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相當於當今的什麼官職?為什麼?

小楊冪951


太守是郡守的尊稱,太守對應的是實行郡縣制的政權,起源於秦國,發揚於兩漢,只有在實行郡縣制的秦漢時期,才有太守這個官職。

郡縣制是郡制和縣制的結合,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當時的秦國實行的是郡制,楚國實行的是縣制,之後逐漸合併為郡縣制。秦始皇統一天下前,縣大於郡,秦始皇統一天下後,郡大於縣。



太守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將整個天下分為36郡,郡下設縣,郡的長官是郡守,也就是太守,縣的長官是縣令或縣長,大的縣叫縣令,小的縣叫縣長,理論上秦朝有36個太守,只不過秦朝不叫太守,叫郡守,之後秦朝的郡陸續有所增加。

也就是說秦朝實行的是中央--郡--縣這樣的三級行政區域管理,與今天實行的行政區域是不一樣的,今天實行的是中央--省--地級市--縣這樣的四級行政區域,嚴格來說,秦朝時期的郡守,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市長。



秦是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封建王朝,實行郡縣制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實行中央直接管理郡與縣,郡和縣的長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命,郡雖然是秦朝的一級行政區,但是郡管理的範圍並不小,比今天的省小,比今天的地級市大或差不多,郡更像今天的地級市,郡守也就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市長。

但是漢朝的情況與秦朝不太一樣,漢朝雖然繼承了秦朝制度,但又有所區別。漢朝實行的是郡國制,行政區域劃分比較亂,既實行閹割的分封制,又實行完整的郡縣制,漢初,實行郡縣制的地方主要是中央直轄區,漢初的郡守與秦朝一樣,只不過在漢景帝時期,將郡守這一官職改為太守。



但是漢朝到漢文帝時期,發展出了刺史制度,因來原來負責監察的御史失職,漢文帝另設刺史外派出地方,巡視並監督地方官,並將整個天下分為十三部,每部各設刺史一名,這個部不是行政區域,而是監察區域,並在東漢演變為州牧制度。

東漢時期,十三個刺史部演變為天下十三州,州變成了行政區域,州的長官叫州牧,成為郡守的上司,這樣在東漢時期的全國行政區域就變成了中央--州--郡--縣四級行政區域,太守原來的職責都不變,只不過多了一個上司-州牧。



東漢時期的中央--州--郡--縣四級行政區域與今天的中央--省--地級市--縣四級行政區域非常類似,簡直有異曲同工之妙,東漢的郡對應著今天的地級市,太守也就對應著今天的地級市市長。

三國時期和之後的大一統的晉朝,同樣繼承了東漢的中央--州--郡--縣四級行政區域,所以三國時期和晉朝的太守也是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市長。



之後的五胡十六國及南北朝時期由於處於亂世,社會動盪,又多是胡人政權,因為行政區域沒法說得清,直到隋唐時期中國才重新統一,但隋唐時期實行的不是郡縣制,也沒有太守這一官職,包括唐朝之後的朝代也是這樣。

所以太守這一官職,只存在於戰國時期的秦國、大一統的秦朝、西漢和東漢、三國時期和晉朝。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太守一職,相當於今天什麼官職呢?這得看是什麼時代的太守。

太守的稱謂,首見於秦漢,是對郡守的尊稱,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漢實行郡縣二級制,郡的長官是太守,縣的長官為縣令。縣令相當於今天的縣長,但若說秦漢太守相當於今天的市長(回答這個問題的網友是這麼說的),則不怎麼準確。因為秦漢時期的太守,秩二千石,與九卿同列。

我還是引述錢穆先生《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的說法吧:“漢代郡長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不過九卿稱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郡太守調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進一級就可當三公,九卿放出來也做郡太守。漢代官級分得少,升轉極靈活,這又是漢制和後來極大的不同。九卿放出來當太守,並不是降級。地方二千石來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級,名義上還是差不多。”也就是說,漢代的郡太守,與其說相當於市長,不如說相當於省部長、副國級。

秦漢之後,比如宋代,雖然正式的官職中已無太守,但人們在習慣上,還是將州府的長政首長稱為“太守”。宋代的知府、知州,略近於漢太守,“入則復為卿相,以故名太守亦多,法稍近古”。

直到清代,知府仍然俗稱“太守”,但清代太守的職權與地位,已跟漢太守完全不同,只是一個五品官,相當於市長。


吳鉤的鉤沉


在我國古代,太守是個非常常見的官職,許多歷史上響噹噹的人物都是從太守做起,逐漸成為攪動風雲變幻的大人物。在我國古代,太守就是一郡的最高長官,手握軍政大權。那麼,太守到底相當於當今的什麼官職呢?

