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古罗马女性离婚问题,为什么说那个时代的女性是不幸的?

众所周知,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比较低下,无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历史中都是如此,古罗马妇女的婚姻中,女性是没有选择权利的,一切听从家长安排,这也说明了古罗马时代女性妇女地位低下,包办婚姻下的女性往往都是不幸福的,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古罗马女性的离婚问题,为什么古罗马时代女性离婚率高?那个时代的妇女有多么不幸呢?

探究古罗马女性离婚问题,为什么说那个时代的女性是不幸的?

一、古罗马女性的婚姻问题

在古罗马,父亲在家庭中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的,对于自己的孩子的婚姻有绝对的控制权,《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家长对于家属有杀生的权力。在男女满七岁的时候就可以订婚,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4岁,女性的则是12岁。比起中国古代的结婚年龄还要早,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不满法定年龄就被父亲嫁出去的妇女。

除了包办女儿的婚事之外,还能够迫使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或者妻子离婚。有很多的父亲,把自己女儿的婚姻大事当成他们仕途的捷径,完全不会考虑自己的女儿的幸福。古罗马的凯撒大帝,就曾经出于政治角度考虑,迫使自己的女儿离婚嫁给和自己年龄一样大的庞培。在古罗马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在婚姻中,妇女的地位极低,即便是丈夫在外拈花惹草,也无处抱怨。妇女的婚姻很多时候也成为了家长们手中的一种工具,父母亲并不会关心女儿的婚姻是否幸福。

古罗马男女结婚年龄很早,婚姻又多由家长包办,所以出现婚姻问题的家庭比比皆是,而妇女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承受了很多的婚姻问题带来的痛苦。

据记载,古罗马有一位叫伊戈马提乌斯的男子因为酗酒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打死,但却被罗马法庭宣判无罪。可见那个时期的女性地位有多么低下。妇女在不幸的婚姻中要遭受更多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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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罗马离婚的原因

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实行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不允许重婚现象的出现,这和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有着很大的不同。古罗马严格的婚姻原则,让早期的古罗马并不存在大量的离婚问题。根据古罗马历史学家狄奥尼修斯记载,罗马在520年的时间中都未有过离婚案例。最早的离婚案例是在公元前230年一位叫卡维里乌斯的男子因为妻子无法生育而离婚。

实际上,罗马制定通过的《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制定关于离婚问题的条文,规定妻子不能够抛弃丈夫,如果妻子毒死子女或与人通奸,丈夫则可以休妻。条文的规定充分体现出古罗马时期男子处于统治地位,而且大多数离婚案例基本上都是由丈夫提出的。其中因妻子无法生育而离婚的案例居多,但大多数出现在罗马社会前期,人们对于传递香火很看中,一个家庭中如果生不出后代,一般都被归咎于妻子而不是丈夫。

在古罗马,当然也有拥有真挚爱情的婚姻,因为非常爱妻子,丈夫并没有因为生育问题休妻。据《图里亚悼词》中记载就曾经有一对夫妻非常恩爱,妻子救过丈夫的性命,妻子因为无法生育而提出离婚,但遭到丈夫的激烈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这一对夫妻一般会选择收养一位孩子,在古罗马社会,收养孩子的家庭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膝下无子女。收养子女的行为在世族中也普遍存在,一般是为了传递王位,收养男孩。

凯撒就曾经因为无子,而连续采取收养制度。在世界古代史中,养子继位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

在妻子年老色衰,青春不在后,她们也很容易被丈夫抛弃,在罗马社会中这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你会发现他爱的是美丽,快走吧,这里不欢迎你了”出自古罗马讽喻诗人朱维纳。还有一个较为普遍的原因就是妻子有通奸的行为,在《十二铜表法》中就有对于妇女遵守妇道的要求,虽然在古罗马并没有惩治通奸的相关法律,但通奸的妇女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祭司在大街上公开鞭笞通奸的妇女示众。

结合当时的婚姻制度来看,古罗马妇女产生婚外情的现象其实不难理解,婚姻生活的不幸是她们追求婚外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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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罗马女性追求自由爱情下的意识觉醒及影响

从古罗马妇女寻求婚外恋的现象,我们可以看出她们对于爱情的自主权的追求,对自由恋爱的追求。这是一种意识的觉醒,和罗马社会经济的背景有着密切关系。

1.罗马居民们开始追求物质精神享受

在公元前3~2世纪,古罗马的社会风气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是罗马征服了希腊,海外贸易也更加的繁荣发达,源源不断的物资财富流入罗马,罗马一度成为了地中海地区最富有的城邦。平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王公贵族们更是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希腊上层社会的追求享乐的风气转移到了罗马人身上。早期罗马社会淳朴务实的风气被摒弃了。“居民们都不沾刀和犁,而是躲在城里,宁愿活动于剧场和跑马场之中,也不愿照管谷物和葡萄园”。

罗马人也开始举办更多的娱乐活动满足公民的精神需要。尽管这时候的妇女社会地位依然较低,但是她们不用像以往一样只做着繁重的农活和家务,也可以走出家门参加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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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妇女开始追求爱情

罗马是一个非常讲究浪漫的民族,从奥维德的诗《爱经》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古罗马时期的女性在这时候已经开始追求美貌,美容化妆术兴起,有的妇女为了保持自己的形体美,甚至拒绝生孩子,罗马医学的发达也为妇女追求爱情提供了便利,从庞贝古城出土的两件子宫扩张器,罗马在这时候已经发展出了堕胎手术。古罗马医生索拉努斯在自己的妇科专著中介绍了50种避孕方法。

古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让女性的地位比以往要提高了不少,对待爱情的观念也要比以往更加开放,在罗马的戏院中,有不少英俊的男演员被贵妇人看上,要知道,男演员们大多是奴隶出身,贵妇人和奴隶通奸的问题引起了统治者的不安,尽管统治者会严惩这些演员,但是并没有成功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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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

女性意识的觉醒还推动了古罗马婚姻制度的改革,在罗马早期,婚姻是夫权主导,妇女没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但在公元前2世纪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中丈夫和妻子的地位更加平等,婚前婚后妻子的地位都没有发生改变。离婚变得更加普遍简单,只需要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协议,便可以解除夫妻关系。拥有离婚自由,对于那些处于不幸婚姻中的妇女来说是一种解脱和解放。

罗马社会上层的许多家庭,因为年轻妇女不愿意生孩子,许多的男子也不结婚,让家庭出现了较多问题,这也引起了统治者的重视,颁布法律鼓励生育,多子的母亲享有更多的财产事务上的又会,父亲也会在官职升迁上给予照顾。妇女地位的提高无形之中也推动了社会法律的完善。

结语

古罗马婚姻制度的变法,让更多的女性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在经济地位和家庭地位上,女性们也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维护自身的利益。追求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女性比以往在社会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和男性共同肩负起家庭生活,同时也更加积极的参与社会生活。推动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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