也就是說出售土地承包權可以,但是不能出售土地所有權。

集體土地只能轉讓給集體成員並且需要用於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農夫有話說


在中國,法律規定土地不允許買賣。在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有土地。這裡比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非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集體土地是我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農村集體土地裡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不是集體經濟組織(天城國土。)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目前我國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是抽象的,法律上權利主體。尤其作為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主體客觀上難以操作,只能由村委會和集體經濟組織代為流轉行為。在目前對土地經營管理者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的情況下,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使用權流轉中享有權益缺乏必要的保證。再次,雖然集體建設用地所有者是農民集體,但在我國現行土地制度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和變更,從來就不是有土地所有者來決定。有集體土地所有者作為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主體,實際上是為某些地方政府和派出公司控制和操作土地流轉,創造條件。

只要村委會能批准就沒問題。





珈銘行鄉村


個人佔有集體的肯定是不合法的;佔有已經不合法,再去出售他人那也談不上合法了;

出售之中肯定沒有什麼手續證明其合法性。

解決辦法:

1、向村集體提出,由村集體解決

一般情況是在沒有做到很過份,或者在當地處事不行,很少有人去管這些事;都不願去挑事,因為一個村的人,都不願去得罪人。

2、向鄉鎮等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更多時候,問題還是得村杜解決;即使上級知道,也會打問題返到村杜上。

3、通過法律

非法佔有集體財產,要求其返還,並追回違法所得。

4、通過媒體,如果確實性質惡劣,必須處理的,可以尋求媒體幫助,通過曝光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形成社會輿論。

當然,當事人知道違法,由集體出面與之協商是最好的結果。畢竟大事化小為好,和諧第一。


范家大院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農村集體土地個人佔有,並且出售他人,兩者都不合法。

首先,我們從土地的性質來看,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會生產方式下,由國家確認的土地所有權歸屬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產資料所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礎。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有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具體形式。在農村,我們的土地都屬於集體所有,也就是說,農村集體土地除承包給農戶的外,還有一部分是所有村民都享有的集體土地,這部分土地是所有村民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個人佔有,就是侵佔其他村民對集體土地的合法權益,是違法的。

其次,並且出售給他人,這更是違法。對集體土地佔有是違法,更沒有該違法佔有的集體土地非法出售給他人的權利。對於集體土地是否合法出售給他人,得享有集體土地的全體村民作出決定,還得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三,如何處理?本人認為,依法處理。集體土地的處理得召開享有其權益的村民開會討論,明確其出售的集體土地無效,將集體土地收回,交全體村民管理。如果對村民討論結果不履行,可將村民討論意見上報相關單位,請求對非法出售集體土地的個人進行處理。一般處理順序,先向村民委員申請,如果處理未果,再上報鄉鎮國土部分處理,最後到縣國土部門處理,我相信,這種違法行為一定會得到處理的。

最後,在農村,之所以有個人佔有集體土地,並將其出售給他人這種違法行為發生,主要是我們有些村民不履行自己對集體土地權益的樹種和義務,都裝老好人,怕得罪人。

農村集體土地是 我們集體中每人的財富,希望大家都重視起來,管好我們的財富。

建議將集體土地回收後,辦理一個集體土地權證,這樣,誰都不能佔有了。


山澗梧桐


這個問題問的比較籠統,試著回答。

首先來說,農村集體土地,個人佔用,後來賣給別人,這合法嗎?

從集體土地上建造的農民住宅來說,這些住宅佔用的都是農村集體土地,而這類土地上的房屋,無論以各種原因出售,原則也只能出售給本村集體符合宅基地使用的村民,而且法律上有明文規定,非本村集體人員不得購買此類房屋。也就是說如果這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購買人是的非農戶,或者城市裡的人,買這樣的房屋是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的,屬於非法。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不屬於村民住宅用地,而是村集體的集體土地,所謂的官地,被其他村民建設成房屋或者小廠房之類的房屋,並且向村集體支付了一定年限的租金,而且建設得到了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的批覆,這種情況一般在合約期內買賣,村民都默認合法。

如果屬於村集體人員,強佔屬於村集體的官地,然後建設房屋,但沒有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的批覆,無論在賣給誰都是不合法的。


馬軍強


集體土地個人佔有,不合法,出售他人是錯上加錯,嚴重違法,村委會要把集體的土地收回來,摸收其非法所得,如果對方不聽,可到土地菅理部門仲裁,拿上仲裁決定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流水山上人


首先更正一下農村集體土地個人並不能佔有,本集體組織的村民只是擁有所有權,不論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有承包了集體土地土地,都是隻有土地使用權並不是所有權也就是你說的佔有。

宅基地由於特殊的土地性質,屬於村集體組織為保障農民居住所分配建造房屋的土地,本村集體組織村民有土地使用權,並且有“一戶一宅”的限制,就是一戶只能有一塊符合標準的宅基地,多了村裡是要收回的。如果是宅基地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賣)給他人,在滿足一定情況下是合法的。一、轉讓人是統一村集體組織村名;二、房屋轉讓後滿足“一戶一宅”原則;三、房屋轉讓需要進行使用權人變更。

再來說說承包土地,承包土地是可以出租、轉包、互換和轉讓,出租和轉包不改變土地承包關係,互換和轉讓會改變原有的承包關係。

所以如果是符合條件的轉讓宅基地或是出租、轉包、互換和轉讓承包土地是合法的行為。


東友律師團


答:農村集體用地個人承包期限內,承包人可以出售承包期內使用權,並不違法。若出賣土地所有權須經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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