在秦朝建立之前,商、周都採用分封制,將功臣、宗族子弟以及上古聖人之後分封在首都以外的其它地區,從而展現天子對諸侯們的表彰,諸侯們也能夠幫助君王治理天下,他們用定期朝貢的方式來對共主表示尊敬。

但這一制度實行前期還算和諧,商朝末年,諸侯之一的西伯侯坐大,並暗中團結其它諸侯。最終,在武王姬發的帶領下,一支龐大的討伐軍戰勝紂王,建立了周朝。周朝也是類似的情況,隨著諸侯們勢力的強大,群雄割據的場面愈發顯現。

東周建立後,周天子的權威進一步被削弱,歷史進入了以諸侯們為主角的春秋戰國時代。到後來,周天子成為了名義上的共主,其它國家完全不將周朝放在眼裡。公元前256年,周朝為秦所滅,結束了長達八百餘年的統治。

秦朝建立後,為了避免重蹈商、周被諸侯滅亡的覆轍,秦始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郡縣制。在中央朝廷以外,全天下的行政單位分為郡、縣兩級,郡的最高長官叫做郡守,縣的最高長官叫做縣令,他們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這一舉措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根據《新華字典》的解釋,郡守是“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也就是說,在秦朝時,郡守主管該郡的政務,負責管理治下的人民。

與此同時,秦朝設置了郡丞和郡尉。郡丞輔佐郡守進行政事的處理,而郡尉則掌管軍事、治安和刑獄。郡守於郡尉互不干預和隸屬,但郡守是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轄,所以其權力自然是大於郡丞、郡尉,儘管郡守平時對郡中軍事幹預較少,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兵權。

這樣看來,秦朝的郡守掌管著一郡的民事政務,以及一定的軍事。而因為秦時只有兩級行政區劃,不像今天,有著省、市、縣三級,所以筆者按照秦時郡的行政範圍和等級,以及直屬於中央王朝的性質認為,

秦朝時的郡應該大致相當於今天的直轄市,而郡守就是直轄市的市長。

到了漢朝,天下有了州、郡、縣三級行政區劃。漢景帝時,群守更名為太守,而漢武帝時期,天下被劃分為十三州,每州都設置州刺史,而郡則成為了州的下屬機構。這一時期,郡由州來管轄,所以太守就大致等同於今天的普通市長。

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增加,導致了郡的行政範圍縮小。隋朝時,郡被取消,太守也就漸漸消失,被刺史、知府所代替,這之後,太守只是偶爾作為刺史、知府等地方官的別稱被提起和使用。


鄧海春


  一、源起:

太守之名,最早出現在《戰國策》,是戰國時期對郡守的尊稱。在西漢漢景帝年間正式將郡守改稱為“太守”,從此成為中國正式官職名稱。

  二、權力演變

漢朝時期太守權力有多大?

