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生物披露“新冠病毒”檢測產品信息不準確 上交所對公司及其時任董祕予以通報批評

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上交所3月8日披露,科創板公司東方生物(688298)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產品開發的信息披露不準確,決定對該公司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王曉波予以通報批評。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查明,2020年2月22日,有媒體報道稱,東方生物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產品的開發,並已經在歐盟註冊備案。公司於2月24日披露《澄清公告》稱,3款檢測產品以海外銷售為主。上述3款檢測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銷售前,需由歐盟代表提交歐盟備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歐盟給予的備案登記號。《澄清公告》披露後,公司又於當日披露《關於澄清公告的補充公告》,對《澄清公告》披露內容進行更正,稱公司已根據歐盟法規由歐盟代表提交備案註冊,在獲得備案號前,可視為已備案獲得市場準入。此外,檢測產品在法規允許的情況下,既可在國外銷售,也可在國內銷售,而不是隻打算主要銷往國外。

經監管問詢,公司於2020年2月27日披露問詢函回覆公告稱,由於公司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制度在制度設計與實際執行上存在問題,導致上傳的公告版本為未經公司審批的錯誤版本,《澄清公告》的相關信息未準確反映公司實際情況。

上交所表示,當前市場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產品的開發及市場投放等情況高度關注,公司發佈相關信息尤其應當注意審慎、準確,避免產生誤導。公司《澄清公告》內容未能準確反映公司檢測產品註冊備案及銷售區域的實際情況,信息披露不準確;同時,相關公告錯誤版本未經公司審核即上傳披露,說明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有關等規定。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