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前言

唐代是中國封建專制制度和官僚體制的成熟期,官僚隊伍龐大,統治機構日趨複雜,對官員的管理成為唐朝統治者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唐代不僅建立了以科舉取士的選官制度,還對官員的考核、升降、監察有著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為了“以法警戒群吏,令修職事”,皇帝還經常發佈“官戒”

以及“官箴”對各級官員進行警敕或者戒勵,目的也是督促官員廉潔自律,恪盡職守。


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戒”在古代是一種君主自我警戒的文體,後來才發展成用於君臣、父子之間的一種戒勵形式。它分為“官戒”和“家戒”兩種,前者是君主對百官的戒敕,後者是父親對兒子的戒勵。“官戒”就是封建社會皇帝對各級官吏為政的道德和行為的警敕和戒勵。它與“官箴”的區別就是前者通過皇帝頒佈的警敕,主動的向官員提出警示,防止官員違法行為的發生,重點在“警”;而後者主要是要求官員提升自我修養和約束,重點在“勸”。

一、“官戒”的起源和發展

“官戒”是伴隨國家和官吏的產生而產生的。自從國家出現後,產生了一批管理國家和人民的官吏,隨之也產生了如何對這些官吏進行管理的問題。對統治者來說,絕不希望看到官員出問題被處理,而是希望通過賞與罰的手段,以及日常不時的警敕和誡勵,去規範官員的行為,防患於未然。這就是“官戒”產生的歷史背景。

歷史上最早的“官戒”是周代的“四方戒”。它由短短四句話組成,內容是:“各修乎乃事,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

雖然過去了三千年,但我們仍然能從這短短十八個字中,看到當時統治者勉勵官員們恪職奉公的拳拳之心,並以“國有大刑”四個字對官員進行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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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秦朝統一六國,建立了專制主義的封建中央集權體制,形成了以皇帝為中心的官僚統治體系。皇帝對國家和人民的管理,是通過一級級官員去實現的,皇帝希望各級官員都能廉潔奉公,去執行朝廷的政令,因此時不時對官員進行警示和訓誡,是非常必要的。秦始皇就委託丞相李斯頒佈過一篇《為吏之道》,雖然具體內容已經失傳,但是從詔書的名字可以看出,這是一篇勸誡官員做好官、辦好事的詔令,對官員的品德提出的具體要求。

到了漢朝,這種警誡官員的戒書與策書、制書、詔書一起,成為漢代皇帝頒佈的四種文書之一,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漢武帝時太尉楊僕帶兵出征,以“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為由,不聽武帝的戰略安排,漢武帝便發了一道“戒書”給楊僕,內容是“令之不從,其罪何如?推此心在外江海之間,可得信乎?”,希望他能服從命令,按照事先制定的戰略部署進兵。這道戒書並不是治楊僕的罪,而是對他的行為進行勸勉,希望他引以為戒。這種方式,可以使在外的將領更加容易接受,也會讓他們體會到皇帝對自己的殷殷期望,從而受到激勵,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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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的官員

從漢至隋的八百年間,“官戒”一直是皇帝詔令文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種收效很好的治吏措施。正如《文心雕龍》所云:“戒敕為文,實詔之切者。”到了唐代,“官戒”的範圍越來越廣,成為皇帝御下的一種重要方式。

二、唐代官戒的內容

唐代官戒對官吏進行的警敕和戒勵,內容豐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官吏為政道德,也就是官德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對官員在行政活動中一些不恰當的行為進行警敕和戒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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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

武則天的《臣軌》是唐朝一道著名的官戒。它由序文、正文和論三部分組成,包括了同體、至忠、守道、公正、匡諫、誠信、廉潔、慎密、良將、利人十個部分,幾乎涵蓋了臣子行為的方方面面。《臣軌》與唐太宗的《帝範》齊名,分別是唐朝對臣子和皇帝行為的約束。《臣軌》以儒家傳統道德觀念為基礎,論述為臣者正心、誠意、愛國、忠君之道,武則天希望這道詔令能成為臣子的座右銘,成為士人學業的讀本,永遠維持大唐的封建統治萬年不倒。

一般來說,皇帝頒而的“官戒”內容以要求臣子們忠君愛民,為官公正為主。要求臣子“事君以忠正為基”,不去刻意迎合君主,不因功求賞,不因勞望報,知無不為,“務有益於國,務有益於人”。要求臣子慈惠百姓,除末作,興農功,勸導百姓重農務農,發展生產。要求做官者“忍所私而行大義,理官事而不營私家”,做到清正廉潔,公正無私。

有些官戒對臣子的個人品行也提出了要求和期望。比如唐玄宗的《令長新戒》就要求為斷者“理官莫若平,臨財莫若廉,不求非其有”,並例舉了歷史上一些名臣的例子,鼓勵官員們保持清正廉潔的品行,不謀私,不枉法,“修身正行”,並用非常直白的語氣告訴官員們,只要你們“終生無過”,便可以一生一世“享其榮祿”。諄諄教導之心,溢於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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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