  從俸祿看,太守俸祿兩千石,與九卿同列。漢朝的三公堪比後世的宰相,九卿堪比各部部長,太守自然相當於封疆大吏。

  從權力看,太守總管一郡行政、財政、司法、軍事,可謂萬般權力一把抓。最為霸氣的,是漢代的太守有權力招募直屬於自己的官員。

  漢代郡縣中,郡丞、郡尉、長史,都有朝廷任命,但是,郡中的功曹、主簿,則由太守私人招募。所謂主簿,就是辦公廳主任,功曹,就是辦公廳各司局官員。

  功曹、主簿不對皇帝負責,只對郡太守負責,他們稱呼太守為“本朝”“府朝”“郡朝”,就如《三國演義》中,幕僚們稱呼領導為主公一般。

  在東漢末年、三國時期,因為朝廷設立了州牧,並規定凌駕於太守之上,因此太守權力變小了。

  隋唐時期依然還有太守,此時的太守權力變得更小,最主要的是將自行招募官吏的權力廢黜,並且削奪了軍事權力。此時的太守,大體就如現在的市長一般。

  在唐肅宗年間,全國改郡為州,州長官變為刺史,太守於是退出歷史舞臺。

  至於宋朝還稱呼某某人為太守,只是沿用古稱,顯得風雅而已。

  三、一句話總結

總之,漢代太守,大體相當於三國的州牧、明清的總督,權力極大,地位頗高,是真正的封疆大吏,省部級大領導。

  三國魏晉之後,太守權力縮小,隋唐與等於市長,權力更小。


葉之秋


“太守”是封建王朝郡縣制下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景帝之前叫“郡守”,漢景帝之後改稱“太守”,但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古代封建王朝的行政區域劃分也一直有所改變,所以“郡守(太守)在不同時期對應今天的官職也有所不同,下面簡單說明一下:

郡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而且那時候“郡”是比“縣”還要低的行政單位,由於中國還未一統,且“郡縣制”也還未成形,所以這裡就不予討論。


到了戰國時代,各國開始逐漸形成“郡縣”兩級管理體系。秦國統一後,廢除分封,在全國設置36郡,郡下設縣,縣下設有鄉,裡,亭三級。所以此時的郡守相當於今天的省長,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秦朝律法規定,“裡”才是秦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而“亭”只是治安機構,所以“裡”相當於今天的鄉鎮一級。

西漢建立後,西漢王朝延續了“郡縣制”並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分封制”,所以西漢就出現了“郡國並行制”,不過王國與郡守的地位相差無幾,漢景帝時期,改“郡守”為“太守”,此時的太守依舊相當於今天的省長。


到了漢武帝時期,他將全國分為十三州部,每州設一刺史,用以監察所在州部的“郡國”,類似於監察御史,到了王莽時期,他將州刺史改為“州牧”,將十三州改為九州,並大大提高州牧的職權,使之成為地方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牧”在職權上已經取代“太守”成為類似於今天的省長級別,但由於新朝存在時間很短,所以新朝滅亡後,“州牧”一職隨即被取消。

東漢建立後,基本延續了西漢的行政劃分,直到東漢靈帝時期,為了鎮壓黃巾起義,朝廷再次設立“州牧”,使之位居“太守”之上成為一州最高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郡,縣”三級就類似於今天的“省,市,縣”三級,因而此時的“太守”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市長級別了。

後來在南北朝時期,“州郡縣”三級制度逐漸混亂,天下州郡縣越來越多,甚至有的州已經沒有可管轄的郡,所以隋朝建立後,隋文帝楊堅罷天下諸郡,設立“州縣”制,一州長官為刺史,後來隋煬帝又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到了唐朝,又有幾次“州”“郡”之間的變換,最終在唐肅宗時期確定為“州縣”制,“太守”從此不再是正式的官名,但成為了“一州最高長官”的別稱,例如“刺史”,“知府”。



到了宋朝,行政區劃為“兩級制”,即“府、州、軍、監”為一級,“縣”為一級,後來又在“府、州、軍、監”之上設置“路”,所以此時的“知府”相當於地級市市長級別。

而明清時期全國實行“省,府(州),縣”三級,因而“知府”依然是地級市市長的級別。


鹹魚閒聊


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這是蘇東坡的一首詞中提及的官名。

在很多古代詩文中,都有太守這一稱謂,太守不僅是官職,更是古人對中國古代官場中地方長官的一種統稱或者是一種代稱,晚期的中國封建王朝中並沒有太守這一職位了,但仍然會在常見的詩文中存在。

比如在宋朝時期,地方長官叫做知州,而在明清時期叫做知府,但其實都用太守來代指他們。

那麼太守一詞是從何而來的呢?

