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逸飛
問題是都沒有搞清楚程序又何問題!主檢官有資質和手續,就是程序合法。輔助人員資質問題是程序瑕疵,可以質疑申訴投訴,不足以支持拒檢的。惟一可以抗辯的理由就是健康受到無資質檢驗人員的威脅,因而拒絕採樣而不是抗檢,因為已經聲明可以等有資質人員來抽血了。這是人情理據,法律外肯定要考慮人情理據的。
2020-03-09 00:38:43 佚名
問題是都沒有搞清楚程序又何問題!主檢官有資質和手續,就是程序合法。輔助人員資質問題是程序瑕疵,可以質疑申訴投訴,不足以支持拒檢的。惟一可以抗辯的理由就是健康受到無資質檢驗人員的威脅,因而拒絕採樣而不是抗檢,因為已經聲明可以等有資質人員來抽血了。這是人情理據,法律外肯定要考慮人情理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