也有一些官戒是針對某一類現象而發佈的。唐太宗李世民是一個重視納諫的皇帝,他特別希望臣子能針對他為政的得失,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但是並不是每一個臣子都像魏徵那樣敢於直諫,很多新提拔上來或者新進入官場的官員進諫不積極,所以唐太宗在貞觀二十年向這類大臣下過一道特殊的“官戒”。在這道官戒中,李世民告訴這些大臣,“諫者,所以匡君於正也”,“扶危之道,莫過於諫。是以國之將興,貴在諫臣;家之將興,貴在諫子”,告訴這些人,“君有過而不諫者,忠臣不忍為也”。

三、唐代官戒大量出現的原因

唐朝是封建社會發展史上的一座高峰,擁有著封建社會發達的政治、經濟、文化,許多封建社會的典章制度也是在唐朝開始完善,並被後世所沿用的。

唐代的政治制度將政府機構按職能分工加以調整,形成了一套政務處理的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官僚體系,也制定了相對完善的封建法律。有了這些法律和制度,才能讓唐朝形成了較完整的官吏管理辦法,保證王朝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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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官吏

但是法律並不能將觸角延伸到官員的品行的監管上。比如官員的忠誠度,影響官員施政的官員間的矛盾,官員的私心之類,就不是法律能夠發揮效力的“死角”。還有一些官員施政中的不良現象,沒有達到觸犯法律的高度,也沒有必要通過法律加以處罰。所以面對這些問題,唐朝的統治者就發揮了“官戒”這個武器的長處,通過“官戒”的形式來調整和補充法律法規以及制度的不足,對出現的具體問題加以針對性的警敕和誡勵,來進行官員的管理,達到規範官員行為,預防官員犯罪的目的。

唐朝的法律有四種形式,分別是律、令、格、式。其中的 “律”,是針對犯罪的;“令”是一種國家制度,“格”是百官有司的常行之事;“式”是百官常守之法。官員因貪汙、擅權等行為觸犯了法律,通用“律”來處罰。而“官戒”是一種針對官員行為進行規範的“格”,可以現實情況和需要隨時調整,隨時頒佈,有著相當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唐朝以儒家思想治國,重視道德的建設和道德的作用。“以德治國”是唐朝治國之本,時不時對官員進行道德上的勸誡和教化,可以保證官員對皇帝的忠誠,保證官員隊伍的清廉,預防官員違法,是一種柔性的約束,也是體現“禮法並用,德主刑輔”的司法思想。


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唐朝這種“以德治國”的思想,來源於唐太宗。李世民說過“任法御人者,雖救弊於一時,敗亡亦促”。所以《唐律疏議》明確將“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寫進法律,認為刑和罰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還是預防。

唐朝中前期,君臣之間的關係總體還是比較融洽的。李世民就多次於手下大臣討論過隋朝亡國的原因,將大臣“惟行諂佞,苟求悅譽”,一味不指出皇帝之失,只會拍皇帝馬屁當做重要的一個原因。所以李世民對大臣們說,我要時時勉勵你們,讓你們恪盡職守,實現君臣互戒。這是封建社會所追求的理想君臣關係,是唐朝制定大量官戒的基礎。

四、官戒對大唐吏治的作用

唐代官戒由皇帝親自撰寫或以皇帝詔敕形制頒佈,這種形制使得“官戒”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因此,“官戒”成為大唐有效管理和控制官僚隊伍,保持他們的高效廉潔,保證王朝的正常運轉的重要武器。


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唐朝首先在官員選拔上對官員的道德修養進行了規定,將官員的“德”放在“才”之上。在科舉考試時,將儒家的“身、言、書、判”同時做為考試的科目,倡導士子們在做官前學習好孔孟的德行之道。在每年對官員的考評上,將“上善”分成四個等級,分別是“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

每一位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新官員,在赴任前都會得到皇帝的接見,而皇帝通常都會在這次接見中,將《官戒》發到他們手裡,要求他們按照上面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使命。唐玄宗曾在這種接見中說過:“卿等每還之時,朕亦常有其誡”,他還制定了《令長新戒》以賜天下的“令長”,也就是那些縣令們,並下詔說:“古先哲王,不聞好貨;垂以明戒,無易紀律”。

唐文宗時,張賈為刺史,施政得體,但張賈有賭博的不良愛好,雖然並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唐文宗還是親自召見張賈,要求他加以改正。張賈辯解道:“臣公事之餘,聊與賓客為戲,非有所防也”,文宗因此寫下九個字的“官戒”送給張賈,內容是:“豈謂好之而不防事哉!”此後,張賈果然改掉了賭博的毛病,成為一代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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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對待一些功勳卓著的大臣,唐朝統治者也希望他們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不要驕傲自滿,經常也會在賞賜他們的同時,向他們頒發“官戒”,要他們戒驕戒躁,繼續保持良好的作風。武則天就曾在多次獎賞有功之臣時,將“官戒”繡在賞賜官員的錦袍上,其內容多以“德政惟明,職充思平。清慎忠勤,榮進躬親”或者“廉正躬奉,謙感忠勇”之類誡勉之辭,在肯定他們清正廉明和忠君勤政的同時,又對他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官戒在治吏中的作用