這就要從秦朝來說起,秦朝統一六國之後實行郡縣制劃分36郡,郡事實上就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區劃,管轄幾個縣。

在戰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有郡守,這一地方長官,但當時的郡都比較小,而且設立在列國在邊境衝突的地區的一種建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他們是一種綜合行使軍政權力的特別區劃,最高長官稱守或者是郡守,皇帝直接任免,他們是一種可以通管文武的最高地方長官,事實上就是一地的土皇帝。

都江堰的建造者李冰曾經就做過蜀郡的郡守。

漢朝繼續沿襲郡縣制,當然也郡國並行。這也是一種,常見的地方區劃的分級方式,郡的地方長官還是守。

西漢時期,漢景帝將郡守改名叫做太守,這就是太守一詞的來源了,漢景帝非常重視太守們的治理,因為太守的工資是兩千石,所以漢宣帝曾經說過一句著名的話:

與我共理者,其惟兩千石乎?

這句話深刻說明了地方長官在漢宣帝心中的地位,也說明地方長官在一地位高權重,負責極大的權力。

漢朝太守也是高官,他們常常奉詔入,都拜為公親,三公九卿罷歸也多出京代為太守。

王莽時期有個小插曲,王莽把太守改名叫做大尹,到東漢又恢復太守的舊稱。

東漢時期設州牧,這時候的週末,與漢朝時期只負責監察的州牧,之前所不同已經成為了具有監察人事之權和兵權的高級長官,隱隱在地方形成了三級區劃,郡守變成了州牧下轄的一個地方,具有行政意義的長官。

州牧太守在漢末三國時期,權力到達頂峰。

到了隋朝,廢除了郡這一級地方區劃變成了州縣二級地方制,這時候的刺史或者叫州牧就變成了原先的太守的職能,但是太守的職稱被取消了。

開始我便不再是正式的官名,你用做刺史或者是知府的別稱,宋代以後常常雅稱知府知州這樣的官作為太守,於是太守也就成為了文人詩詞中去抬高別人身份的一種雅稱。

相當於今天的地市級行政區劃的地方首長。


歷史好奇怪


太守之稱始於秦漢時期,秦朝開始實行郡縣制,一郡之首長稱為郡守,漢代改為太守。

對太守這個職務描述比較清楚的是歷史學家錢穆所著《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一書,這是一本極薄的小冊子,只有100多頁,通俗易懂,深入淺出,是標準的大手筆寫小文章。錢穆在書中明確指出,當時的地方政府共有郡縣兩級,漢代有100多個郡,每個郡下轄10—20個左右的縣。漢代一郡長官稱為太守,太守與中央政府裡的九卿平級,薪水都是兩千石,太守進京可以擔任九卿,九卿到地方可任太守,用今天的話說,都是省部級官員。

歷史學家錢穆先生

漢代太守的這種地位,我們可以從長篇小說《三國演義》中看出來。東漢三國期間擔任太守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當時袁紹等各路諸侯起兵討伐董卓,成員大多為各郡太守,比如兗州刺史劉岱、河內太守王匡、勃海太守袁紹、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橋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等等,勃海太守袁紹被推為盟主。

從秦漢到唐宋,一郡之首名稱雖然有所不同,但大體上都是省部級官員。直到明清時期,州府的長官才成為省的下屬,與今天的地級市基本相同。


民國年間那些事


戰國時期的秦國,經過歷代法家改革,郡縣制初步成形,郡縣制的出現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古代宗法血緣分封制度,是公天下的開始!

太守是秦漢時期郡守的尊稱,到漢景帝時正式更名為太守。


太守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郡以下是縣,郡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秦朝時沒有州,漢朝時在郡的基礎上設了州,但不是行政單位,是監察區域,監察各郡。東漢時爆發黃巾起義,朝廷派中央九卿出任各地州牧,集一州所轄各郡鎮壓起義,州就由監察區變成了行政區,相當於現在的省,但是比省大。

南北朝時,州越來越多,郡所管轄的地方越來越小,州郡的區別已經不大,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替郡守,以州統縣,就是郡縣制改為州縣制,此後,太守就變成刺史或知府。到了明清的時候,知府成為專稱。

由此可以看出,知府(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委書記兼市長,還兼管法院的事。


草堂有春色


讀歷史,講故事,我是害蟲的微笑!

太守,官名!

