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那麼這個問題我覺得我非常有發言權。首先我們應當弄清楚道德和法律之間關係。法律通常意義上講就是國家機關制定的,社會上的公民都應當遵守的這樣一個行為準則。法律是一個社會的最低的行為底線。任何人的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講,承擔責任前提是違反法律,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而道德是什麼?道德是社會上約定成俗的,一個人應當遵守的社會公德,這是對一個人的最高要求,最高行為規範。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是道德沒有強制力。僅僅違反道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個老人由於踩到了飲料瓶,倒在路邊暴曬六個小時不幸遇難,是一個悲劇。而在這個六個小時中間,沒有一個人去扶,那麼說明我們這個社會道德上存在的問題。至於原因有多個方面。這裡就不在詳說。老人倒地有沒有人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侵犯老人的權利?從這個案例當中,我們來看沒有。只有老人自己不小心踩到了瓶子,摔倒在地。沒有普通公民或者法人對他有法律上的救助的義務。所以沒有人有違法行為,沒有人侵犯他的合法權益,自然沒有人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沒有違法行為,不代表不違反社會道德。在六個小時中間,馬路上肯定是人來人往,不會沒有人看不見,但是沒有人撥打報警電話,沒有人撥打急救電話,說明我們社會的冷漠,說明道德的缺失。每一個看到老人摔倒並躺地不起的人卻沒有報警的人都要受到道德上的譴責!最後,希望我們這個社會能夠多一些人情,少一些冷漠。我們看老人的子女,因為老人不幸身亡作為子女,不首先反思自己照顧上的失責,反而盲目的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這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七彩祥雲一路向北


我媽照顧外婆到什麼程度,一大早開車給外婆買菜,買完菜還做好飯,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幾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沒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媽就要和外婆通2-3次電話,如果我在家,媽媽在家煮飯,就要開車接外婆到家裡來,吃完飯還打包一些飯菜,開車送外婆回去。媽媽照顧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兒女福。以後我媽媽老了,我都會盡力去照顧她,好擔心自己做不到媽媽那麼好!


Gigi_


法院應該判原告失責,丟棄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時不見沒人找,還好意思告別人。為什麼現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這樣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丟棄了,還想得到孝順的美德之稱。除了子女親人,沒誰有義務去關心老人。誰都想當善良的人,可總有些惡人不給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沒了!


落葉知秋170


沒人扶家屬都能找上四個被告,這要是有人扶了想想後果就可怕[石化]


水中魚5827208


老人拾荒,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生活無著落還是做子女的不孝,無論老人是處在那個角度,做子女的應該感到羞愧、羞恥。老人拾荒肯定出於無奈或有苦衷,做子女的實在不是什麼好兒女,不是想的讓老人早點安息,而是想讓已逝的老人為他們再搏最後一盤棋:錢。養兒防老 積穀防饑,老人如有先天之靈,這樣的孩兒不如不要。


潮媽雅琴


讓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麼告,告的目的是什麼?真的是為討個公道嗎?更像是為要點錢財吧。。。。突然感覺老人家的話是對的: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為什麼沒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為什麼去告人家單位?,,,,誰去扶,誰就會傾家蕩產!


廣東小慧168


我建議四家單位合起來起訴這家家屬未盡到監管職責,以至於老人意外死亡在這裡給四家單位造成名譽上的損失。


微拉


老人出去六個小時沒回來,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負責,應負主要責任,而且讓老人去拾荒,這說明什麼,現在出事了,又在這鬧?再說了,現在因扶,而被訛的人,誰還敢扶呀。


嘻嘻Miao


有意外傷害就千方百計藉口找個對方索賠成了常見的怪象。以老人摔倒,曬死心寒。可是有人看見沒扶,只能說個人一是可能還怕賴帳,當然也有的人視而不見不管是其中哪一種要人家索賠都不合理。我住在遼河岸邊遇過堆河坎有人落水傷命,岸上只能看,你上去也被堆坎子水沖走,看著衝的露頭也沒辦法不會水又沒救人工具,叫他們怎麼負責。錢好花,要錢更要要臉。有的可能得點,但背地著吐棄,就不值得。


董興國2


作為子女,老人老了不應該讓老人一個人出門,現在出了事怪到別人身上這種子女畜牲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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