吏治建設是封建社會政治建設中的大事,一個王朝吏治的好壞,不僅反映這個王朝的政治狀況,更影響到政治的穩定。凡是吏治清明的時期,王朝就充滿活力;凡時吏治敗壞之時,往往政治黑暗,社會動亂。所以吏治與政治的穩定,社會的安寧和王朝的興亡,有著極為重要的聯繫。

人是有慾望的動物。特別是封建社會的官僚們,往往不將百姓的民生放在心上,追求奢侈淫靡的生活。唐朝前期的君主,基本上都能做到以身作則,提倡節儉,對官員的要求也是節儉為主,杜絕奢華之風。所以在皇帝的以身作則和不斷的“官戒”之下,官風總體比較清廉,出現了“貞觀之治”、“開元盛世”這樣的清明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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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王朝承平日久,一些問題就相繼出現。這時很多官員因循守舊,尸位素餐,綱紀也逐漸敗壞,一些官場上的弊習也越來越多。唐玄宗前期的開元年間,注重吏治,經常以官戒訓誡官員;但是天寶之後,唐玄宗本人驕奢淫逸,重用奸相李林甫和楊國忠,吏治極為敗壞,終於引發了“安史之亂”,使得大唐由盛轉衰。

安史之亂被平定後,唐肅宗、宣宗、文宗等皇帝都比較重視吏治建設,唐文宗更是對全國的刺史和縣令發佈了“官戒”,要求他們“無嗜博,無飲酒”;唐文宗也要求官員們“事有非便,文有不該,即當釐革”,對長期存在官員中的賭博、嗜酒和浮誇冗文等不良現象進行了勸誡,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只是此時唐朝國力已衰,已不能扭轉整個局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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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

以“安史之亂”為界,唐代官戒的發佈呈現前密後疏、前多後少的態勢。前期唐朝擁有強大的中央集權,政治較為清明穩定,皇帝們也能勵精圖治,重視吏治,注重加強對官吏的管理,經常針對官員中的不良現象進行警敕和戒勵,保證了前期吏治的清明;但是唐朝中後期之後,中央集權削弱,藩鎮割據,宦官弄權,黨爭不斷,政治一片混亂,王朝陷入內交外困之中。雖然唐朝中期的幾位皇帝也發佈過“官戒”。但是在積弊已成,政治環境惡化的情況下,效果並不顯著。

六、官戒對後世的影響

唐代之後,五代和宋基本繼承了唐朝的制度,包括治吏的“官戒”做法,也成為這些時代皇帝們誡勵大臣的一種常用手段。

特別是宋代,形成了一個相對統一的封建王朝,繼承了唐代的皇帝詔令制度,並將唐朝的“官戒”由“格”升格為“詔書”,提高了“官戒”的等級。

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宋代官戒主要針對官員中的畏難規避現象、官員將私人矛盾帶到公務中的現象、官員不負責任以及官員懶政怠政的現象。宋朝的《誡飭》中多次記錄了皇帝們針對這些現象發佈的詔書,上面明確寫著“自是有此類,達朕聽聞,當遣推窮,嚴加譴斥,屏諸以遠,以戒饒浮”。

宋朝對官員極好,官員的待遇是歷史最好的。所以皇帝們經常會以口頭形式對大臣進行勸誡,也算是給大臣們保留顏面。宋代將軍出征前,皇帝往往會告之他們“勿以左右小輩妄裁政事,須與賓佐官吏商量。朕賞罰無私,汝宜聽之”,為這些出征的將領們打上一針預防針。

吏治建設對於任何朝代來說,都是一項龐大而系統的工程,也為歷代帝王所重視。唐代建立了完整的政治體系和官僚制度,也有著齊全的法律,但是這些制度中也存在一些侷限。特別是對人的管理上,不可能以法律去規定人的方方面面,所以在“禮法並用,德主刑輔”的環境下,通過“官戒”,對官員進行預防和規範,是對官僚管理體系的一種有效補充。


以“官戒”為例,聊聊唐朝對官員和吏治的柔性管理之得失

相比於剛性的法律,“官戒”是一種柔性的警戒和規範,有著靈活、針對性強的特點。這種柔性,使得它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效果超過法律,能更好的被官員遵循。

“官戒”是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蘊含的吏治思想和經驗,到今天也還有一定的借鑑作用,能為今天的官員管理制度提供經驗。今天的官員誡勉談話,就是某種意義上的現代“官戒”。這種古老的制度,到今天仍然在發揮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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