戰國時期為郡守尊稱。秦一統天下後分全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西漢景帝中二年更名郡守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東漢復故,秩二千石。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監察,軍事,財賦。可自闢幕僚屬吏。

西漢置丞,都尉為太守佐官,邊郡或增置長史。

東漢置丞,長史,內郡不置都尉。屬吏有功曹,五官掾、督郵、主簿及戶、比、時、田、水、倉、金、集、漕、法、兵、尉、賊、辭、決等諸曹掾吏。

自後歷代沿置,或屬州刺史。

三國至南北朝,多加將軍,校尉等名號,兼領軍民。

三國魏置,秩兩千石,官五品,皆加將軍名號,掌治民、進賢、決訟、檢奸,並舉孝廉。有丞,邊郡丞為長史。中正,都尉,司馬為之佐官,又置功曹、五官門下、文學、督郵、主簿等屬吏。

蜀,吳略同。

晉制,太守屬吏亦大體相同。

南朝宋太守官五品,二千石。齊,陳沿置。

陳依郡大小,有五品,六品,七品三等,皆秩二千石。

北朝北魏分上,中,下郡三等,各位四、五、六品。

北齊於上、中、下三等之內又各分上、中、下,合九等。

又,三國以來有遙置之制,亦置官屬,給俸祿,本用以賞功臣。

梁末以來,京官文武月唯得廩食,多遙帶郡縣官而取其祿食。

隋文帝時置太守,上郡為從四品,中郡為從五品,下郡為六品。仁壽三年罷郡為州,置刺史。

煬帝大業三年罷州置郡,郡置太守,上郡為從三品,中郡為正四品,下郡為從四品。

唐武德元年改郡為州、太守為刺史。

天寶元年一度改州為郡,刺史為太守。

宋以後改郡為府,州,習稱知府,知州為太守。

所以太守秦漢之時,太守官位顯赫比之如今的省部級高官都不為過,明清時期只相當於市長。


害蟲的微笑


太守,從級別上而言,相當於現在的省一級黨政一把手,即省委書記兼省長。

秦朝統一六國,實行郡縣制,全國有郡、縣兩級行政區劃,郡的最高長官稱郡守,縣的最高長官稱縣令。

漢代承襲秦制,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郡的最高長官仍稱郡守,但到漢景帝時,把郡守改名為太守,從此太守成為郡一級最高長官的官職名稱,與郡守的內涵完全相同。

在郡縣制下,地方有兩級行政區劃,郡就相當於省,而太守(郡守)的權力相當大,行政、軍事、司法一把抓,還能自行聘任下屬,權力相當大,官秩兩千擔,與中央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駕馬車”官秩相同,可見西漢太守的地位之高、權力之大,至少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省長,或許還要加上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不過,從漢武帝開始,太守的權力開始收到制約,為了監督太守,防止尾大不掉和地方割據,漢武帝把原本在朝廷任職的刺御史(御史大夫的下屬,官秩六百擔)派到地方履行監督職責,並分天下為十三州,每州設刺史一名,刺史負責監督本州轄區內所有太守。

刺史一開始只是履行監督權,但後來被皇帝賦予的權力範圍越來越大,甚至超過郡守(太守),儼然成為中央和郡之間的新一級地方行政區劃州的最高長官。

這個時候,“州郡縣”三級行政區劃就相當於現在的“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劃,此時的郡太守就相當於地級市市委書記兼市長,以及中級法院院長、中級檢察院檢察長。

到東漢末年,州刺史已成為比太守更牛的官職,其地位、實權相當於幾個郡太守的集合,但刺史的官秩仍然低於太守的三千擔,直到東漢靈帝時防古制設“州牧”,把刺史官秩提高到與西兩千擔,成為名副其實的地方大員。

漢末三國的很多風雲人物,如袁紹、曹操、劉備等人都做過太守、刺史或州牧,個個都是割據一方的大小軍閥。

魏晉南北朝和隋唐初期,不同朝代和不同階段下,地方行政區劃的劃分和名稱反覆調整,州、郡兩個稱呼來回變換,刺史和太守輪番稱呼,顯得十分混亂。

所以在唐肅宗時,朝廷明確地方行政區劃為“州縣制”,“太守”作為“郡”的最高長官從此不再是正式官名,但後世仍把“太守“作為一州最高長官的別稱和尊稱,如“刺史”,“知府”很多時候被尊稱為“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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