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一些課程可用英語講授,兩荷蘭大學官司勝訴

荷蘭馬城大學(Universiteit Maastricht)和特溫特大學(Universiteit Twente)打贏一場官司,兩校的心理學(Psychologie)學士課程可以以英語為教學語言講授,法庭說,這並不違反高等教育法(WHW)。

這場訴訟是一個社會團體Beter Onderwijs Nederland興起的,該團體認為,荷蘭學生因為大學課程的英語化,利益受到了損害,大學教育的質量因此會退步。此外,荷蘭學生必須面對越來越多外國學生的競爭,影響他們就讀某些大學的課程。

大學一些課程可用英語講授,兩荷蘭大學官司勝訴

法官認為,兩校並沒有違法。在荷蘭的高等教育法中,指出高等教育的課程講授和考核必須用荷語進行,但是,也指出有某些例外的情況。兩校能夠很好說明心理學的學士課程使用英語的理由,而且,英語課程有利提高教學的質量,特別考慮到該專業領域的國際性。

至於這個團體反對使用英語教學的理由不充分,雖然強調了使用荷語的普遍性,但是,沒有顧及心理學學科的特殊性。

不過,這項法庭的裁決,僅侷限於兩大學提供的心理學學科。法官認為,法庭不會參與關於荷蘭高等教育是否應該使用荷語還是英語,以及關於教育質量的辯論,這是由學校本身及其主管機構教育部自行決定的事情。

大學一些課程可用英語講授,兩荷蘭大學官司勝訴

目前,荷蘭大學的學士課程,有23%是英語,碩士課程更加達到74%。

此外,荷蘭對外教育交流的機構Nuffic的數字顯示,今年荷蘭有75000名外國學生,比10年前翻了一番。在荷蘭有一共210個、差不多佔10%的大學專業中,外國學生多於荷蘭學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