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顶撞常遇春,威震徐达大军,明朝一个县令名垂青史

俗话说,打狗要看主人。之所以这样,是怕狗(也包括人)的主人有背景、有来头,难免来找麻烦、寻报复。明朝初年,县令欧阳铭可不管这一套,尽管他知道被打之人是开国功臣、鄂国公常遇春的手下,照打不误。

欧阳铭,江西泰和人,生年不详,初为江都县丞。因为治县有功绩,且待人和善,得了个“慈孝”的好名声。洪武元年(1368年),欧阳铭受到提拔重用,改任临淄县令。在《临淄县志》中,欧阳铭是明朝第一任临淄县令。临淄是齐国故都,历史上的名人轶事极多,而欧阳铭的作为更值得大书特书。

欧阳铭上任时,正值明军攻打元大都的关键时期。这年七月,朱元璋下诏,“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流离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杀人,……不恭命者,罚无赦”(《明史·太祖本纪》)。此次北征,征虏大将军徐达、副将军常遇春各自调兵遣将,连奏大捷。

期间,在临淄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遇春师过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殴击,一市尽哗。铭笞而遣之”(《明史·欧阳铭传》)。常遇春作战勇猛,但“下城邑不能无诛僇”(《明史·徐达传》),手下的将士少不了抢掠杀人。换做别的县令,眼见本县的老百姓遭到官兵侵害,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欧阳铭却不甘坐视,抢掠不成群殴百姓的为首的军校受到了欧阳铭的严惩。

《明伦汇编·县令部》记载此事更详细,“欧阳铭为临淄令时,副将军常遇春略定未附郡县,过临淄,兵士十余人入民家取酒不得,相殴击,欢动一巿。铭出,呵止不服,因笞遣焉,且往见将军白之”。不仅要将违反“毋肆焚掠妄杀人”的军校绳之以法,还要亲自去找常遇春讨个说法,这就是欧阳铭。

恶人先告状。军校抢先一步报告常遇春,添油加醋说了欧阳铭一些坏话,而且诬告欧阳铭辱骂常遇春,“卒诉令骂将军”。常遇春性情暴躁,见手下人挨了打、自己挨了骂,岂能善罢甘休?等欧阳铭来了,常遇春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

面对位高权重的鄂国公常遇春,欧阳铭不卑不亢,淡定回答,“卒,王师;民,亦王民也。民殴且死,卒不当笞耶?铭虽愚,何至詈将军?将军大贤,奈何私一卒,挠国法”(《明史·欧阳铭传》)?意思是说,士卒是国家的士卒,可百姓也是国家的百姓。士卒违反禁令,百姓被他打得快死了,为何不能治罪呢?大将军治军有方,功在社稷,天下百姓称颂。我欧阳铭虽然愚笨,又怎么会骂大将军呢?将军是个有大德才的人,怎会为了一个士卒而阻挠执行国法呢?

一番话下来,久经沙场、战功赫赫的常遇春被问得无言以对,怒气渐渐消解,连忙向欧阳铭道歉,并且传令裁罚那个军校,以向当地老百姓谢罪。

欧阳铭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但他处事公道,严格执法,名声大噪。但凡有再来临淄的军队,没人敢造次,“由是申严约束,无敢哗者”(《明伦汇编》)。后来,徐达的军队路过临淄,徐达提前就警告了部下,并让部下务必注意,“军士相戒曰:是健吏,曾抗常将军者,毋犯也”(《明史·欧阳铭传》)。

除了敢对抗强权,欧阳铭治理临淄也颇有政绩,“为治廉静平恕,暇辄进诸生讲文艺,或单骑行田间,课耕获。邑大治”(《明史·欧阳铭传》),为临淄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洪武四年(1371年),欧阳铭重建经元末战火毁坏的县衙,将县衙由城西北隅移至城中。同年,欧阳铭任满,赴南京觐见,后因病去世。

欧阳铭在临淄任职三年,留下了可圈可点的故事。作为一个基层县令,欧阳铭因为敢于提起胸膛,义正言辞,对抗强权,廉洁奉公,故其事迹被史官载入《明史》。官不在大小,而在于一颗公心。“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世人共勉之。(刘秉光)

当面顶撞常遇春,威震徐达大军,明朝一个县令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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